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与基本经验
2014-08-15周忠丽汤建奎
周忠丽 汤建奎
(江苏省委党校,江苏 南京 210009)
(群众杂志 社,江苏 南京 2100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标志着我们党对现代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坚定决心,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我们党对市场经济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突破思想束缚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历史阶段:1978年至1992年可视为是第一阶段,这是我们国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阶段;1992年至今是第二阶段,这一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始建立,并逐步得以完善。回顾我国30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总结其特点和经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四大,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不久,发生了一次有关经济体制的大论争,主要围绕“能不能改革”,“改革是不是复辟资本主义”等问题展开,集中体现在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不同认识上。
当时,以薛暮桥为代表的许多经济学家提出应更多地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如“应当为长途贩运平反,要利用市场活跃流通等”,“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
与此同时,反对的声音坚持认为,计划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属性。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坚持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而绝非“市场取向”的改革。
这一场论争影响到了党的政策制定,这时期的经济政策更多地受到持谨慎改革观点的影响。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确认,“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中共十二大确认要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随后又把“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写进新修改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标志着“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一公式被确认,而与此相对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提法受到批判与压制。当然,相对于之前那种完全排斥市场作用的僵化的计划经济观点,确认对部分产品实施市场调节,在理论认识上还是前进了一步。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明确提出了中国要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变了原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调节为辅”的提法,商品经济第一次写进党的决议。邓小平这样评价这个决定,“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决定》的划时代贡献在于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
1985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进一步提出完善市场体系的问题,强调要发展商品、资金、劳务、技术四大市场。1987年10月通过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并对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作了一个新的解释:“计划和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运作机制总体上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此引导企业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至此,市场确立起了和计划“平起平坐”的关系。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建立和逐步完善
从党的十四大到当前,可视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初步建立,并逐步加以完善。
1990年底,邓小平讲到,“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就“市场经济”是不是必然姓“资”,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社会主义可不可以搞市场经济的问题,做了一个清楚明白、透彻精辟的总回答,包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阐述,检验改革成败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他进一步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历程中,“南方谈话”是一个重大事件,甚至被认为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南方谈话”的公开发表,说明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机已经成熟。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十四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具体化,制订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宣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距1992年十四大的“开始建立”用了整整十年时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初步建立的主要标志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明显地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以及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建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不断发展,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七项主要任务”,即基本经济制度、经济结构、区域经济发展、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就业和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机制等七个方面。
时隔十年后,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决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并按照这个要求,提出了经济领域众多新的重大改革举措,成为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新和发展。
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特点和宝贵经验
社会主义社会应该实行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是长期以来困扰革命领导人和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一个重大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如何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场深刻而又剧烈的制度变革,是对原有体制的扬弃,即在继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同时,放弃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创造性地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步改革都是一次创新,也因此伴随着各种争论。回顾改革历程中的过程和论争及其经验,这对我们坚持改革开放,继续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发展市场经济两者的有机结合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难点在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找到了能够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公有制包括国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股份制。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既要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避免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在分配制度上,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是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两个方面相互适应的过程。公有制要适应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这样,就能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
(二)以务实的态度推动经济体制渐进式改革
在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以确立市场经济为目标为改革,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无任何现成经验可循,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邓小平对此有具体的解释:“我们是走一步看一步,有不妥当的地方,改过来就是了。总之,遵循一个原则,就是实事求是。”渐进并不意味着裹足不前。他还讲到:“我们的方针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哪一步走得不妥当,就赶快改。”后来,邓小平同志对这一方针做了更具体的说明,“所谓胆子要大,就是要坚定不移地搞下去;步子要稳,就是发现问题赶紧改。”而等到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初见端倪的时候,进一步表述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正是这种务实主义的渐进式方式,我们成功地建立起一个日益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创造了30多年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奇迹”。
(三)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相互配合
虽然论争的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但带有很强的政治性质和意识形态的分歧。在意识形态上,每次论争都在如何认识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上存在分歧。对改革持保守态度的一方坚持旧的社会主义教条,指责市场化违背了社会主义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原则;而改革的支持者以邓小平“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认为改革有利于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而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在意识形态存在分歧的情况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邓小平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的改革能不能成功,还是取决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通过这一回顾,不仅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也是对“中国一直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今后也无需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一错误看法的有力驳斥。同时,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邓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有前提的,即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四)正确处理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关系,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总揽全局的重大关系。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强劲动力。未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还是在于改革。发展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要靠自身的发展。而稳定则是前提,无论是改革,还是发展,都离不开一个稳定的社会和政治环境。
当前,中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稳定面临新的挑战,对三者关系的正确把握和处理尤为重要。我们国家改革30多年的经验就是,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和政治稳定。
[1]李正华.1978 年国务院务虚会研究[J].当代中国研究,2010,(2).
[2]陈云文选(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0.
[3]钱昊平.“商品经济”被第一次写进党的决议解密[J].政府法制,2010,(23).
[4]邓小平文选(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冷 溶,汪作玲.邓小平年谱(1975-1997 年)(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