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土流失治理方略辨析
2014-08-15谢登举
谢登举
(黄河水利委员会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
我国人口众多,水土资源短缺,水土流失严重,在诸多生态环境问题中,水土流失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危害重,是生态恶化的集中反映,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开展水土流失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与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在“美丽中国”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1 我国水土流失现状、防治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据2005年7月至2008年11月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开展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成果,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92万km2,亟待治理的面积近200万km2,占国土总面积的37%,平均每年土壤流失量50亿t。近50年来,因水土流失损失的耕地达333.33万hm2,平均每年约6.67万hm2。以2000年为例,估算水土流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 000亿元以上,约占当年全国GDP的2.25%。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多位于大江大河的中上游地区和水源区,是我国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水土流失防治取得了显著成就。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水利部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支持下,先后在黄河中游、长江上游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重点治理工程。1998年以来,国家又相继实施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效果十分明显。据2009年统计资料,全国累计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105万km2,建设基本农田1 413.33万hm2,建成淤地坝、塘坝、谷坊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740多万座(处),营造水土保持林5 033.33万hm2,有近1.5亿人口从中直接受益,2 0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15亿t,其中黄河流域每年减少输入黄河泥沙4亿t左右。
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广泛的宣传贯彻,全社会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有了重大转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逐步增强。生产建设单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万余km2,减少水土流失量17亿t。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等一大批国家重点工程均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
当前水土流失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相当一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没有很好地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人为水土流失仍然十分严重;二是坡耕地和侵蚀沟大量存在,成为水土流失的主要来源地;三是部分区域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配置不当,起不到很好的控制作用。由于人与自然关系认识上的误区,长期以来,我国在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上走了一些弯路:有些地方在植被建设上忽视了植物的地带性分布规律,盲目引种,结果事倍功半;有些地方在措施配置时忽视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结果造成治理成果难以巩固;有些地方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忽视了巧用自然修复能力,既加大了建设成本,又影响了生态恢复的效果和速度;有些地方水土保持科技成果推广普及速度缓慢,难以为水土流失治理提供科技支撑。总体来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
2 水土流失治理方略辨析
2.1 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和谐的基本特征之一。人生活在自然当中,大自然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改造和利用自然。由于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体性,对自然的过度改造往往达不到预期目的。所以,人类改造自然的范围、方式和程度应当有一种自我约束。只有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人与自然才能和谐相处,反之则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
我国人口众多,粮食、民用燃料等需求压力较大。长期以来,在低生产力水平下,对土地实行掠夺性开垦,片面强调粮食生产,忽视因地制宜的农林牧综合发展,以至造成越垦越贫,越贫越垦,生态系统恶性循环,加剧了水土流失。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人口、资源、环境间矛盾比较突出。因此,首先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水土的关系,充分考虑水土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在开发建设中尽量避免和减少人类活动对水土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侵害。
2.2 深入研究水土流失规律
水土流失有其内在的规律,其存在和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有正确认识和运用,才能科学地改造自然,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开展水土保持重大共性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对于准确预测水土流失,针对性地开展防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先后研发了土壤侵蚀预报方程与物理模型,如RUSLE2.0、WEPP、EUROSEM、LISEM、GUEST、WEPS等。多年来,我国的一些水土保持科研单位也对水土流失规律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探索,但在土壤侵蚀预报模型、数字水土保持、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机理等方面尚未取得重大突破,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土保持基础理论。作为研究工作基础的土壤侵蚀实地试验观测和动态监测工作还比较薄弱,亟待加强。特别是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立时间不长,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地开展监测的内容、技术和方法不统一,观测资料难以统一分析和对比。所以,需对水土流失规律进行深入研究,以对水土流失治理进行科学指导。
2.3 突出水土流失治理重点
在不同地区,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不同,治理措施也各有侧重。如在黄土高原地区,土质疏松,降水集中,水土流失治理需实施植树种草、退耕还林还草、封禁自然修复等生物措施,并通过兴修水库、打坝淤地、修建水平梯田等工程措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区域生态经济发展。而在南方丘陵地区,由于水热条件好,其有效措施是以封山育林恢复植被,并开展新兴小水电、大办沼气等,切实解决农村生活用能问题,为封山育林提供基本保障。
在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中,中游的多沙粗沙区则是治理重点。已有研究表明,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面积为7.86万km2,占河口镇至桃花峪区间总面积的22.8%,可产生的泥沙量占中游输沙量的69.2%。下游河道多年平均每年淤积泥沙约4亿t,一半左右是粗沙,其中72.5%来源于中游的多沙粗沙区。因此,多沙粗沙区无疑是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应通过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入黄泥沙,减轻黄河下游防洪压力。
2.4 科学配置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流失的复杂性与广泛性,决定了水土保持防治中没有任何一项措施能够单独控制,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必须合理配置,协调布设,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才能发挥综合效益。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是水土流失治理的主要措施。工程措施具有见效快、效果好等优点,不仅可以显著拦蓄径流、泥沙,还能为林草建设创造条件。但工程措施在布设上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且费用较高。同工程措施相比,林草措施不仅费用较低,受地域困扰较小,且综合效益显著。大量研究表明,植物根系在稳定土壤结构、提高土壤抗冲性、防治土壤侵蚀方面的作用是工程措施所无法比拟的。如把二者有机结合,科学配置,则能起到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多年的水土保持实践证明,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是防治水土流失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二者不可偏废。
近年来,在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中,淤地坝以其拦截泥沙、蓄洪滞洪、减蚀固沟、增地增收等特点,显示出了独特的优势。但在建设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如在淤地坝建设前期工作中,就显露出重工程措施、轻林草措施的倾向,有悖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初衷。因此,在水土流失治理中必须进行综合规划,合理配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宜坝则坝,宜林则林,宜草则草。
2.5 依靠生态修复恢复植被
进入新世纪以来,水利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新要求,提出了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新思路。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是指在特定的土壤侵蚀地域,通过解除生态系统所承受的超负荷压力,根据生态学原理,依靠生态系统本身的自我组织和自我调控能力,辅以人工调控,使受损的生态系统恢复到相对健康的状态。水土保持生态自我修复的提出,对转变水土保持工作战略指导思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意义重大。
据有关资料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2万km2,27个省市区、136个地市和近1 200个县出台了封山禁牧政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区实现了封育保护全覆盖。全国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72万km2,有40万km2已初见成效。在具体生态修复实施中,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在水土流失严重、人口密度大、资源环境矛盾十分突出的地区,要突出抓好人工治理;而在水土流失程度较轻、降雨条件适宜、人口密度小的地区,则要把生态修复作为主要手段。
2.6 强力推进民生水土保持
要从坚持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坚决纠正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获取暂时经济利益的错误倾向,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治理水土流失的关系。要适应保障与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水土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来调动群众保护水土资源、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把治理水土流失与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以达到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
具体来讲,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水土流失治理要重点搞好坡改梯、坡面水系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夯实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果、蔬菜、药材和畜牧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和城市郊区,要把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把水土流失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搞好河道整治,防治面源污染,合理处置生活污水、垃圾,保护水源,改善人居生活条件;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采取工程、生物等多种措施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搞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宣传,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
要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大力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增强全社会自觉防治水土流失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忧患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3.2 依法行政,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要不遗余力地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严格监控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不断扩大监管的范围和领域,改进监管的方式和方法,督促相关行业、部门自觉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3.3 突出重点,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大,涉及范围广,且在区域分布上呈现不均衡性,尤以黄河中上游地区、长江上中游地区、西南石漠化地区、东北黑土区等区域的水土流失最为严重,影响最为深远。在投资有限的情况下,水土保持工作必须集中力量,重点突破。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水土流失的规律和特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山、水、田、林、路、草综合治理。
3.4 创新机制,增强水土保持发展活力
新时期的水土保持工作必须通过机制创新来不断增强自身发展的活力与动力。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以解决水土流失防治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参与机制,把政府引导和社会热情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社会群众作为水土流失治理主体、受益主体的能动作用。
3.5 科技先行,夯实水土保持发展基础
针对水土流失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研究,构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与推广、监测评价两大体系以及国家基础理论研究、水土保持科技协作、水土保持科学决策与工程设计三大平台,在水土保持重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同时,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提高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水土保持建设管理、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与公众的能力,推动水土保持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