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粽子的尴尬
2014-08-15赵祖明
● 赵祖明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端午佳节前,不少人都有给境外亲朋好友携带、寄送粽子的想法。但是,部分国家对粽子入境有严格的检疫要求,市民携带、邮寄粽子出境,要事先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禁忌,以免造成损失。
肉馅和蛋黄馅粽子,是我国南方市面上比较常见的品种,但是有不少国家和地区是禁止携带和邮寄入境的。为了避免在携带、邮寄粽子进出境时遇到了因检疫风险而遭拒的尴尬,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公众,应事先了解清楚目的地国家对携带物、邮寄物的检疫要求,详细名录内容可查询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网站。从中浏览可以发现,至少有29个国家和地区是禁止或部分禁止中国大陆粽子入境的,其中日美英等6国禁止肉粽子或蛋黄粽子入境。
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一些品种的粽子含有肉类成分,存在携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传播的风险,而且,携带、邮寄的粽子经过长时间旅程易发生变质。为此,一些国家对携带、邮寄粽子入境采取限制措施。按照目前我国的相关规定,含有肉类成分的肉粽及火腿粽等产品,也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其他类粽子可以携带、邮寄入境。除肉类制品外,禁止入境的还包括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和新鲜水果、蔬菜等。
早在2009年,欧美就对中国的月饼纷纷提出新的要求,包括月饼中不得含有某些成分,对保质期要求不能超过多长时间等等,。其实好多年以来,传统的月饼也有《月饼》国家标准要求, 这个标准是GB 19855-2005,是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而粽子至今查阅不到有什么标准可遵循。对此我国有关食品和卫生部门也一直没有什么明确的说法,中国的老百姓也没其他什么新的意见,那企业继续制作和销售就是了,只要不违反食品卫生法就算说得过去。而其他国家对这类食品按照各自国家有关的技术要求提出进口和邮寄的要求,那是人家的事情。你能满足顾客的要求,他就和你做生意或允许你邮寄,你达不到人家要求,人家就不买你的账或不允许你邮寄。所以没有必要埋怨那些“老外”的要求,甚至动辄就联系到“打压中国”的高度。真正需要的倒是应该设法使生产厂家或生产个体遵纪守法,及时制修定现有的产品标准,适应各种顾客的不同要求才是硬道理。拿一个国内单一的标准,甚至还是无标生产,对付众多类不同国家顾客多样性的要求,是不现实的。
一些国家之所以对邮寄粽子进行限制,是因为不同国家的检疫标准不一样,而并非出于贸易壁垒或滥用职权。因为贸易壁垒主要是为了保护本土商品,对国外类似产品进行的限制,而粽子只有中国才有,国外很少有生产粽子的厂家。粽子和月饼一样,是中国的传统节日食品,特别是粽子加工制作方法十分简单,但其保鲜技术普遍比较落后。除了保存困难、容易变质之外,有些粽子本身所含有的高糖分、高油脂等问题也不符合西方现代餐饮的营养标准。因为肉、蛋、奶等动物性食品的不确定因素太多,鸡蛋里可能含有三聚氰胺,肉里可能有瘦肉精,奶里可能有黄曲霉素。另外,在对粽子的众多限定标准中,欧盟对含干果类的粽子中黄曲霉素B1的含量也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其标准也远高于中国的标准要求。此外,影响粽子的安全因素可能还包括添加剂超标、微生物指标超标、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理化指标不合格等。只是你的亲人和朋友所在国家如果有限制的规定,那就只好遵守当地的规定了,他们只有遗憾地不能品尝到国内亲人的粽子了。
客观地讲,即使国内的粽子不出口,全部是内销,政府也应该寻求解决粽子可能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办法。对企业或个体生产者而言,只有练好内功,适应市场和顾客的需求,保证食品的安全才是惟一的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