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企业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基于宁波市的调查
2014-08-15郑钦
郑 钦
为了更好地推进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把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表明,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的第三部门,在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调节社会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探索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路径时,几乎所有的研究都发现,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即资源动员能力弱,一方面表现在资金筹措上,另一方面表现在志愿者资源开发和管理上。因此,培育社会组织必须创新思维,探寻一种资源整合能力更强、工作热情度更高、救济服务水平更优的新型组织形式来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在这种背景下,社区社会企业作为一种新型社会组织,对社会建设面临的挑战做出了积极的回应。社区社会企业是一种立足于社区,以实现社会效益为根本宗旨,通过企业策略及商业运作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新型社区服务组织。但社区社会企业是一个新概念,相关研究也比较少,本课题选取宁波为研究地点,是因为宁波是中央和浙江省委确定的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在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道路上有很多新的举措,也取得了初步成效,对社区社会企业的关注正是其中探索之一。
一、发展社区社会企业对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
发展社区社会企业是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路径。社区社会企业作为一种新兴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为社区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供高效的社会服务、塑造新型的社区文化、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突出,社会问题大量出现,在社区中已经出现规模庞大的弱势群体。如何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组织的创新性和组织性,已经成为政府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社会企业家及社会企业以创新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帮助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国际经验表明,社区社会企业在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发展社区社会企业可以成为宁波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新样板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与国外的研究和实践相比,社会企业的理念是最近六、七年才进入中国的,虽然在国内迅速引起了关注,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当局、学术界、主流媒体及相关人群对社区社会企业的认识尚显不足,特别是对其公益性也存在疑虑。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地方政府尽管在很多场合表达了对社区社会企业的积极倡导和支持,但仍处于观望阶段,系统的政策法规还没有形成;理论界也多属于探索性研究,有关深层次的研究如社区社会企业的发展战略、政策体系和制度建设方面尚未展开。因此,宁波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新样板城市,可以在如何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企业方面寻求突破,成为全国发展社区社会企业的示范区。
二、宁波市社区社会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社会企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事物,目前也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所以,虽然理论界对“社会企业”的讨论日趋热烈,但通过调研我们还是发现,在宁波,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为数不多,社区社会企业的实践相对落后,更多是以“准社会企业”的形式存在,其中以社会福利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区服务中心最为典型。虽然这些组织还没有完全具备社会企业的资质和条件,但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社会使命,提供了社会服务,对改善政府公共服务,健全社会管理体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1.社区社会企业实践相对落后。在宁波存在着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也有了初步发展,如本课题中的某家庭科技服务企业就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而创建的,在运营过程中吸纳了大量外来劳动力,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他们的生存能力,对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大作用。特别是该企业首推全员职工制,为服务人员制定相关保险,明确雇主、工人和企业之间的责任,这种尝试为社会企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从整体上看,宁波市的社区社会企业实践还是相对落后,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资金不足,运行经费没有保障,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经营收入是社区社会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但由于它是公益性的,面向的又主要是社区居民,因而即使是使用经济手段获得收益,其收益也非常小。因此,这些企业就无法在基础设施、社会宣传方面投入更多的财力,直接影响了更好更广泛地拓展业务。
外部发展环境不够成熟。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支持系统,是社区社会企业发展的有力保障,而当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或不健全,政府不能提供相应的扶持,这些都制约了社区社会企业的发展。
理念上对社区社会企业认知不够。中国社会普遍缺乏西方社会那样的公民意识、法制观念、志愿精神,虽然最近几年宁波的社区公益事业、社区志愿者队伍发展很快,但就全社会而言,公益组织做经营活动还需要一个被慢慢接受的过程。
缺乏同时具备商业技能、非营利组织运营以及社区建设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由于社会企业在中国还是新事物,人们的认识不足,所以很难吸引到合适的人才来参与企业的管理与运作,特别是同时具备商业技能、非营利组织运营以及社区建设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更是少之又少,这难免会造成企业在管理上的混乱,各种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工作效率低下,进而阻碍企业的健康发展。所以说,中国还缺少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家。
2.民办非企业单位构成了社区社会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从概念上看,一个是“企业”,一个是“非企业”,是原本相反的两类事物,但从构成及运作方式上来看,二者是极其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一种实体型组织,主要分布在我国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它们虽然被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却具有经营的性质,即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同时它们利用这些在市场资源中获得的盈利为社会提供服务,以满足那些国家和市场无法满足的社会需要,实现社会效益。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既具有公益性又具有经营性,这与社会企业的构成和运作是一样的,所以,可以把民办非企业单位认定为是“准社会企业”,那些立足于社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即属于社区社会企业的范畴。
正是由于具有紧贴市场、机制灵活等特点,民办非企业单位才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提高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但长期以来国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相关法律不健全,同时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建设不完善,这就阻碍了这类准社会企业的发展。
3.福利企业是社区社会企业的一种表现形式。福利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集中安置残疾人职工达到规定比例和数量,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的特殊企业。从本研究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福利企业建立的宗旨和目标就是要吸纳残疾人就业,以经济运行的方式来达成解决残疾人就业这样一个社会目标,这与社会企业的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特征是相符合的,由此,我们可以界定立足于社区的福利企业也是宁波社区社会企业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在访谈中,我们发现福利企业在几十年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变化:一方面,在数量上呈不断减少的趋势,据统计,2005年宁波市福利企业有521家,到2011年下降为450家;另一方面,福利企业正在逐渐远离最初的宗旨,不再是过去那种由生产合作社发展而来主动吸纳残疾人的组织,而变成了享受国家免税政策而被动地吸纳一定比例残疾人的企业。也就是说,它正在由一个具有明确社会目标的社会企业逐渐转向以利润为导向的企业,其社会目标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正被忽视或忽略。所以只能说当前的很多福利企业只具有社会企业的形,却不具有其内在的质了。
4.社区服务中心以准社会企业的形式普遍存在于宁波社区中。社区服务中心是协助他人克服个人和社会问题,促进人际关系,从而改善生活环境,解决生活矛盾的机构。作为一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居民选举产生,他们中的大部分不属于事业编制,但由政府发放生活补贴;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居民的需要提供各种服务,为了保证社区服务中心的有效运行,个别服务也会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这些项目主要依托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以开展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对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这类准社会企业普遍存在于宁波社区中。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资金缺乏,总体服务水平不高,设施数量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
综上所述,宁波市的社区社会企业主要以四种形式表现:一是标准意义上的社区社会企业;二是立足于社区的福利企业;三是立足于社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四是社区服务中心。 在这其中,人们对标准意义上的社区社会企业还处于一种探索认识状态,特别是要使得企业成为一个社会企业,还需要社会企业家的培育与努力;而作为社会企业较早表现形式的福利企业在实际的运作中开始逐步弱化其社会功能而强调其经济功能;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质上是具有政府背景的类行政组织,并没有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的行为。所以,为了促使社区社会企业在中国的实践,努力推动社会管理的前进和进一步改革,在推进制度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促进跨部门协作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三、促进社区社会企业发展的思考
1.促进社区社会企业发展必须加快制度创新。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我国政府应重视社区社会企业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社区社会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社区社会企业的性质和地位,使其有一个明确的身份;其次,应该建立扶持机制,为社区社会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再次,应该给予社区社会企业平等发展的机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2.促进社区社会企业发展必须完善企业自身建设。首先,是社区企业自身对“社会企业”这个概念的认识和认同。由于我国社区社会企业发展起步晚,也没有很多可以借鉴的成功案例,因此如何将更多的企业家的经营目的从以谋求经济利益为主转向以谋求社会利益为主,是促进社区社会企业发展的一个难点。其次,是社区社会企业要合理地建立起发展的长效机制,如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社区社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企业运作灵活自由,但也会出现经营不规范的现象,影响企业长期的发展。因此,社区社会企业要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必须规范自身运作,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
3.促进社区社会企业发展必须加强跨部门协作。社区社会企业的发展除了国家重视、自身完善以外,还需要社会的支持。一方面,应积极建立起社会监督体系,包括社区社会企业内部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机制、社会公众的监督机制等;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以降低企业为实现社会效益而付出的成本,如通过对志愿者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来更有效地推动社区社会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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