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四写作评分标准看语言思辨能力的培养
2014-08-15韩景峰任志丽
韩景峰,任志丽
(1.忻州师范学院,山西忻州 034000;2.忻州师范学院专科部,山西忻州 034000)
一、前言
写作测试是当前各个考试普遍都会采用的考试形式,而TEM 4作为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的评估考试形式,因其高信度、高效度成为判断学生基础阶段语言能力的指标,其中作为整体语言能力最直接反应的就是写作部分,伴随着写作成绩与其他部分的高相关而来的反拨效应或后效效应也可以促进写作教学的实施和改进,从组织能力(语言能力,语篇能力)和语用能力(功能意义及社会文化能力等)各方面真正提高学生的整体语言能力。对写作任务的行为样本评价就涉及到对写作能力的判断,及写作评分标准的制定,有必要明确测试目的、受试对象、考试任务类型特征、考试内容的适切性和覆盖度等方面,TEM 4考试属于英语专业基础阶段考试,主要是对学生英语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训练、实际运用语言的能力等进行评价。写作部分的要求是(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大纲(2004)第六部分为写作测试,题型是命题作文和便条。
二、评分标准的发展
写作测试的发展经历了间接测试,即依据结构主义语言学指导下的通过多选题、句子改错等题型间接判断的测试形式;在接纳了Oller的UCH(单一能力假说)理论改进成综合类型考试,通过行为测试模式对受试者的整体语言能力进行判断的直接测试形式,具有综合测试性和很高的结构效度;而在Bachman[1]提出了交际语言能力的定义之后,写作测试的内涵就变成了主要是通过按照既定的写作任务,在考试说明下,最大化的引出考生的写作行为样本,是整体语言能力的反应,具备真实性的任务类型特征,但在考试中,这种真实性都是相对的,邹申[3]:65认为写作测试其实是一种被动的按照出题者的要求进行的篇章交流,具有非持续性的且具有单方面交流性质,这就决定了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评估,主要以档次或分数作为其质量的标志,因此对于TEM 4作文的判断也就有了指导意义:将评判的标准就引向了交际效果的考察之上。张凤起[7]主要从TEM 4的写作评分标准的细则解释和公布写作评分标准的意义等方面阐述了写作部分的审题、结构安排等写作方法,但笔者认为还更应该从如何培养学生的写作思辨能力即如何更好的组织语言来阐述自己观点来入手,即如何在教学中深化对于英语语言中的词汇、句法结构的认识上来培养学生领会蕴含在英语形合语言之内的思维方式,即从英语语言国家使用者的角度看待世界的世界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提高,真正使学生的中介语习得跳出语法学习的误区,从思维方法上掌握英语语言学习的思辨能力。
作为专业英语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长,邹申[3]:82讨论了专业四级作文的评分采用了整体评分法,认为英语写作能力包括组织、内容、语法与词法、词汇、恰当性、可读性等方面,规定写作能力主要通过文章内容、文章结构、文章论证、文章语言(语法,词法,词汇,等等)、语言使用,(评阅人)预期印象等方面去判断。这样的解释正切合了大纲中规定的:内容切题、完整,条理清楚,结构严谨,语法正确,语言通顺,表达得体,笔者认为这也正是TEM 4写作能力的概括。邹申[3]评分标准概括为communication and accuracy,把写作文本的说服力(communication)作为主要的指标,认为应该把评判受试能否有效的传递信息作为反映语言运用的客观实际。笔者认为评分标准对于写作能力的定义可以精简为:篇章的说服力、结构、语言,而体现测试理论基础的交际能力恰恰是篇章的说服力,这样才能促使学生认真思考自己观点的阐发,在考虑阅读对象、文体、修辞等各方面的要求中,使自己的观点与语言的表达形式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使我们一直以来对于语言准确度的过于关注转到对文本交际效果的考察之上。
三、对教学的反拨
Bachman[1]在研究考试特征时把考试的影响(impact)列为考试实用性(test usefulness)的组成部分,与考试的信度、效度、真实性、交互性、可操作性等并列,因此我们必须思考TEM 4评分标准对于教学的反馈,为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目的、提升教学效果提出更好的建议。
(一)对词汇、语法学习的启示
笔者认为,在进行写作教学时,要首先使学生了解英语专业的特点,即英语语言的三大要素(语音、词汇、语法)组成了英语语言框架,和专业性主要体现在英美国家文化、文学、语言学所构筑出的世界观、价值观的思维方式。这样的思维方式就要在语言中产生出约定俗成的载体,即附着在语音或拼写形式之上的语义信息,因此语义也被认为是应该指句子或词语本身的意义,是研究命题的真假条件,是逻辑语义关系的反映(何自然[5]:8),因此语义作为交际活动的中心环节,体现了思维的思考,是人类在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概括,如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在确定了词汇的范畴中包括了名词和动词两种最基本的词类之后,开始了语法学分析上范畴概念的确立,而名词作为概念,首先就反映了思维观念对于某种事物属性的认知,加上动词所反映出的行为的指向和效果,一同构筑出了对于认知的真值逻辑判断。正由于此,王寅[4]:216认为在现在的语言不再被认为只是客观反映人类思维和外在世界的一面镜子,不再是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工具,语言应该被看作是一个“主体”,是一种具有本质意义的“存在”,并提出了“话在人说”或语言主体论的观念。而对于语义的外延,虽然有不同语言学派对于语义的理解,如语义中包括了对所指对象的概括,意念,命题的真实性,语言的实际用法或功能,与社会情境的联系,听话人的反应,言语行为的效果,人类的认识过程,概念系统和推理能力(王寅[4]:4)等等,但笔者认为这些不同的解释都是基于利奇[6]:33对于意义所概括的七种类型:理性意义(或概念意义),联想意义(包括内涵意义,社会意义,情感意义,反映意义和搭配意义)和主题意义的不同解释,因此在词汇的学习上要突破英语语言词汇中的音、形、义的既有任意性又具有约定性的局限,要认识到语言是交际工具,也是思维的工具和内容,即人们认识世界思考世界的工具,因此对语言的思考就应该结合思辨能力的内涵,从柏拉图对真理命题(statement)的讨论开始,从对词汇的句法形态结构分析的范畴起,主位、述位结构构建出的对与真理价值的判断,以及主语谓语,名词动词的词类划分,到对语言从思维和语言形式的结合进行范畴分析,词汇就以语言哲学的角度去反映语言使用者对于世界的认知,把这种认知结合文化,传统习俗,社会历史的发展阶段等都慢慢的蕴含在词汇之中,成为打开学习者心智和文化认同感的钥匙。而在我们当前的外语词汇的学习中,词汇和社会文化意义的关系都已经转化为英语词汇和汉语意义的简单联结,这样的词汇学习就不能透彻理解和掌握英语词汇的确切意义与文化内涵,因此我们要努力使学生在学习词义理解时,要确切理解词语本义,明确所指,作为教师就应该在词汇词义的习得中增加适当的注释中并作必要的说明,尽可能的扩展学生对词义附加在词义之上的包含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风俗习惯和思维方式,认知方式等各方面的联想意义,同时也要鼓励学生加强对双解词典的使用,在语言的习得中不断更正过去所学的错误的或有偏差的词语的联想意义,逐步提高自己的词汇意义的理解维度,有意识的培养学生们对于英语语言学习上的词汇语法的误区的认识,真正深入到词汇意义所传达出的崭新的思维世界中去。
(二)对篇章说服力的启示
作为行为测试模式的写作要求把词汇按照一定的规则组织成篇章才能表达清楚观点,而反映了民族文化内涵的词汇在词汇的组合中就形成了特定的句法结构,这在英语中就反映为三类句子(简单句,并列句和复合句),以及五种基本句型(如SV,SVO等结构),形成了语言的句子形式和语言表达的内容(词汇)结合起来来共同构建出思维的视角。马秉义[8]:69-70结合语言生成观中的原始动词假说,认为原始语结在各民族的文化,逻辑的调控下逐步分化和展开,在英语逻辑中分化为动作,施动者,受动者,因此总结为英语句子结构常式为三分,即SVO的结构。因此笔者也认为英语语言实质上是在形式逻辑的指引之下,以动词为中心的句子结构,传递出的是对整个事件的完整描绘,因此英语的句子的内涵其实就是要表示一个完整的意义,这也符合我们上文中对于语义问题的探讨。
在TEM 4写作部分的修辞框架中也规定了作文应从三部分去陈述,即引言,中间,结尾,但如果我们再思考第二段论述部分,我们会发现中间段落的写作其实也包括了三部分,即主题句,扩展句,总结句,这种对句法篇章形式的重视可以从在今天依然有很大影响力的结构主义语言学派的理论描述中找到解释,从他们在对句法结构的关注和描述中,都在说明英语语言的思维模式其实是语法的,在语法的规定中体现了人的理性。英语语法中所规定的句子结构注重形式的严谨性,有严谨的横组合和纵聚合规则的制约,这就要求如要正确理解句义和语意,必须分析词的形式,句子的结构和前后的逻辑关系等,连淑能[9]:336认为英语语言是重形合的语言,即重形式结构协调,而句子受到严谨的主谓结构协调一致和“逻辑主语”和“逻辑谓语”协调一致的制约,以形态变化制约句子结构,在英语的句子中语法关系和语义逻辑,既语法和逻辑决定句子意思的表达的准确与否。
因此在进行作文的写作时,要在准确解读词汇中含义(denotation)和外延(connotation)的基础上与母语使用者的思维方式去结合,不断增强对于形式逻辑的思辨能力的掌握,并且把生硬的语法规则的记忆变成形成思辨能力的基础,使学生对于语法的学习跳出规则的局限,去深入到在各项词法及句法的规定之下对世界的认知,思考如何形成真值判断,如何很好的结合主位和述位结构去传达出自己对于某个命题的判断和评述,去思考如何把自己的思想最准确的传递给读者,要明确一个完整的句子就是一个完整的思想表达,因此在平时的教学中或是练习中要训练学生把完整意思放在一句话中的练习,强化学生能够使思想内容和语言形式能有一个最简洁的统一。
结论
TEM 4写作评分标准中对于文本说服力的重视,正说明了对于语言运用能力的评判价值,而作文文本的说服力不能仅仅依靠正确的语言使用来实现,更多的是要关注学生在文本之中所表现出的结合了正确的语言词汇句法语义的思辨能力。英语语言中蕴含的的语言思辨能力,要求我们在对英语专业学生的语音词汇语法及听说读写各项技能的教学不应看做是结构主义语言学所提倡的简单句型操练和刺激反应模式的再应用,而应从认知的角度结合词汇的内涵与外延去思考学生在英语语言基础教育阶段分析在语言之中的思维方式,把对整体语言能力的学习提高落实到培养学生对语言中所反映思辩能力的默化之中,改变对于语法只是规则记忆的错误认知,培养学生习得语法规定性之下的反映出的对于思维方式的追求,这样才能够让学生掌握英语语言的内涵,从而真正激发起学生学习语言的兴趣,而这正应该是我们教学的方向。
[1]Bachman,L.Y.,Fundamental Considerations in Language Testing[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2]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大纲修订小组编.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大纲(2004年新版)[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3]邹申.英语语言测试—理论与操作[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60-89.
[4]王寅.语义理论与语言教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5]何自然.语用学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6]利奇.语义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7.
[7]张凤起.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作文评分标准浅析[J].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4,(4):48-51.
[8]马秉义.英汉语句子结构常式比较,杨自俭主编,英汉语比较与翻译3[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9]连淑能.中西思维方式:悟性与理性——兼论汉英语言常用的表达方式,杨自俭主编,英汉语比较与翻译6[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