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副市长王仲田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九点要求
2014-08-15练以文李晶
□练以文 李晶
6月4日,在商丘市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上,商丘市政府副市长王仲田对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九点要求。
一是强力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调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对有关数据负责。国土管理部门要联合发展改革、公安、住建、规划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形成执法合力,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二是统筹占补平衡管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今年年初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尽快分解项目,落实到位。要重视补充耕地质量,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运用综合手段,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打好“占优补优”的基础。
三是切实保障全市发展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各类项目用地,注重城乡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由“规划跟着项目走”转变为“项目跟着规划走”。同时,规范增减挂钩工作,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拆旧任务的增减挂钩试点县(区),取消试点资格,收回挂钩周转指标,两年内不得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四是规范土地综合整治。各县(区)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加大旧村拆迁复垦工作力度,保证试点项目建新拆旧占补平衡。对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动工建设的,将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全市城市规划区内除单独选址和产业集聚区项目外,所有新增建设用地,全部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征收、储备、开发、配置和管理。市政府建立市土地出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目前全市较低的工业用地地价进行合理调整,建立弹性供地政策,缩短工业用地年限,增加土地收益。
六是严格规范土地报批。市辖各区各类报地必须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接,未对接好的项目用地,市国土部门一律不能受理其用地报件。建立征地预存款制度,减少征地盲目性,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七是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在2014年10月1日前,各县(区)未足额支付2014年之前报批土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暂停受理其用地审批报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负总责,劳动保障、财政、农业、国土等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推进被征地农民享受与城镇同等的就业援助政策,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八是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县(区)要积极筹措落实经费,对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市政府将约谈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停批一切土地报件。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必须在6月底之前完成,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年底之前要完成全部任务的95%以上。
九是加强国土系统队伍建设。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把口号变成实际行动,保护好群众利益,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树立国土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