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依法拆除违法建筑78877..9977平方米
2014-08-15刘风明
资源导刊 2014年9期
□刘风明
8月13日下午,由临颍县杜曲镇人民政府牵头,临颍县国土资源局与杜曲镇派出所抽调30余人组成联合执法队,对杜曲镇金赵村的4宗违法占地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787.97平方米。
杜曲国土资源所在巡查中发现赵永奇、刘江涛未经批准分别占用金赵村63.99平方米、163.98平方米耕地建木材加工点;郭自甫、赵丹未经批准分别占用王风楼村、东徐庄村350平方米、210平方米耕地建钢构房。杜曲国土资源所迅速将情况报给了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监察大队高度重视,执法人员及时赶往现场调查取证,并及时向4名违法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4人无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仍然我行我素,继续建房施工。联合执法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44条、76条之规定,对这4宗违法占地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