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一村班子六名成员因集体倒卖土地被判刑
2014-08-15
资源导刊 2014年4期
内乡一村班子六名成员因集体倒卖土地被判刑
□王兵
日前,因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村支书李某、村主任王某为首的内乡县湍东镇罗岗村村委班子6人被县人民法院判刑。
经查,自2002年5月至2005年4月,李某等6名村班子成员通过开会讨论等形式,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相继非法转让、倒卖土地39.472亩,其中一般农田37.472亩,建设用地2亩,非法获利155.0326万元。
经内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分别判处李某、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155.0326万元,其余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内乡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