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依法拆除违法占地建筑
2014-08-15罗高源
资源导刊 2014年11期
□罗高源
10月23日,鹿邑县政府统一组织,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公安局及有关乡镇政府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开展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行动,有效遏制了违法占地建设蔓延势头。
此次集中强制拆除行动,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李帮儒统一指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执法车辆30余辆,动用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拆除机械2台,对赵村乡、穆店乡、太清宫镇5处违法占地建筑进行了集中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占地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围墙700多米,退还耕地39亩,对少数企图进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在强制拆除现场,李帮儒副县长指出,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行为破坏了乡镇规划和环境,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风不可长。做好依法拆除违建工作,将考验政府主管部门的社会管理水平。他要求政府各执法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完善措施,对拆除难度大的采取统一行动,重拳出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