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2014-08-15魏姗祝芳芳
□魏姗 祝芳芳
7月初的一天,一位40多岁的妇女来到陕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办,一进门,就问:“这里是国土局信访办吗?”“是的,这里是信访办。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吗?”工作人员快速站起来,满脸笑容地回答。“我看见你们大厅的屏幕上写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这写的是不是真的?”工作人员请她坐下,说:“我们现在都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除查找改正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外,还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那太好了,我现在就遇到了非常大的困难。”
经询问得知,这位妇女姓宋,其丈夫王某前段时间在观音堂刘庄洼工地施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下来,目前正在医院治疗。施工方只到医院交了前期的医疗费。而后期的医疗费,宋某由于有些负担不起,便找到施工方,希望施工方直接把后期的医疗费一次性到医院交清,并向施工方索要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万余元。施工方给出的答案是:等王某身体痊愈之后,再付清后期的医疗费,对于误工费、护理费等只付5000元。就这样,双方争执不下。宋某无奈中想到刘庄洼工地属于观音堂镇土地整理项目的一部分,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陕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办。
了解事情的经过后,信访办主任兀娟兰告诉宋某,这虽然不是他们的工作职责,但是他们会想办法把事情调查清楚。如果真像宋某说的那样,他们会想办法找施工方负责人沟通、协调。
宋某走后,科室的人都说兀主任是在管闲事。兀主任说:“人家既然找到咱们这儿了,说明对我们信任。现在全国上下都在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我们在用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呀!”
第二天,兀主任带着工作人员来到刘庄洼工地了解情况。经了解,事情经过跟宋某说的大致相同,只是这次事故的责任多在于王某。他们找到施工方负责人。负责人告诉他们:王某是由于自己不小心跌落下来的。再者主要嫌王某夫妻俩要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太高。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兀主任对王某夫妻俩、施工方负责人进行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在医院达成一致意见:施工方把后期的医疗费用现场交清,并一次性解决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1000元。
最后,宋某拉着兀主任的手说:“谢谢您!要不是您,我们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办呢!你们真是为群众办实事呀!” (作者单位:陕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