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探析
2014-08-15徐彤
●徐 彤
(晋中市消防支队,山西晋中 030600)
(本栏责任编辑、校对 李 蕾)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消防行业呈现出的专业性、技术性及涉及面广等特点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大量的火灾案例表明,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素质偏低、缺乏专业培训、消防科技水平不高、无职业技能等级等问题,已经成为导致火灾事故频发和造成惨重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面对日趋严峻的火灾形势,对建(构)筑物消防员推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已成为逐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行业,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的迫切需要。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当前建(构)筑物消防员队伍现状,阐述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并就公安消防机构如何做好鉴定培训工作浅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定义及工作现状
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与认证的活动。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在促进劳动者就业,提高劳动者技能,提升企业竞争力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整体起步比较晚,与发达国家(如美国)的职业技能培训还有很大的差距。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001年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38条规定:“消防监控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2009年公安部令第109号《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30条第2款规定:“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2014年公安部令第129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操作人员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进行了明确,为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1]。
建(构)筑物消防员是指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消防职业已作为一类特有职业被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没有系统的职业培训和规范的评价体系,大多数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偏低,不能胜任相应的岗位。如笔者所在的山西省,目前仍然是依托消防部门,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定期举办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班,通过参加集中培训,组织笔试、技能考核等综合考核后合格者依法取得资格证书。据初步统计,目前晋中市现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设有双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企业)近600家,消防控制室在岗持证从业人员总数不足1 000人,按照一个消防控制室需6人持证的总体要求,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数缺口。面对如此现状,开展消防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就成为当务之急。
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由于消防工作的特殊性和消防学科的广泛性,全社会从事消防管理、消防技术的专兼职建(构)筑物消防员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就业群体。这些从业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都直接影响着消防安全,都必须要掌握相关的消防专业知识和技能。目前,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专业知识缺乏、消防职业能力素质不高是他们普遍存在的问题。如2005年6月10日,广东汕头华南宾馆火灾,火灾发生后,宾馆服务员因消防安全素质不强,没有及时报警、及时扑救初期火灾、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导致31人死亡、28人受伤的严重后果;2007年发生在云南省图书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意外喷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该单位消防主管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对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气瓶间驱动瓶组进行检查测试的过程中违规操作而造成现场39人被困窒息的严重事故;2013年10月11日,北京石景山喜隆多商场火灾,一楼起火部位的麦当劳一名女店长发现火情后自行逃离,商场消防中控室的值班人员在听到自动报警后随意摁掉报警声继续打游戏,最终导致2名消防员牺牲。因此,实行消防职业培训和鉴定制度,从源头上把住消防职业人员准入的“门槛”,对于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一)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实际需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企事业单位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理论和技能实践等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迫切希望有一批技能素质高、相对稳定的消防岗位人员从事各行各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备操作等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以维护其自身的消防安全。实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消防职业资格培训,能让更多具备专业技能的人才从事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是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做好消防工作的治本之策。而在不同消防职业类别中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等不同技能等级,有利于调动单位消防岗位人员钻研消防技能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各类各级消防岗位的专业人才,确保社会消防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随着设施设备的不断更新,消防岗位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没有专业技能的人员是无法胜任的,这就需要通过教育培训和鉴定考核,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消防职业资格培训主要是针对单位不同消防岗位从业人员所开展的围绕消防法律法规、灾害事故基本常识、消防设施设备操作管理、火灾应急事故处置、安全疏散与灭火预案制定等方面的培训。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理论、口述、技能等综合考核,成绩合格,持证上岗。通过职业培训能够从源头上强化消防专业队伍,优化知识结构,帮助学员进一步认清当前消防工作的形势,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增强主体管理意识,为胜任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还可以让更多的从业人员掌握专业的知识技能,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共同筑牢社会消防安全的“防火墙”。
三、当前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考评员整体素质不高
考评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鉴定的质量和声誉。由于部分地区参加中国消防协会组织的考评员培训班学习的人员大多为在职在岗的人员,出现了考评员素质不高、组织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思想认识上不到位,认为技能鉴定没有必要过于严肃,在考评过程中执法不严;在责任意识上缺乏责任,出现服务不到位、对考生有“同情”心理,人为造成鉴定结果的失真;在技术业务上没有跟上国家考评技术发展的步伐,对新使用的考评标准和考评方法不熟悉,无法履行考评员职责。
(二)题库资源的局限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及新装备的应用,使得原有的消防题库资源不能完全满足鉴定事业发展的需要。如理论考试题库总量稍显不足,且部分题目的标准答案已与现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不一致;依托中国消防协会官方网站的网络题库和在线模拟考试系统尚未建成;专业技能考核缺乏科学的检测手段,没有量化的标准,仅凭考评员的主观判断确定考生的技术分值,随意性较大;评判规则、权重设置不尽合理;测试考生动手能力的题目较少;考察考生在火灾情景下应急操作能力的题目基本没有等,影响了鉴定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区域特点的弊端明显
目前,各地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都是结合区域特点组织开展,时间长短不一,普遍无法实现深层次的、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指导。如不能合理地将受训人员进行分类,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进行培训,而是全部集中在一个培训班,使用同一本教材,教学内容针对性不强,容易造成受训人员对消防职业技能和消防专业理论内容不能很好地掌握等问题[3]。
(四)第三方认证难以真正落实
职业技能鉴定采用了独立于供给和需求双方的第三方认证模式,即由政府批准的独立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作出认证,既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又与国际通行的规则相一致,它能保证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但在鉴定所的设置及职责划分上存在一些问题,从培训、监考、考核及成绩核定等环节难以真正和消防部门脱离关系,难免有失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五)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
极个别部门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利用当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关法规法律尚不健全的空子,乱办班,滥发证;各自为政,条块分割。还有一些个人和社会机构假借有关部门的名义,组织职业培训,自己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四、应对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基础硬件设施建设,为鉴定工作提供保障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基础工作主要涉及鉴定站的筹建、题库的建设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成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配备完善的设施设备,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如有条件,可以建立信息化系统,采用计算机答题和阅卷,将理论知识考试规范化、科学化;模拟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用于技能操作考核,检验假设火警情况下,考生的应急能力和消防控制设备的操作能力。题库的建立与开发则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合理安排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的比重,严格区分初级、中级、高级职业等级的难度,使之能充分反映相应级别建(构)筑物消防员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所必备的知识、技术和能力,从而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升师资考评队伍建设,为鉴定工作提供保证
考评员队伍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作为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评员,既应该有经验丰富、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熟悉消防行业的具有考评员资格的教师,也应该有从社会上聘请的具有一定经验的兼职考评员,只有这样才有利于职业技能鉴定更加贴近企业的生产实际,在职业技能鉴定中做到客观公正。考评员队伍的管理应改变以往的只要资格培训合格就可以聘任为考评员的简单做法,对于考评员应择优选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鉴定工作的质量,对于考评员明确其聘任原则、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使聘任制有章可循,努力构建一支优秀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
(三)严格把关提高学员水平,发挥技能鉴定社会效果
为了确保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必须把质量作为鉴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前,可以将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严肃考场纪律、规范考评行为,加强考务管理、优化鉴定流程,健全工作体系、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技能鉴定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了确保培训质量和鉴定质量,要严格考培分离制度,认真执行轮换派遣考评人员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对考评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质量承诺和纪律制约。
(四)落实行业规范准入制度,避免证书制度流于形式
为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必须使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消防就业准入条件相衔接,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发现建(构)筑物消防员未持证上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管理部门一是要会同行业等部门开展技能鉴定的基础性理论研究,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形成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层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二是加强对鉴定实施过程问题的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好鉴定工作的研讨会和培训班,通过培训以实现鉴定工作人员能力的提升;三是完善全国联网的证书信息化管理平台,以进一步提高证书的管理水平,为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良性开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加快职业技能鉴定步伐
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以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为依托,依靠国家的力量来推行的一种权威性较高的行为,要在全社会推进这项制度的落实,必须创立制度运行的良好社会环境。目前对这项制度的宣传还很不到位,许多社会单位甚至有一些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不知道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和以往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有何区别,不了解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内容,一些单位不愿意再花时间和金钱让员工去考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因此,必须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影响力和认知度,不仅能够促进广大劳动者就业、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职工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真正发挥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应有的社会效益。
[1]赵艳红.关于建立我国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4).
[2]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Z].2008.
[3]王玉才.对消防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几点认识与探讨[J].民营科技,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