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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河南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研究

2014-08-15张敬燕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名村名镇文化名城

张敬燕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编辑部,河南郑州450042)

城市文化缺失已经成为当前城镇化进程中的最大困境。在城镇化过程中,城镇应该成为历史文化传承的积极力量,而不应该成为传统文化的破坏者。如何让一座有过辉煌历史和璀璨文化的城市原汁原味的保留它的历史文化风貌,如何保护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不被破坏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一、城镇化进程中河南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1.历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缺乏长远规划。城市规划是当前国内很多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建设性破坏和破坏性建设都严重破坏了城市原有的历史风貌,忽略了城市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导致的文化变迁之所以会成为普遍现象,就在于城市建设中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缺乏规划,特别是缺乏长远规划。过度强调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扩张,大拆大建,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城镇化与传统文化传承之间的矛盾将随着经济的发展更为明显,大规模的拆迁和城市开发与传统文化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激化,如果没有建设和保护的长远规划,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城镇化进程很容易出现偏差。今后几十年,城镇化进程必将在全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快速增长,城市建设还将大规模开展。城镇化的发展给传统文化的发展带来充足的经济基础的同时,也给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2.对传统历史文化破坏严重。城镇化进程中,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拆迁,推倒重建,规划的区域焕然一新,具有浓烈的现代气息,然而重新回到居住地点的人们却可能再也找不到传统文化的任何信息。目前,国内很多城市由于某些利益的驱动,文化的保护仍然要为经济的发展让路。城镇化进程仍然以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为主要推动力量,旧城区的拆迁以及乡村的城镇化改造,对朴素的传统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冲击。由于对具有传统手工技艺从业人员的扶植帮助力度不够,很多民间传统工艺从业者因为生存困难,面对经济压力不得不从事其他行业,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例如,开封朱仙镇的木板版画等民间工艺就存在后续无人的危机,并伴随老艺人的逝世而可能面临着消亡。素有中国十大民俗之一美称的宝丰马街书会,2006年已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今也面临着艺人越来越少,技艺无人继承的危机,已被列入“河南省濒危民俗文化抢救工程”。究其衰落的原因,就在于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破坏了传统历史文化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传统文化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的破坏给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带来了不稳定性。

3.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民间力量薄弱。目前,各地的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主要是靠政府的力量推动的,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民间力量非常薄弱。由于国内很少民间文化保护组织,也很少社会性的非营利性组织参与文化保护工作,因此文化传承与保护的群众基础相当薄弱,人才相当缺乏。有的市民对文化保护不重视,漠视历史文化遗产,他们为了改善生活条件,甚至自行拆除、改建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建筑,更盼望政府的拆迁能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而传承人及文化保护方面人才的缺乏,将会阻碍历史文化的传承,制约城市的和谐发展。

4.文化产业发展滞后,动力不足。城市是文化产业产生、发展的场所和基础。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解决快速城镇化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促进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从目前的状况看,文化产业还处在起步阶段,传统产业多、新兴产业少,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门类不全、经营分散,规模小、链条短、产值低、品牌少,文化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产业优势,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尚未形成。很多地方都存在文化产业总量小,产值和利润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占有率偏低的情况。另外,很多传统文化产业单位小、从业人员少、经费投入少,难以开展工作。相当一部分文化产业经营单位仍处于作坊式、家庭式生产阶段,产品档次低,科技含量不高,竞争力不强。大部分文艺作品还主要依靠个体创作、自我销售等形式传播,商品转化率不高,产业特色不突出。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单一,市场对人才、资金、信息、项目等文化资源的配置功能弱,难以形成强势发展。一些诸如影视创作、动画卡通、网络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在很多地市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在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方面,由多个部门交叉管理,职能划分不清,缺乏统一协调和规划。导致旅游资源开发深度不够,旅游项目单一,旅游活动内容单调,景点规划欠科学,难以适应游客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在人文旅游资源中,偏重于历史遗迹的利用,而忽视民俗、民风的挖掘;在自然旅游资源中,偏重于对知名度高的名胜的开发,而忽视对潜力较大的景观的开发;在红色旅游资源中,局限于某地单个资源的孤身奋战,却忽视了周围相似革命事迹的整合挖掘开发。

二、城镇化进程中河南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的对策

1.加强法律保护。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每年新建的建筑占世界新建建筑总量的40%以上。大规模建设将不可避免地给原有城市和村镇的历史风貌、历史空间格局保护带来巨大的挑战,如果在这个时候不采取有力的措施,保护好先人们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就要犯历史性的错误。城镇化进程中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必须遵守和持续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让他们认识到历史文化资源作为文化遗产,不仅是现代人的财富,还属于后代子孙。我们决不能在搞城镇化建设的同时再次破坏文物,也决不能以文化遗产的丧失为代价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因此,为更好的保护区域的历史文化资源,各地应积极开展遗产申报工作,把历史悠久、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较高但存在较大保护困难的历史文化资源申报为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省级、国家级、世界级文化遗产。这样,这些历史文化资源不但可以得到更高的重视,有利于资源的保护,而且还可得到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强化舆论宣传。对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要多做一些实事,少喊些空口号。不管哪里有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行为发生,我们都应当坚决制止、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尽责尽力。因此,我们要广泛发动群众,使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了解到这些历史建筑、历史村落、历史景观风貌的巨大价值,认识到它们是当地重要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资源。鉴于此,各地宣传部门都要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级电视台、无线广播,各级报刊等部门都要配合文化部门、文物保护单位举办系列文化资源专题节目,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我们要有保护工作从娃娃抓起的意识,通过开展历史文化资源知识大奖赛及有奖征文等活动进课堂的形式,从小培养广大学生的资源保护意识,唤起群众关注与参与的热情。同时也可通过排练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举办一些图片、摄影、书画展览等,加大保护我省历史文化资源的宣传力度,营造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动态监管和常态督察。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等历史文化资源一旦毁灭就无法弥补。各地要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历史文化资源的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存状况和保护规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监测,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监管和保护。我国从2006年开始对城乡规划实行督察制度,聘任若干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重点监督检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实施。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中,督察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是重中之重。督察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根据可能发生、已经发生、继续发生、多次发生等违法倾向或者违法事实,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从而规范执法行为和市场行为。实行督查制度的目的是要支持和强化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使保护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国家应当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对于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决策、决定将会造成或已经造成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格局或风貌严重破坏的,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巡查发现后,有权改变或撤销。

4.加强干部培训。城镇化进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历史文化资源培训工作,防止在旧城改造和村庄整治中大拆大建。一是要加强对干部的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培训。现在的干部培训班很多,但很少有涉及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内容。为了使领导干部的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在住建部与中组部联合举办的市长、县长培训班上,已经把遗产保护相关内容列为必修课程。住建部还将继续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不定期地举办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培训班。河南亦可以把遗产保护相关内容列为各级党校主体班必修课程,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建设厅联合定期举办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领导及专业人员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并使之掌握正确的保护方法。二是要防止在旧城改造和村庄整治中大拆大建。当前,我们面临非常严峻的问题就是各地的村庄撤并。村庄的发展和形成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三者之间相互平衡的产物。在村庄中有劳动人民建造的各具特色的乡土建筑;还有一些村庄,记录着历史的变迁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这些都是极其宝贵的财富,一旦毁坏,无法挽回。以所谓节约耕地为名,强行推进农村城镇化、农业工业化,强迫村庄搬迁,农民集中居住。这样做表面看是节约了耕地、改善了群众生活、改变了农村的落后面貌,实际上会造成巨大的能源和资源的浪费,破坏原有农村的农业生产关系、社会资本,破坏历史文化遗产。历史遗存、传统风貌和历史空间格局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也要改善。但这些改善必须在保护历史建筑、保护历史空间格局的基础上进行,不能搞大拆大建。

5.保护与发展相辅相成。历史文化资源具有保护文化遗产和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的双重职能,不可偏废。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不应排斥经济建设,妨碍社会进步。城市和村镇本身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其动力之源在于经济。人类代代繁衍发展势必将生产力水平一步步推向更高阶段,创造出愈来愈丰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也给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经久不断地注入新的活力。离开了活跃的经济要素,失去了物力与财力支撑,加之当地原住民的起居生活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这些城市和村镇最终会落寞衰败,留下的只是缺乏生机的建筑堆砌物。只有把保护与发展的双重职能有机融为一体,相辅相成,才能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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