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动物产品安全的思考
2014-08-15邱基洪
文/ 邱基洪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畜牧兽医局)
早些年,为解决肉食供给,养殖者和相关管理部门往往侧重追求动物生长速度、饲养数量以及产量、瘦肉率、屠宰率等指标,但因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机制不健全、技术支撑体系薄弱,出现了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动物(本文主要指奶牛、猪和家禽)养殖数量与动物产品(本文主要指乳品、猪肉和禽肉)质量安全没有完全健康有序发展,环境污染加重,动物疫病多发,动物产品兽药残留上升以及人为掺杂使假等问题,降低了我国动物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信誉度与竞争力。因此,如何确保动物产品的卫生质量安全,颇受关注,笔者对此提出以下思考。
1 加强培训,提高对动物产品安全的认识与控制能力
目前,从事动物养殖、屠宰和动物产品加工、经营等相关企业人员数量多,多种模式并存;从业人员素质(包括检疫与监管人员)参差不齐,普遍较低,对动物产品的卫生安全问题总有部分人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无能力发现与控制,以至反其道而为之;监管机制、检测设施、监管经费不容乐观。为此,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首先应加强领导责任意识,确保经费充足,对从业人员从技术、法律、道德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素质,使他们有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通过培训,提高广大养殖场、经营户的饲养技术水平和动物疫病识别控制能力,从客观上减少疫病发生与兽药使用量,从主观上知道如何规范、科学用药和出售休药期内动物会影响动物产品安全。应树立养重于防、防重于治、预防为主的理念;切实做好平常的预防工作,注意规划选址与牧场布局、完善设施、强化隔离、注重消毒、提高动物福利、落实自繁自养和规范处置病死动物;不把病原引入场内,要将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使疫病不发或少发,即使发病也能正确处理。另外,从源头控制疫病以及药物、添加剂的使用是确保动物产品安全的基础,是控制疫病发生的上策。
不同地区,不同环境,存在的病原体不同,动物及其产品引进得多,病原体随动物进入的机会就多,传入疫病的风险就大。笔者所在地区,由于防疫意识薄弱和受传统习惯影响,相当多的奶牛养殖场(户)未贯彻落实“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防疫基本原则,习惯从外调入奶牛饲养,目前转为配送制,就近选择购买由外地牛贩子送上门的奶牛。调入奶牛又往往逃避检疫监测、不经隔离、严格消毒和免疫接种,直接混群饲养。
二是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和道德水平,知悉不规范用药和掺杂使假的危害、法律后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遏制乱用药,故意掺杂使假行为。动物产品的卫生安全与疾病的防治密不可分,尽管有些疾病可以通过药物治愈,但或多或少治疗药物所产生的残留都会影响动物产品的安全。
三是通过培训,提高现有检疫监管人员素质,以较好地适应目前日益提高的动物检疫、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要求。包括掌握检疫监管内容和措施,使相关人员有能力正确使用相关设施,指导、监督和促进养殖场、经营户防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控水平的提高。
2 加强监管,净化动物养殖加工环境
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影响到动物产品的安全,因此动物产品的安全首先要从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抓起。对于饲料和添加剂,在要求其改善营养性、适口性和生物性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其安全性与质量。动物采食有安全性问题的饲料或含有添加剂的饲料后会影响自身健康及其产品的安全,并通过粪尿对环境产生影响,继而又影响牧草、粮食的安全,造成恶性循环;环境污染会传播动物疫病,增加病死动物数量。如此恶性循环,将会阻碍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影响人类的健康。
生鲜乳黄曲霉毒素超标主要是由饲料中的牧草霉变污染又把关不严导致的,动物产品药物残留主要是由药物治疗动物疾病导致的,一般非人为有意添加,大多因为缺少必要的知识与经验。要区别于那些不法生产者和使用者。
因此,在大力培训的基础上,要强化监管。要加强对加工、经营、使用违禁药物以及病死动物随意丢弃、转运、收购、加工等人为造成环境污染与动物疫情传播、有害动物产品流通的处罚力度;加大养殖场(户)、经营场所随意排污造成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随意排放的粪尿和丢弃的病死动物,会造成大环境病原污染,这也是近年来疫病传播、多发和复杂化的重要根源。
监管与抽测,不能仅仅停留于次数上、台帐上,不能走马观花般的应付,而应注意实质实效,更要保证深度、广度,以及抽样的科学性、随机性,客观地反映整体状态并指导整改,以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这就需要相关监管部门领导,有足够的勇气、毅力和智慧,更要有一抓到底的决心。
3 加强检疫,减少病原扩散,促进动物健康和动物产品安全
随着畜牧业集约化、产业化的发展,动物检疫工作成为确保动物产品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目前,检疫机制、设施和力度还不是很完善,不法养殖场(户)和经营者会逃避检疫,没有完全将染疫、病死动物控制在原产地作无害化处理,使病原体传播。2013年我国发生的“奶荒”及生鲜乳收购价格攀升的原因之一就是奶牛疫病的发生。而相关管理部门对奶牛的检疫和“两病”的监测,还未与乳品企业形成有机结合,也未引起企业的真正重视,有些乳品企业依然收购问题奶。
要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建立严格科学的检疫体系和提供充足经费支持,引导和促进广大养殖场(户)、加工厂(点)做好健康养殖、规范经营;其次,要提高检疫人员的数量与职业素质,强化产地检疫和检疫质量,使动物检疫做到有畜必检、有检必好;第三,要完善和提升检疫设施,强化检疫站点建设,切实抓好动物集中检疫、定点屠宰等,要提升目前检疫站点、奶站、乡镇生猪屠宰场的水平,提高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测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第四,加强实验室监测能力,加大检测频率,促进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技术水平与监管科学性的提高;第五,强化疫情与安全事件的发布,做好整治,确实给养殖场(户)、加工单位提供疫情动态并主动做好防控,有效警戒,真正做到群防群控;第六,调整防疫免费与检疫收费的格局。
养殖场(户)是做好动物防疫和确保动物产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政府则是动物检疫的责任主体。动物检疫应由政府工作人员即动物检疫员开展,并由政府负责经费。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后,散养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注射工作,由政府向村级防疫员购买服务,也属政府行为。但从各地反应的情况看,相关经费不能满足村级防疫员正常的服务性收入,从而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并由此影响他们对业务的钻研,更使本身业务水平不高的他们难以适应动物防疫注射、诊疗等工作要求。更进一步,也会影响社会兽医的加入和兽医专业的报考,从而影响防疫注射的质量与兽医队伍的建设。
政府要理顺防疫注射、检疫和监管的体系,分清职责。检疫不仅要免费,更要在加强设施、队伍建设,在提高检疫质量的同时,使有关养殖业的扶持政策通过检疫按检疫合格的动物头数发放到养殖场(户),促进养殖者提高动物检疫率与质量。
4 推行优质优价,促进从业人员加强动物健康养殖与经营加工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生产安全优质的动物产品已成为人们的呼声,发展绿色食品已经成为世界潮流。养殖利润受到动物及其产品的数量和价格的影响。动物产品的数量与动物生长速度、成活率、繁殖率、瘦肉率等有关;生产加工优质动物产品需要加强环境卫生和饲养管理,以及药物、饲料、添加剂的正确选择与控制,因而需要进一步增加投入。而推行优质优价,可以增加利润空间,成为促进从业人员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的动力和积极性。
优质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只有通过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项目的监测,才能有效得到保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并定期公布结果有以下作用:一是为生产优质动物产品进行技术指导;二是为行政处罚提供依据;三是为消费者、企业购买优质动物产品提供选择依据。
要做好生鲜乳细菌数、药物残留和违禁药物的监测,首先要使乳品企业的日常检测正常化和合理化,要实行优质优价。二是有关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养殖场、奶站、乳品企业和销售经营单位管理与监测,对细菌数超标的生鲜乳一定要做到拒收,倒逼养殖场(户)、奶站强化卫生措施;对药物残留超标和检出违禁药物的生鲜乳,乳品企业不仅要绝对拒收,还要列入黑名单。目前,乳品企业在收购生鲜乳时都实行了优质优价政策,但其中细菌数对价格的影响作用有限,对养殖场(户)、奶站的触动不是很强烈。其实,生鲜乳的乳脂率、乳蛋白率基本是稳定的,但细菌数通过努力是可以改变的,也可以由此评价养殖场(户)的生产管理水平和疫病控制水平;同时,细菌数也是影响乳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所以,应加大检测生鲜乳细菌数的力度,扩大检测面和提高检测频率,拉开不同细菌数生鲜乳的价格差。
5 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诊断能力
目前,养殖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造成临床兽医与养殖场(户)面临技术疑问时无从或不方便检测、论证,从而影响了他们的进步与行业的发展。有些兽医、养殖场(户)在遇到动物疫病束手无策时,会盲目用药,养殖场(户)为了减少损失还会选择出售发病动物,对病死动物也会选择出售或随意丢弃。动物疫病发生与病死动物处置不当,不仅会加剧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威胁和对环境的污染,也会使动物产品的价格大起大落,使动物疫病复杂化。
建立有效的监测机构和体系,不但可以促进兽医、畜牧等相关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还可以通过他们的“传、帮、带”,有效提升养殖场(户)的饲养水平和动物产品安全控制水平。如能坚持实施科学的免疫接种计划,增强动物抗病力和控制、消灭养殖场环境中病原微生物,则可使动物不发病;即使一旦发生疫病,也能及时准确地诊治和有效地用药,尽可能地减少疫病带来的损失。
建立有效的监测体系,应重点加强违禁药物与药物残留监测、疫病病原监测、免疫抗体监测、生鲜乳细菌总数与理化指标监测(第三方检测体系建立)、污染物监测等。
6 理顺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
对于乳品等动物产品的监管,我国施行的是不同部门分段监管模式,其弊端是易出现重复监管或漏检漏管,监管效率低,而发达国家一般采用一部门“从养殖场到餐桌”的监管模式,具有责任明确、效率高、无缝隙的优点。
因此,建议从法律上理顺监管体系,明确职责;同时,确保监管部门、具体监管人员有能力监管,并保证监管所需的经费和设施。另外,监管要实现重点与普查相结合。
当前,对于奶站的监管是奶业监管的重点之一。笔者认为,奶站的监管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奶站监管工作应该属于行政执法管理的具体工作,应该由符合条件的2 人或以上组成监管小组代表相关单位行使监管职能;二是作为监管人员,要在监管单位领导的组织安排下开展具体的监管工作;三是监管人员要有指导、督促奶站做好相关工作的能力。
7 提升养殖和加工层次,提高动物产品安全性
我国面临养殖场(户)、奶站、乳品企业与其它动物产品加工场点多、乱,规模小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对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扶持,而对中小散户和小作坊式的乳品企业和其它动物产品加工点等的扶持力度相对不大,但它们才是动物疫病控制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重点,因此应积极予以扶持、监管、整治与提升。
同时,要建立长效防控机制,对影响动物产品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的分析与有效的防范管理;通过强化检疫、监测、抽测和监督检查,切实发现问题,并通过理顺监管体系,强化培训、整改、处罚,促进饲料、兽药、疫苗的规范化经营和使用,以及奶站、加工厂、检疫点的标准化建设;强力遏制随意丢弃、经营、运输、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物品,维持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加工的良好秩序并强化环境卫生净化,实现动物健康养殖和动物产品安全。
[1]韩合国.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思考.中国动物检疫,2013,30(3):26-27.
[2]刘兆起.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中国动物检疫,2013,30(3):23-25.
[3]任进龙.兰州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践与思考.中国动物检疫,2013,30(3):21-23.
[4]任晓玲,王青,张泓.浅析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形势.中国动物检疫,2012,29(12):18-20.
[5]邱基洪.对动物防疫与检疫收费问题的探讨.中国畜牧业,2012(2):61-62.
[6]余宝美.安全放心猪肉生产现状及对策.中国动物检疫,2013,30(2):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