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需要多大的权力?
2014-08-15
近日有一位网友来信,自称是“一个务实,一心想做好事,有着11年眼镜零售工作经验的店长”,他在担任店长以来,感到公司赋予的权限极为有限,作为店长只能招聘基层员工,没有权限解聘除了基层员工以外的组长或者店助,店助只能由总部招聘分配而来,门店的格局陈列也是由区总说了算,店长几乎没有过问权。虽然他感到门店的提升空间很大,在陈列产品、推行新的促销点子方面有一些自己的想法,但都以失败而告终,每日只能“管管卫生,查查货品,督促DM海报”等琐事,最后他选择了辞职。
店长的重要作用被许多零售企业的老板和高层诠释为“店长就是总经理”,这一方面说明优秀的店长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也说明店长需要具有一定的权力。对此,小编认为,是否要赋予店长一定的权力无需再讨论,问题的焦点在于到底应该给予多大的权力(是不是可以拥有类似总经理的权力?)。
就连锁零售企业来说,每个公司的情况不同,一刀切地说应当赋予店长哪些权限,这并不妥当。对此,“店长QQ群”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新加坡 银泰眼镜:
权力不应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企业对店长权力的赋予可以遵从市场经济中资源优化配置的原理,基于本企业当前的资源情况,采用相对最佳的资源分配方式(人事权、营销权、采购权等分配),从而让门店为公司创造最大的利润,同时,方便店长更好地服务顾客和员工。
广东视光连锁店总经理 刘子城:
如果条件允许,我认为对于店长也可以采取无为而治,但前提是必须要有非常严格和成熟的监督体系和标准化制度,采取排名竞争的方式,优胜劣汰,激发店长的斗志和责任心,并遴选出优秀的店长人才。这是可以进入良性循环的方式,如此择选来的优秀店长的素质更能适应无为而治的环境,而这样的环境也能不断促使店长进步。标准的严格流程好处在于,即使对于信任的人才,也能防止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私心一闪,做出错事。
所以,如果对店长的权限给予了很大的灵活性,那么各方面考核也必须同步实施,比如品质的考核。
河南省大光明眼镜有限公司经理 刘东:
在大家看来,店长应当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位置,我认为这样的理解恰恰是错误的,不仅不能促进工作发展,也给店长和员工带来一定的压力。我觉得,店长的工作重心不应放在权力大小的讨论上,从引进品牌到角落卫生;从引用人才到端茶倒水;从业绩制定到传单发放,这些工作都是在店长的职责范围内,权力可放可收。其实大家都明白,一个好的店长就是一个店的“老板”复制。对店长的要求有两个字很重要——情商。一个人拥有高情商,在这个位子上,就没有什么架子,而是只有引导实干的能力,在工作中为团队起到传播正能量的作用。
贵州六盘水 康利眼镜:
我觉得店堂里的一切事物,货品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补货、到了旺季的广告策划、招聘员工、监管卫生,这些工作都应当给予店长一定的权力。再往深处说,倘若店长有能力,更要完全肩负起“店老板”的责任,做好一些和厂家联合的促销活动和当地企事业单位合作的利民广告等,这些权力也要适当给予、慢慢培养、成为店内店外的好“店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