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诊断与防治
2014-08-15李晓红
李晓红
(上海市崇明县竖新镇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 202150)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甲型流感病毒的某些亚型毒株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烈性传染病,可引起从呼吸系统到神经系统等全身性的严重性败血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目前,认为由H5、H7和H9亚型毒株所引起的禽流感统称为高致病性禽流感[1]。2014年3月,我国内地突发的H7N9禽流感病毒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一种,截止目前,该病共造成136人感染,45人死亡,死亡率接近33.1%。为了防止病原扩散,前段时间,几乎全国所有的鸡、鸭、鸽子等禽类动物被紧急捕杀,给畜禽养殖业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亿,是继H5N1、H7N7和H9N2后突发的可感染人的新亚型高致病性流感病毒。
1 流行特点
1.1 流行特点
高致病性禽流感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由于病毒对高热和紫外线敏感,对低温条件的抵抗力较强[2,3]。因此,冬末春初,冷凉和潮湿的环境,以及日照较少的地区是禽流感的高发区。
1.2 传染源
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传染源较多。鸡、鸭、鹅、鸽子、鹌鹑、鹦鹉等几乎所有禽类动物均可感染,由以鸡和各种幼龄禽类最易感,但也有部分水禽和鸟类感染后成隐性带毒者[4],人类通过接触带毒宿主或被病毒污染的场地和器具而造成感染。
1.3 传播途径
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感染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接触已感染病毒的活禽或病死禽造成直接感染;二是接触已遭病毒污染的粪便、空气、水源、饲料、禽舍等媒介而间接感染。而呼吸道和消化道是病毒感染传播的主要途径。但也有实验表明,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也可通过鸡蛋发生垂直传播,因此,不能用污染鸡群的种蛋做孵化用[5]。H7N9病毒主要造成人类的感染和死亡,但至今尚无确切的证据表明禽流感病毒已与人类的基因发生了重组,可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传播与流行,也未发现人感染的隐性带毒者。
2 临床症状
患鸡的呼吸道、消化道、生殖系统或神经系统的出现异常,潜伏期从数小时到数天不等。急性暴发的常无明显症状便突然死亡,死亡率高达70%以上。亚急性的最初表现为体温突然升高,可达41℃以上,头及眼睑浮肿,肉冠肿胀出血甚至坏死,同时,伴有呼吸困难,咳嗽,打喷嚏,拉黄绿色粪便,后期眼流黄白色脓性分泌物,有的伴有抽搐、头颈后扭、运动失调甚至瘫痪等神经症状。人感染早期表现类似普通流感,主要表现为高热,咳嗽,肌肉酸痛和全身不适,后出现呼吸困难,重症肺炎,严重者急速发展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心、肾等多种脏器衰竭而亡。
3 病理变化
剖检可见皮下有黄色胶样浸润,全身各组织器官严重出血、坏死;气管粘膜充血,有大量血性分泌物或黄白色干酪样坏死;腺胃乳头出血水肿,肌胃与腺胃交界处呈带状或环状出血,卵巢和输卵管出血萎缩,严重者卵泡出血破裂。
4 诊断
由于高致病性禽流感与鸡新城疫在临床表现上及其相似,因此,禽流感诊断主要以实验室检测为主。目前,应用最广的是RTPCR技术、ELISA、HA和HI技术。近年来,Lau等用一种依赖核酸序列扩增技术(NASBA)对H5及H7进行快速检测,敏感性和特异性很高,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区分致病和非致病性禽流感病毒[6]。
5 防治
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播快,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还没有特效药物治疗,因此,加强日常预防与免疫显得尤为重要。
5.1 加强日常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日常的饲养管理,做好养殖场舍的消毒、隔离、通风和保暖工作,及时处理粪便垃圾,控制人员流动,减少异地引种,做好流通家禽的检疫与检测,严禁从疫区引进畜禽及相关产品,防止带毒或被污染的车辆、蛋箱、饲料、用具等进入养殖场舍。
5.2 严格消毒
由于禽流感病毒对乙醚、氯仿、丙酮等有机溶剂比较敏感。因此可选用氧化剂、稀酸、十二烷基硫酸钠、卤素化合物(如漂白粉和碘剂)等消毒剂对养殖场内的环境、禽舍、用具进行消毒,来杀死养殖环境和动物体表的病毒。
5.3 免疫接种
虽然普通的禽流感疫苗不能达到100%的预防,但能有效防止严重感染的几率。也可根据当时当地的疫情发生情况,根据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制定的免疫计划和程序按时做好免疫接种,并做好免疫接种记录。若发生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应立即隔离上报,一经确诊,应果断封锁、扑杀,对死亡和扑杀的病禽及被污染的饲料,物品、排泄物等进行焚烧、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并对饲养禽舍,场地、饲养人员的衣服等进行彻底消毒,严防病原传播和扩散。
[1]姜新.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重点与防控策[J].现代畜牧兽医,2011,(7):17-20.
[2]张梅,王瑜.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病原因分析及防控策略[J].中国兽医医药杂志,2012,(6):63-64.
[3]Brown,J. D.,D. E. Swayne,R. J. Cooper,R. E. Burns,and D.E. Stallknecht. Persistence of H5 and H7 avian influenza viruses in water[J].Avian Dis,2007,(51):285-289.
[4]van den Berg,T. The role of the legal and illegal trade of live birds and avian products in the spread of avian influenza[J].Rev. Sci. Tech,2009,(28):93-111.
[5]Martin,V.L.Sims,J. Lubroth,D. Pfeiffer.J. Slingenbergh,and J.Dome-nech. Epidemiology and ecology of 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with particular emphasis on South East Asia[J].Dev. Biol.(Basel),2006,(124):23-36.
[6]Lau LT,Bank J,Aheme R,et al. Biophy Res Commun,2004,(313):336-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