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警犬找出抢劫强奸杀人案受害人尸体
2014-08-15赵俊义
陶 剑 赵俊义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4年5月28日15 时40 分许,深圳市龙岗区荷坳派出所接报警称:其妻子陈××于2014年5月19日11 时许从广东肇庆老家乘坐大巴车到广州,转车到龙岗大运地铁站下车后,失去联系,至今下落不明。
接到报警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刑警大队领导迅速组织民警参与专案组,配合视频大队、荷坳所进行侦查。经视频监控反查,5月19日晚20 时许,陈××于大运地铁站下车后,一可疑男子尾随其至一偏僻处,当晚22 时,陈XX的银行卡被该名男子在横岗某邮政储蓄ATM 机取现,陈XX 失踪至今,极有可能已遇害。经过信息研判,大运地铁站旁边的小山极有可能是案发地,但是经过派出所人员的搜寻却未发现受害者。
二、警犬使用经过
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大力带领侦技人员赴可疑点进行初步勘查,他们认为现场环境条件较适宜警犬技术的使用,于是立即指派警犬中队出动刑侦犬进行支援。
接到指令后,警犬中队带犬民警陶剑带领6 名助训员携4 头刑侦犬到达可疑点,带队民警陶剑根据现场地形,按照网格搜索的方法,将现场划分为4个区域,每头警犬负责搜索一个区域,之后再交替进行搜索,工作不到10 分钟,警犬“阿狼”就对一处全是苍蝇的土地地面出现扒土示警反应,而且反应很坚定,民警及助训员立即找来铁锹等工具对地面进行深挖,在离地面15 厘米的地下发现了白骨化的尸体,随即保护现场,向大队领导汇报,并且指示警犬在尸源周围寻找相关物证,成功找到了受害者的运动鞋。
经过法医的确认,找到的尸体为“5.19”案受害者陈XX 的尸体,尸体的发现为案件的定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经过大量的工作,6月10日,专案组在江西赣州将嫌疑人林××抓获归案,林××对抢劫强奸并杀害事主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于时间较长,而且是晚上作案,犯罪嫌疑人对抛弃作案工具的地点已记的不是很明确,只是说出了大概的位置,领导再次指派带犬民警携带警犬进行现场搜索,带犬民警带领6 名助训员携4头刑侦犬以犯罪嫌疑人的气味为嗅源,对可疑区域进行搜索,分别在草丛里、下水沟里、臭水河边找到了作案用的铁锹、雨伞及受害者的双肩包。
三、分析讨论
1、成功找到尸体,源于警犬中队一直致力于刑侦方向的训练,特别是在追踪和搜尸体方面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平时训练中就从市场买来猪肉,藏在附近人少的山上,分不同时段,分别带领助训员携犬进行搜寻,使犬记忆腐烂肉的味道。
2、到达案发地后,没有急于开展搜寻,而是先了解现场相关情况,制定方案后再进行工作。
3、搜到尸体后,要及时保护现场,为后续的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提供保障。
4、提取犯罪嫌疑人的气味时最好用纱布,同时提取脚底和手心的气味。
5、人犬结合、以人为主的警犬技术使用模式非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