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兽药管理的现状及监管对策
2014-08-15张宗林蒲大章
张宗林,蒲大章
(1.四川省平昌县龙岗畜牧兽医站,636400;2.四川省平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邱家中队,636400)
1.基本情况
平昌县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幅员2229 平方公里,辖47 个乡(镇、管委会、城市街道办事处),547 个行政村,总人口105.7 万人。2007 年平昌县被列为国家生猪调出大县,2008 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48 个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重点县,2009 年被农业部列为全国生猪和肉牛优势区域布局重点县,2010 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现代畜牧业重点县。
平昌县是典型的山区畜牧业大县,全县从事养殖的农户约60 万余户,占农户数的70.6%,2013 年底生猪存栏75.3 万头,出栏151.1 万头,畜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63.5%。全县派驻地方有47 个乡镇畜牧兽医站,配备有财供兽医258 人,有乡村兽医630 人(不含派驻乡镇的官方兽医)。
2.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际上统一称为good supply practice,简称GSP,县一级有:平昌县小梅兽药经营部、平昌县晓德牧业兽药经营部、平昌县富民兽药经营部等3家达标兽药GSP企业,3家企业在全县47个乡(镇、管委会、城市街道办事处)规范设有69 个兽药GSP 连锁分店。
3.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管理人员不足县畜牧食品局虽设有饲料兽医兽药股,仅配有行政管理人员2 名。负责全县兽医、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行政管理工作及相关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管理等工作,面宽量大。
3.2 行政执法证件不规范 派驻乡镇的官方兽医,虽持有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委托行政执法证》,都是2004 年核发的,均已超期失效,未重新审核换证。行政执法人员没有证件,相当于军人没有武器,忽悠相对管理人,名不正,言不顺。
3.3 兽药GSP 连锁分店设置不合理据对全县25 个乡镇的调查了解:为了盲目达标,兽药GSP 连锁分店设置不科学,不合理:如龙岗乡2 家,其中1 家经营勉强维持,另外1 家处于瘫痪状态,有牌子有药有管理,无销路。
3.4 执业兽医人员不足截止2013 年,全县乡镇畜牧兽医站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的9 人{政策性转2 人),执业助理兽医师18 人,其中两证具备6 人。大部分是乡镇的官方兽医,有资质开具处方,但因为是兽医官,是行政执法人员,有资质不能开具处方。有权开具兽药处方的执业兽医师寥寥无几。
3.5 乡村兽医证照不齐全县630 名乡村兽医,结构复杂,文化偏低,专业知识良莠不齐,均为未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只能开展动物防疫,无权开展动物诊疗活动,非法行医普遍。
3.6 兽药GSP 企业运作不规范部分兽药GSP 企业直接将兽药送到乡村兽医的手中,不经过兽药GSP 连锁分店,相互竞争,兽药GSP 连锁分店业主怨声载道。
3.7 官方兽医普遍重动物检疫,轻兽药监管 管理层和大部分官方兽医认为他是管检疫执法的,兽药监管与他无关,而且畜产品安全是个大概念。
3.8 诊疗辅助活动的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兽药一些兽药GSP 连锁分店的经营人员等诊疗辅助人员违规使用兽药。
4.建议与对策
4.1 县畜牧食品局适当增加行政管理人员职数。
4.2 县畜牧食品主管部门积极与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沟通,给官方兽医办理《四川省行政执法证》。
4.3 规范设置兽药GSP 连锁分店,保证每乡镇有1家,严格检查验收,经营不好的坚决取缔。
4.4 鼓励有资格的兽医人员参加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登记、注册,规范执业。
4.5 全县的乡村兽医(官方兽医除外)要通过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做到合法行医。 4.6 县级兽药GSP 企业不能将兽药送到到乡村兽医的手中,而只能发货到兽医GSP 连锁分店。
4.7 动物检疫、兽医、兽药、兽医器械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赋予的职责。投入品监管和检疫同等重要,一切都属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范围。
4.8 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处方兽药和非处方兽药。对诊疗辅助活动人员违法使用兽药严肃查处,净化兽药市场。派驻乡镇的官方兽医对辖区的兽医、兽药及兽药GSG 分店进行定期巡查,以保证动物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