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湿地资源改善京津地区生态环境
2014-08-15赵阳
赵阳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00年以来,经过10多年的治理,总体上看,北京市沙尘天气的发生有减少趋势,但是沙尘天气每年仍有发生,尤其浮尘天气问题尚未解决。(引自2012年10月7日,新华记者:“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总投资877.92亿元”。)
事实也是如此,京津风沙源治理一期工程,把防沙、治沙作为治理京津地区尘暴源的重点工程,而忽视了对湿地的保护及对干涸湖泊的治理。
众所周知,沙尘暴中分沙暴、尘暴,虽同属于强风暴吹蚀地面沙和尘土,但它们的搬运距离和颗粒大小有明显不同。沙粒大小多集中在0.1~0.5毫米,粉尘大小在0.063~0.002毫米。沙暴扬起和搬运的物质主要是沙,所含粉尘极少,扬起的高度、搬运的距离更有限。尘暴扬起和搬运的物质主要为粉尘物质,所含沙粒极少,扬起的高度可达10多公里高空的大气对流层,搬运距离可达数千公里。京津地区尘暴物质主要来源于那些众多干涸湖泊中的盐、碱和粉尘物质。
在京津北部数百公里的范围内,曾经拥有很多湖泊,其中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咸水湖主要有6个。近年来,几个大湖泊正在急速干涸,失去了大面积湿地。
例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草原中部的查干诺尔湖,湖总面积110平方公里。2002年春季,经历连续三年的大旱,查干诺尔咸水湖彻底干涸,盐碱地一眼望不到边,成为名副其实的“白色的湖”。2011年已成为巨大的干盐湖盆,旁边的小湖虽然有水,但附近的渔村已经人去屋空。
除了查干诺尔湖干涸外,面积曾达230平方公里的乌拉盖高毕湖于1997年干涸(距北京600公里),之后虽然有所恢复,但在2004年再度干涸,目前已裸露风化成一片白茫茫的盐碱滩。乌拉盖河曾经是一条浩浩荡荡的草原内陆河,是养育内蒙古东乌珠穆沁草原的母亲河。如今,只留下干枯的残留河床。乌拉盖河断流干枯,连同其中上游的国家重要湿地1300多平方公里的乌拉盖湿地在草原上消失了。西北风一刮,湖底盐碱就都被刮起来,白色的盐碱粉尘荡漾在草原上、飘移到京津地区。
离北京只有200公里、面积为70平方公里的张北县安固里诺尔湖于2004年底干涸。安固里诺尔湖正处于京津风沙源地,由于相距甚近而海拔却远远高于京津地区,有专家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安固里诺尔湖的盐碱粉尘飘落京津地区,就好像是站在屋顶上向地面抛洒白粉一样。
专家们发现,正是这些盐湖里的盐碱粉尘,在西北风的作用下,上升到平流层,并最终漂浮到京津等地区。
2002年3月20日,北京发生了特大沙尘暴。北京师范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分析这场沙尘暴的浮尘成分后发现,尘暴中含有的盐碱粉尘,恰恰与北京沙尘暴传输路径上内蒙古荒漠草原上的盐碱土成分一样。很明显可以看出:京津地区尘暴物质主要来源于那些众多干涸湖泊中的盐、碱和粉尘物质。
北京发生沙尘暴期间,内蒙古林业科学研究院多伦县专题组,正在对多伦县风蚀量进行测定,据测定数据分析:
2002年3月25日,在多伦县南沙梁小黄柳沙障区进行测定,沙障区平均风蚀深度为31.5厘米。
经计算该沙障区每亩范围内在153天时间内有209.78立方米沙子被风吹走。经计算该裸沙区每亩范围内在153天时间内有371.60立方米沙子被风搬运到其他地方。
2002年3月25日在南沙梁小黄柳栽植区进行测定,该区的小黄柳是在2001年10月19日营造的,规格为5×5m,网格内沙米的覆盖度可达70~75%。测定结果其风蚀深度为0.96厘米,经计算该灌木林地每亩范围内在153天时间内仅有6.39立方米沙子被风吹走。
据课题组追踪产生原因分析:多伦县原有永久性河流47条,经过多年的演变,永久性河流只剩下黑风河、蛇皮河、吐里根河、一家河、滦河等,原来较大的上都河、羊肠子河、撅尾巴河等永久性河流,有的已变成季节性河流,有的已经断流。全县11条季节性河流,大都全年断流,有的河道已干枯或变成盐碱地。
多伦县湖泊湿地,水面缩小、水量减少甚至干涸盐渍化。多伦县原有62个湖泊,现在只有7个常年有水,5个季节性有水,其余的全部干涸。
正是由于湖泊干枯、湿地面积减少,甚至形成盐渍化土壤,不仅减少了地面粗糙度,造成地表裸露,还为强风提供了充足的沙源及粉尘。
湿地是全球价值最高的生态系统之一,是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的生态系统,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湿地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其他系统不可替代的环境功能和效益。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防洪抗旱、调节气候、控制污染、控制土壤侵蚀、维系生物多样性、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功能,受到世界的广泛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湿地的生态环境面临巨大压力。曾有报导,我国十年内湿地面积减少了5万平方公里,湿地面积萎缩、质量下降趋势仍在继续,自然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退化十分明显。实践证明,湿地资源和生态功能一旦遭到破坏,不仅直接影响我国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且危及全民族的生存环境。因此,保护湿地的生态环境对维护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在京津京风沙源治理一期工程中也发现了这一问题,在二期工程中要进一步减轻京津地区的风沙危害,降低沙尘天气对京津地区的影响,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并适当扩大治理范围,是十分必要的。
国务院批准了2002~2030年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专门下发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连续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都对湿地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叮嘱,要严格保护湿地。
为了创建和谐社会,我们要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保护有限的湿地资源,使湿地资源达到永续利用,与人类长期共存。
为了尽快有效地改善京津地区生态环境,首先要保护好京津北三河源湿地。西拉沐沦河、滦河、锡林河(含乌拉盖河),及其周边的湿地,地域紧密相连,生态系统相似,位于北京、天津的北方(简称三河源湿地),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其中滦河湿地距北京直线距离只有180公里;主要分布在克什克腾旗和锡林郭勒盟的多伦县、正蓝旗东乌珠穆沁旗。据近年不完全调查统计,该区域湿地总面积为956万亩。该区域的湿地保护是当地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远远落后于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因此,必须在加强生态工程建设的同时,把加强京津北三河源湿地保护,作为该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有效改善京津地区生态环境。
湿地自然保护区作为一个综合生态系统,其保护和管理必然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理顺湿地保护与管理体制,已是当务之急。对湿地保护认识不足,法律法规不完善,是我国目前湿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目前我国湿地保护的立法现状,国家应尽快制定《湿地保护法》,把湿地的保护和开发纳入法制化轨道。在我国的三大生态系统中,森林和海洋均已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得到有效保护,唯独湿地至今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国家法律可以遵循。
另外,还应该重视湿地科学的基础研究工作,对湿地保护工作建立统一合作机制,还应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