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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

2014-08-15

中外玩具制造 2014年3期
关键词:商品质量工商总局年度报告

3月1日起企业不再需要年检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去年12月,工商总局已发文暂停了个体户验照工作。

工商总局三部重要规章3月15日实施

据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新制定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以贯彻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个新规章均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严格规范抽查检验工作程序,对购买样品检验合格后的处理问题作出了原则规定,对抽检结果的利用作了进一步规范,并对抽检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还明确对依法处罚的有关违法行为应当计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对抽检工作结果发布也作了进一步的规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除了定做、鲜活易腐等几种情况外,网购商品可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违反该“办法”的,最高可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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