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中国共产党一大原始党纲
2014-08-15王燚菲
王燚菲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 芜湖 241003)
一、党纲第十一条缺失问题
历来认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是中国共产党一大通过的正式文件,尽管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这个文件的原始中文本。学者对一大纲领为什么缺失第十一条的原因进行了考证和推理:关于缺失的原因有这么几种说法:一是遗漏说[1]P7,最早持此说法的是俄文本中所加的注释。二是技术错误说[1]P10,此说的代表人物要首推美国学者韦慕庭。三是删除说[2],叶永烈持此说。还有学者经过对《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的俄文原稿以及英文本的文本分析和对一大会程的史料梳理后,认为一大未曾通过纲领和决议,这两份文件并不是一大的正式文件,我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一个草案,甚至可能只是一个汇报材料。[3]
而笔者认为,一大是通过纲领和决议的,是在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游艇上的会议上通过的;两种外文翻译时依据的文本是没有问题的,它们都来自于转移到嘉兴南湖游艇上之前在上海召开会议时候经过讨论所形成的草案。
首先,一大是通过纲领和决议的。“这一天是阴天……11时许,下起了小雨……代表们乘坐的画舫在湖面上缓缓划行,会议就在这时开始了。”[4]P408“这次会议继续上海30日未能进行的议程,首先讨论和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党纲问题在前几次会议上已经作了比较详尽的讨论,因此没有再用多少时间……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这时已是下午1点多钟,代表们在游船上用了午餐,并稍事休息。 ”[4]P408-409
其次,两种外文版的党纲为何都是源自会场转移前所形成的草案,而非最后一次会议所形成的正式案?“7月30日晚,代表大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全体代表除周佛海因病缺席外都参加了会议,马林和尼科尔斯基也前来出席。按原计划在这次会议上先有国际代表讲话……然后再讨论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但是,这次会议因受到法租界巡捕房的侵扰搜查,未能按原计划进行。”[4]P405北京代表刘仁静回忆:“李汉俊马上把共产党的文件烧掉了。”[5]陈潭秋回忆:“于是我们马上警觉到来人的可疑,立即收捡文件分途散去,只有李汉俊与陈公博未走。”[6]P288因患腹泻的周佛海没有出席会议,“糊糊涂涂地在地板上睡了”[7]P492,但他在《往矣集》中有篇《扶桑笈影溯当年》,曾回忆到当晚之事:“于是立即散会,只有公博还留着与汉俊闲谈。”[7]P492包惠僧说:“所幸的是,大会代表没有被捕,仓促放在抽屉里的党纲草案也没有被搜走。 ”[8]P320
从推理的角度去分析这几位一大代表们的回忆,能肯定的是陈公博没有先离开,李汉俊也没有必要离开,因为那是他的家,他离开了,会让巡捕房的人更加怀疑。至于党纲草案,到底是烧了还是仓促放在抽屉里了?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被烧了;要么李汉俊在情急下没有找到党纲,就把会议上讨论的文件通通烧了,但是党纲很有可能就是包惠僧放进抽屉里的,所以他才记忆如此清晰。假如党纲被烧了,参加会议的人员也会回忆出草案的,因为最后一次会议是遭到巡捕房搜查之后的第二天,不到24小时,相信记忆再差,那15个人中总有人能回忆起来。也许巡捕房的人刚走,与会人员就有人开始回忆草案的内容是什么,并写下来。何况还存在党纲被“仓促放进抽屉”的可能,因而第二天会议上讨论起来,必然是没有花太多时间了,因为省去了回忆党纲草案的时间;但是会议依然对党纲进行讨论,也不得不说明,党纲中的有些内容是需要进一步商议的。
会场之所以转移,不仅仅是因为党的行动已被暗探们所注意,更重要的是党的纲领和决议还没有获得正式通过,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艇上后,由于之前的会议已经对党纲作了比较详尽的讨论,因此所用时间不多,最后还一致通过了党的纲领。这说明了两点:一是党纲之前已经充分讨论,亦即形成草案;二是完全有必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商议获得一致通过方可。笔者之所以认为陈公博版的党纲和俄文版的党纲是南湖之前讨论稿,是由于陈公博、尼科尔斯基和马林未参与全程会议,所以不能记完整。
陈独秀为何不在当年发表,这样至少党纲有迹可循。陈公博在《我与中国共产党》一书中写道:“应否发出,授权新任的书记决定。我回广东之后,向仲甫先生(即陈独秀)痛陈利害,才决定不发。”而真实的党纲因为丢失,所以没有原始材料来和英文版与俄文版进行比对。1930年2月1日,李立三在《党史报告》中曾明确地说:“党的第一次大会文件,现在是找不到了。 ”[9]P97“这次大会有什么决议和宣言,现在已找不到。 ”[9]P104“李立三作报告的时间,距一大召开仅8年多,而在党中央的档案中,便已找不到一大形成的任何文件。究其原因,没有直接的证据,但间接的材料可以解释。中央档案馆收藏有一件俄文档案,标题为《陈独秀同志代表中共中央向第三次代表会议的报告》,时间是1923年8月18日。在这份报告中,陈独秀谈到党的经费时说:“我们只能提出关于最近几个月的详细报告,因为其余材料落到上海巡捕的手里了,并且由于一个同志被捕,使得所有的材料全部遗失了。”[10]因而真正的中文本很有可能在1923年前后党中央在上海曾遭到一次包括党费收支等在内的中央档案“全部遗失”的破坏中遗失的。
既然已被证明陈公博版党纲和俄文版党纲基本一致,下面笔者即展开对俄文版的质疑,对陈公博版党纲的质疑,笔者不再赘述。
首先,陈公博、尼科尔斯基和马林并非一大会议指定记录人员。他们可能只是在会议期间做的笔记,因而现有的俄文版和英文版的内容应该和原文大体接近,但也有可能是他们事后的回忆。所以笔者并未对英文版党纲和俄文版党纲所记录的内容进行修改。
其次,陈公博、尼科尔斯基和马林并未完整参加一大。嘉兴南湖游船上举行的中共一大最后一次会议上讨论和通过的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是他们所没有经历的。因而后来无论谁将中文本译为俄文版或者谁上交给共产国际,尼科尔斯基和马林对于党纲真实性的考证也就仅限于转移会场前的记忆了。参加最后一次会议的人员为何对于陈公博版的党纲并未做过多质疑,可能就是因为年代久远记不大清楚了。毛泽东就曾在中共七大预备会议上说: “……本来是在上海开的,因为巡捕房要抓人,跑到浙江嘉兴南湖,是在船上开的。发了宣言没有? 我不记得了。 ”[11]P291
再次,一大召开时间是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大会之所以召开时间较长,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各个知识分子对于党纲意见可能不一致,相持不下;加上防范巡捕搜查大家均存在小心翼翼的心理。那么,党纲每一条的修改和涂抹在所难免。而且会场的转移正是因为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讨论,尤其是一大党纲并未最后通过,所以转移到了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艇上继续进行。
二、原始党纲的探讨
学者对一大纲领为什么缺失第十一条的可能的内容也进行了考证和推理:关于党纲第十一条的内容也有几种说法:认为一是有关党的宣传工作。二是有关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三是有关中国共产党和共产国际的关系。[12]四是有关党的组织原则的条文,即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13]。之后学者对一大党纲的来源进行了深入研究,将一大 《纲领》与 《共产党宣言》、共产国际纲领、俄共党纲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一大党纲的理论渊源于《共产党宣言》、共产国际纲领以及俄共党纲,因为一大党纲中的 ‘党的名称’‘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入党条件’与上述文件及纲领中的规定有很大的相似之处。”[12]日本学者通过认真考证比较,指出一大拟定的文件是以“美国统一共产党”的党纲作蓝本的,“章程的蓝本是《共产党》月刊第二期翻译发表的《美国共产党党纲》”,“决议也分明参考了刊登在同一期 《共产党》月刊的 《美国共产党宣言》”。[14]P227近来有学者对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文本属性进行了研究,作者通过对纲领的体例、内容等方面的研究后,认为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的性质应该是章程,即党章,所以,应该正式定名为 《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一大党章”或“一大章程”,这样,既准确地揭示了文件的性质,也合于长期以来党内生活所形成的习惯。[13]
笔者认为,俄文版党纲或者英文版党纲所依据的中文本决不是党纲的原稿,因为我党建立之初虽不成熟,但也还是可以整理出一个有条理的规范的完整的党纲,最后的成稿决不会有遗漏这样的事情发生。笔者之所以提出一大党纲的原稿,是从俄文版稿样的行文结构和逻辑以及党建、政治学的角度去设想的,俄文版党纲不仅存在遗漏问题,而且存在顺序错乱问题。
关于原始稿本,笔者的设想是这样的:
中国共产党纲领
(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
一、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俄文版第一条)(命名)
二、我们党的纲领如下:(俄文版第二条)(纲领)
1.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援助工人阶级,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的时候;
2.直至阶级斗争结束为止,即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为止,承认无产阶级专政;
3.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
4.联合第三国际。
三、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中国共产党彻底断绝与资产阶级的黄色知识分子及与其类似的其他党派的任何联系。(俄文版第三条)(模仿苏维埃管理制度)
四、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俄文版第四条)(入党前提)
五、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如下,被介绍人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大多数党员同意,始得成为党员,如果该地区有执行委员会,必须经执行委员会批准。(俄文版第五条)(接收新党员的手续)
六、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俄文版第六条)(保密性)
七、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俄文版第七条)(党的组织建设:党员人数五人以上不超过十人的情况下,应如何设置委员会机构)
八、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关于执行委员会的规定下面将要说到。(俄文版第九条)(党的组织建设:党员人数不超过十人、超过十人、超过三十人的情况下,应如何设置委员会机构)
九、委员会所管辖的党员超过五百人或同一地区有五个委员会时,必须成立执行委员会。全国代表会议应委派十人参加该执行委员会,如果这些要求不能实现,必须成立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和组织,下面将要更加详细地阐述。(执行委员会或者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设立)(俄文版第十三条)(党的组织建设:党员人数超过五百人或者同一地区有五个委员会的情况下,应如何设置委员会机构)
十、执行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全国代表会议应委派十人参加讨论协商各项事务,审议通过。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中央局为党的中央领导机构,设书记、负责宣传和组织工作人员各一名。骨干人员的设置根据每年党员情况进行调整。书记做最后决定者,负责宣传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党内政策及通知各项事务,负责组织工作人员要做好对工作的周密筹划和对党员的动员工作。(笔者补充)
十一、委员会的党员经以前所在地的委员会书记介绍,可以转到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俄文版第八条)(党员工作调动制度)
十二、党员如果不是由于法律的迫使和没有得到党的特别允许,不能担任政府委员或国会议员。士兵、警察和职员不在此例。(俄文版十四条)(党员担任职务)
十三、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等地方组织的人数很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当地执行委员会最严格的监督。(俄文版第十条)(党员开展组织工作,非党员工作要接受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十四、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俄文版第十二条)(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十五、这个纲领经三分之二全国代表大会同意,始得修改。(俄文版第十五条)
理由如下:
建立一个党,首先得命名,因而第一条是毋庸置疑的;党的名字确定后,理应制定党的纲领,因而第二条应该也是正确的;从第三条就开始在讲一些操作性的问题,比如第三条是在模仿苏维埃管理制度,组织工人、农民和士兵进行革命,并强调党的纯洁性;第四条又恰到好处地在阐述为保持党的纯洁性,规定了入党的前提;对于符合入党条件的积极分子应该如何入党;第五条又提出了入党的手续;成为党员之后,对党员的要求是严格保守党的秘密,于是第六条就提出了这一点。从行文结构和逻辑来看,前六条是比较正确的,目前还看不出疑点。
从第七条到第十四条,每一条都是值得深究的,第十五条应该是没有什么争议的,基本上是正确的。从党的建设角度来看,第三条强调党的纯洁性,第四条规定入党的前提,第五条提出入党的手续,第六条要求党员要保守党的秘密,这些都是在发展党员的基础上提出的。等到党员发展成熟之后,必然是对党进行组织建设,因而第七条很快提出“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这又是符合行文逻辑的。
第八条应该是俄文版党纲的第九条,笔者认为这一条就分三种情况讨论了“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该如何,“党员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该如何,“党员超过三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该如何。因为上一条刚刚讨论过“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俄文版党纲的第九条和俄文版党纲的第七条应该是紧密衔接的,因而可做第八条。
第九条应该是俄文版党纲的第十三条,笔者认为第九条第一句中的“执行委员会”就照应了笔者认为的第八条的最后一句“关于执行委员会的规定下面将要说到”。这一条中分析了当“委员会所管辖的党员超过五百人或同一地区有五个委员会时”,“必须成立执行委员会”的情况。为保证民主和有效反映问题,规定“全国代表会议应委派十人参加该执行委员会”,而在“这些要求不能实现”下,“必须成立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笔者所认为的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就分别分析了党员队伍壮大后,应该如何进行组织建设的问题,可见我党从成立之初就尤为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同时笔者所认为的第九条的最后一句“关于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和组织,下面将要更加详细地阐述”中的“更加”则是因为行文为了避免和笔者所认为的第八条的最后一句“关于执行委员会的规定下面将要说到”重复而做的处理。如果不是紧接在笔者所认为的第八条后,就没有必要加上“更加”两个字了。因而第九条很有可能是俄文版党纲的第十三条。
“执行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全国代表会议应委派十人参加讨论协商各项事务,审议通过……负责组织工作人员要做好对工作的周密筹划和对党员的动员工作”这段话,是笔者所补充的,因为笔者在研究其余六条之后,均未发现有任何一条在详细论述笔者所认为的第九条的最后一句“关于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和组织,下面将要更加详细地阐述”。
笔者提出“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由三人组成,设中央局为党的中央领导机构,设书记、负责宣传和组织工作人员各一名”,就可以从会议最后选举陈独秀为中央局书记,李达、张国焘分管宣传和组织工作看出,这一条应该是在对中央领导机构进行设置,那么地方委员会的负责人也必然有相应的设置。笔者认为的 “地方执行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全国代表会议应委派十人参加讨论协商各项事务,审议通过”则是根据笔者所认为的第九条中的“委员会所管辖的党员超过五百人或同一地区有五个委员会时,必须成立执行委员会。全国代表会议应委派十人参加该执行委员会”来提出的。 “骨干人员的设置根据每年党员情况进行调整”就可以从二大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邓中夏、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另选出三名候补执行委员。陈独秀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蔡和森、张国焘分别负责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以及历届党代会看出,中央领导机构的设置,除了书记和宣传、组织负责人之外,还可以有其他骨干成员,否则如若在一大中就规定只有书记和宣传、组织负责人,那么之后的骨干也必定只有这三位,然后事实并非如此。 “书记做最后决定者,负责宣传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党内政策及通知各项事务,负责组织工作人员要做好对工作的周密筹划和对党员的动员工作”这段话,则是笔者自己的猜想。
第十一条应该是俄文版党纲的第八条。首先,俄文版党纲的第八条之所以不应该是一大真实党纲的第八条的理由有两点:第一,俄文版所记录的第八条中所出现的“书记”是第一次出现,并未在俄文版党纲的第七条中提出,而是在俄文版所记录的第九条中提出,在逻辑上不合理;第二,俄文版党纲的第七条是满足党员五人以上的地方要求成立委员会,在不足十人的情况下,委员会可能不成规模,而且有的委员会尚不符合条件设立书记,因而俄文版党纲的第八条也必须出现在笔者所认为的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后面才符合行文逻辑。其次,第十一条很可能就是俄文版党纲的第八条的原因,在于俄文版党纲的第八条是在对各级委员会进行设置之后,对于开展工作的规定。如若有党员要求或者因为工作的需要,党员在委员会之间的转移,需由“委员会的党员经以前所在地的委员会书记介绍”。
第十二条应该是俄文版党纲的第十四条,笔者所认为的第十一条刚刚讲到党员工作的安排问题,那么紧接着就应该陈述党员所应从事的职业。 “党员如果不是由于法律的迫使和没有得到党的特别允许,不能担任政府委员或国会议员。士兵、警察和职员不在此例”这一条也是当时会议上争论最为激烈的一条,会不会因为争论太过激烈,因而这一条涂抹和修改的次数也最多,造成第十一条遗失的假象。现在是无可考证了,但是可能性是存在的。之所以放在第十二条,实则和笔者所认为的第十一条联系紧密。至于为何俄文版会将其记录在第十四条,很可能是因为与会人员对其颇有争议而延后讨论,所以俄文版在记录的纸上标上最后讨论从而将其放在第十四条也未可知。
第十三条则是俄文版党纲的第十条,这一条乍一看,“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确是革命必不可少的力量,但是把这一条放在哪都好像很成问题。我党是否写错了,或者俄文版记录错了呢?细究之后,笔者将其放在第十三条,因为党员所做的工作不仅仅包括自身的建设,还要发动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进行革命。因而“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等地方组织的人数很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就是在给党员布置任务,而“一定要受当地执行委员会最严格的监督”则体现了我党在建立之初高度的警惕,既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又要充分保证革命的前途不被其他混进党内的人员所破坏。
第十四条则是俄文版党纲的第十二条,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执行委员会这一类似于地方政府机构的设置,党纲理应充分并且详尽论述了,在具体到每一位党员的工作,在给每一个地方委员会充分的自主权之后,必然要有一个集权,否则放权太多,难免会各自为政。俄文版所记录的第十二条“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就是对笔者所认为的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自主权的一种限制。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一大应当是在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游艇上的会议上通过了纲领和决议的,两种外文翻译所依据的文本是来自在上海召开会议时与会人员经过讨论所形成的草案。
由于中国共产党是在秘密状态下成立的,后来又长期处在白色恐怖的环境之中,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一大党纲的原始稿本。过去发表的当事人回忆,大都是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写的,史实尚欠准确详尽,说法也极不一致,甚至自相矛盾。所以在一大党纲的研究中产生了很多有争议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新材料的发掘。
[1]一大前后(一)[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叶永烈.揭开“中共之初”之谜[N].香港明报(307).
[3]李玉贞.中共一大文献辨析二题[J].党的文献,2007(3).
[4]沙健孙.中国共产党通史(第一卷)[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6.
[5]刘仁静.回忆党的一大,一大前后(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6]陈潭秋.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回忆,一大前后(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7]周佛海.回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一大前后(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8]包惠僧.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前后的回忆,一大前后(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9]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档案资料(增订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10]杨冬权.破解中共一大之谜——中央档案馆馆藏中共一大档案介绍[J].党的文献,2011(3).
[11]毛泽东文集(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12]谢荫明.中共一大党纲研究[J].中共党史研究,2000(5).
[13]管怀伦.中共一大纲领第十一条是民主集中制[J].南京社会科学院,1996(8).
[14]石川祯浩.中国共产党成立史[M].袁广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