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个工作日缩减至25个綦江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大瘦身”
2014-08-15
原本需要262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现在25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原本需要进出数十个部门跑几十趟的事儿,现在进一道门跑一趟就办到了;原本需要自己上上下下跑大半年,现在无需自己“跑腿”………
2013年以来,綦江区全面加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顶层制度设计,根据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大力优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原有62个独立审批事项优化调整为“项目许可、设计许可、建设管理、竣工验收、产权办理”5个审批阶段,审批环节压缩为“项目许可和用地规划许可、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招投标备案、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综合验收、档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土地房屋产权登记”等9个,审批时限由262个工作日缩短至25个工作日,实现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大瘦身”。
改革五字经:取、调、建、简、放
“取” 取消:
綦江区变“重视审批”为“重视监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以及过程监督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的事项,一律不实行行政审批。这个过程中,取消30项行政审批事项,改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过程监督,占原有62项独立审批事项的48%。
“调” 调整:
遵循效能原则,大力推行并联(集中)审批、合并审批。按照“两个以上审批部门主办、审批互为前置、建设时序具有关联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并联(集中)审批”的原则,调整29项独立、串联的审批事项为并联(集中)审批和合并审批,占原有62项独立审批事项的47%。
“建” 建立:
綦江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功能性建设项目审批,由城乡建委牵头,建立“绿色通道”审批制度。
“简” 精简:
大力精简申报材料,上一审批环节的审批结论、项目开展后续工作的结果以及其他所需的必备要件,才能设置为下一审批环节的申报材料,能够后置的一律后置。改革前原有62个独立审批事项共需申报材料301项,改革后9个环节仅需申报材料151项,精简50%。
“放” 放权:
区级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内设科(室)相对集中,该内设科(室)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到位。把权力关进“笼子”,坚决杜绝“体外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