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干部作风上的“雾霾”
2014-08-15白杨林
文/白杨林
大气中的雾霾,其成因复杂多样,但大体上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气候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二是大量污染排放源源不断。如果不及时加以整治消除,影响的是人民群众生存的自然环境。而干部作风领域的“雾霾”,则成分复杂,是外部不正之风的诱惑和内在信念不坚定两方面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干部作风上的“雾霾”如不及时加以整治消除,就会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治理雾霾,须从多方面入手,以抓好污染物防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更须正本清源,搞好综合治理。
一要加强官德建设。道德是法律的第一防线,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失去了为人的起码道德和良知,任何制度和法律都会被卑鄙污浊的私欲所左右和践踏。少数领导干部道德堕落、贪污腐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他们自身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上的主观原因,但也与组织上管理教育不够、监督不力、缺乏党内民主不无关系,特别是与干部官德缺失有直接关系。只有治理好各级官员思想道德上的“雾霾”,清理掉思想上的“PM2.5”,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成为现实。
二要完善反腐机制。腐败问题的根源在于制度,反腐,就应拨开迷雾,完善反腐机制。为何当前社会腐败问题还是如此之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领导干部以人治的思维方式工作,缺少民主观念,一人独断,使得腐败行为多发。因此,我们更要关注如何用制度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织牢制度的笼子,让手握权力的人不敢也不愿以身犯险。
三要强化民主监督。权利的保障优于权利的赋予。面对干部作风上的“雾霾”,群众的眼睛始终是雪亮的。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进一步规范监督机制、完善相关规章,使民主权利得到保障,使反腐倡廉法治化、公开化、固定化,在赋予公众更多的监督权、知情权的同时,更要用法律保障他们切实可行的监督权利,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反腐,才能拨开腐败迷雾,让腐败无处藏身,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天空得以阳光普照,党风、政风、民风正气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