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竞技武术“打练结合”回归评析
2014-08-15徐家林
高 锋 徐家林
(安徽科技学院体育部,安徽 蚌埠 233100)
1 引言
中国武术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直到近代西方文化传入后,才渐渐的形成完备的竞赛形式。而新中国以后,由于政府发展的决策导向作用,使得武术偏重套路表演,而轻实战对抗,进而使武术套路“体操化”日趋严重。针对武术打练分离的问题,温力教授首次提出“打练结合”的武术竞赛模式[1]。此后,“打练结合”成为很多研究者关注的问题,并提出各自观点。2005年,当年的提出者温力教授认为,“打练结合”已无实现的条件。但是,“打练结合”自被提出以来,深受武术研究者的关注,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以探求散打与武术套路结合在实际教学和训练中的实施路径。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探究“打练结合”竞赛模式不可行的深层原因,旨在为当代竞技武术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借鉴。
2 “打练结合”的渊源及研究现状
“打练结合”这一武术竞赛模式,最早见于民国时期中央国术馆在1928年举行的“国考”,这次国考采用先比赛套路,再比赛对抗的方式,虽然规则等很不成熟,但是为后来进行武术比赛提供了范例。建国后,由于批判“唯技击论”的思潮,武术开始以套路为唯一发展形式。淡化,甚至不谈技击。武术比赛也借鉴体操规则的模式进行动作质量和演练水平进行评分。1978年,武术主管部门开始尝试武术技击对抗,这样散打、推手和短兵比赛应运而生。当年的三个对抗性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只有散打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并且不论是在技术体系上还是在竞赛制度方面都日渐成熟。自此,武术就开始了套路演练和散打对抗的两条路走路的发展模式。
1987年,温力教授在《试论武术运动的现状及发展——兼论武术套路练习和对抗性练习结合的可能性》一文中,分析了武术套路和技击对抗性项目的特点,提出“打练结合”竞赛模式的设想。此后,许多研究者对这一模式做过各自的研究探索。赵海军在分析了当代竞技武术发展困境后,从传统武术中获得启发,认为可以尝试“打练结合”的竞赛模式,将武术竞赛项目按轻、中、重三个量级分为徒手、短兵、长兵三个项目[2]。杨建营则认为现代竞技武术套路不可能与对抗形式结合,但是仍不能排除流传于民间的广博的传统武术套路仍应走体用兼备、打练结合的道路。在实际操作中,张志雷在教学中对打练结合教学模式进行了尝试,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3]。2005年,他在《中国武术概论》中再次提到,并认为,“今天已经没有再进行研究、讨论和实验的条件”[4]。这里我们应该注意,温力老师所提出的“打练结合”竞赛模式是针对已经打练分离的竞技武术而言的,而且后面所否定的也是竞技武术进行“打练结合”的竞赛模式,而非传统武术。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组编的《中国武术段位制》“依据武术发展的内在规律,将‘即可单打、又可对打、还能实战’的传统武术演练形式,确立为技术内容的结构标准。即每段内容的单练套路既能单练,拆分后又能进行对练套路的练习,还能以拆招形式体现实战技法”[5]。这表明武术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竞技武术“打练分离”所带来的问题,所以在段位制考核中突出了技击的内容。但是,这里的练和打在内容上是统一在武术套路技术的基础上的。而本文所论述的“打练结合”主要是将散打与武术套路组合练习的观点。
3 “打练结合”的理论分析
3.1 “打练结合”提出的对象
温力老师当年提出“打练结合”的设想,是在分析了当时武术“打练分离”的发展特点并针对该特点所提出的。因此,“打练结合”所针对的对象是现在我们所说的竞技武术。但在武术摸索发展的当时,并无竞技武术之说,竞技武术是武术竞赛发展多年之后针对传统武术所提出的。竞技武术按照运动形式分为武术套路和散打,武术套路即所谓的“练”,散打即所谓的“打”。
3.2 “打练结合”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竞技武术所提出的“打练结合”,是针对武术发展过程中由于片面发展套路演练而导致的武术技击性缺失问题。由于武术套路注重演练,人们越来越关注套路的表演功能,进而导致武术本质属性——技击的缺失。武术套路技击性缺失的鲜明表现就是武术异化为体操。这也是当前许多学者对竞技武术套路的非议的焦点。但现实中由于其他国家技击术的发展,中国武术需要发挥其技击性来与之对抗,进而融入世界文化交流的平台,所以,散打应运而生。起初的散打或许有些内容还是取材于传统武术,但是随着与其他技击术的交流和技术的不断完善,现代的散打已看不到中国武术本体技术的影子。已成了“拳、腿、摔”的组合。在两者各自发展过程中,人们发现套路运动员技击能力过差,同时散打运动员演练缺失。从这个角度提出“打练结合”,试图将演练与对抗进行互补,从而使运动员在技术上更加全面化。
3.3 当代竞技武术“打练结合”无法实现的原因
3.3.1 指导思想与中国武术文化的背离
中国武术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孕育下产生的,中国传统文化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整体观。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整体观体现在武术上的表现即“体用兼备”的价值追求。在武术技击组成中,拳势是中国武术的基本单位,唐顺之在《武编》中首次提出拳势的概念即“横斜侧面,起立走伏,可以守,可以攻,是谓势”[6]。从中可以看出,拳势的融演练的“体”和技击的“用”于一体的。并且武术的“体”是为“用”服务而存在的。即:技击是武术演练的目的所在,脱离了技击的价值追求,也就脱离了武术的本质,演练也就毫无意义。在世界所有技击术中,只有武术是以程式化的套路为主要练习形式,这与整体观的哲学指导思想是密不可分的。而“打练结合”指导思想的背景是西方文化中的“二分法”的思维方式。按照这种思维方式,以功能为标准,将武术划分为追求表演功能的套路和追求技击功能的散打。在发现这种分类方式所带来的问题后,即使是将两个各成独立的体系机械的结合在一起,也无法还原武术体用兼备的面貌;即使套路运动员可以运用散打技术进行对抗,仍不能理解他所演练的招式的技击含义所在,这样由打练分离所造成的问题仍不能得到根本解决。
3.3.2 忽视了套路与散打两者技术体系的不相容性
武术套路和散打在运动训练学的项群理论中分别被归类为难美类项群和对抗类项群,从训练学的角度看,两者对身体素质的要求,及比赛的制胜规律方面都有着各自的要求。即使从两个项目的技术内容本身来看,两者也是相互独立的。发展到现在的竞技武术套路更加注重演练的表现力及完成难度动作的精准性,它是以运动员的个人独立表演形式进行的,而且由于难度动作的出现,当代竞技武术套路在表现武术技击性方面越来越淡化。而散打则是以两名运动员在场上互相运用散打技术攻击对方的形式进行的。散打的技术直接为对抗服务,不存在演练的成分,运动员做出每个动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观众欣赏其动作的美观性,而是为了击中对方取得比赛的胜利。
单从两者的技术动作分析,两者并没有内在的联系。竞技武术套路中几乎不可能出现散打中腿法、拳法,散打运动员在场上也不会做出套路运动员比赛所用的动作造型。再者,从竞技体育的角度看,运动员进行训练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比赛的胜利,运动员所有的训练内容都是围绕这一目的进行的。如果让运动员将竞技武术套路和散打兼而习之,或许会缓解“打练分离”的矛盾,但是将两个对竞技能力需求截然不同的项目“结合”在一起,怎么保证两者在训练效果上会相互促进而不是相互抑制?散打运动员花费时间去练习在赛场上根本无法运用的套路能否帮助其在与对手对抗时获取比赛的胜利?而且现实中一些技术比较好的散打运动员在演练套路时也会显得很不协调,这正是武术套路与散打对运动能力的要求不同所致。而且,即使套路运动员通过练习散打获得的对抗能力,那与一个舞蹈演员通过学习自由搏击而获得了对抗能力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3.3.3 现实条件的制约
竞技武术套路和散打从其性质上看,其共同点是竞技性。简单的理解,竞技就是在规则的指导下,以最简洁有效的方式获取比赛的胜利。这是由竞赛就是比较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竞赛只是整个竞技运动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或者说是最终环节,除此之外还包括运动选材、训练环节。从竞技武术的现实条件来看,竞技武术套路和武术散打已经分化为两个独立的项目;从竞赛的角度来看,其制胜规律、项目特征、技术体系都不存在重叠关系。
竞赛的实质是一项极具功利性的活动,从事竞技体育的参与者所做的任何工作都是以取得比赛胜利为最终目的。因此,运动员的训练过程中练习的内容、次数、时间都有严格的控制与科学的规划,而且所有练习都必然是有助于获取比赛胜利的。我们知道,竞技武术套路在参照体操规则的指引方向下,向着“高、难、美、新”的价值追求不断完善,而散打则向着站立式格斗不断前进。武术套路运动员在赛场上关注的是自身动作的完美程度,在技击内容极度弱化的套路中,运动员甚至根本不用考虑其假设对手的存在,而全身心关注自身动作是否足够完美。而散打运动员在上场只需关注自己是否击中对手,至于动作是否美观并不需要过多的关注。一个求美,一个求“真”,价值追求截然不同,又如何融合。此外,从训练的角度看,套路运动员学习散打或许容易些,散打运动员学习套路则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可能是事倍功半的结果。再者,即便是能够练好,教练员又怎么会允许运动员在精心设计的训练计划中加入对获取比赛胜利收效甚微的训练内容呢?
在竞技武术分化为两个互不相干的运动项目后,竞技武术已然完全西化,武术的体用兼备的本体早已被解构,在破坏掉武术体用兼备的技术结构后,期望通过简单的拼凑来实现其本体的原有功能显然是不现实的。一事物的结构都不存在了,其功能就无法得到最有效的展现。
4 结语
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观决定了传统武术体用兼备的技术特点。竞技武术是传统武术体育化、竞赛化探索过程中,在西方分解还原的思维模式指引下,改造的产物。这里暂且将其存在的不足搁置一旁,单纯从竞技体育的角度来看,武术套路和散打已经在武术工作者的多年努力下日臻完善。竞技武术的套路和散打一开始就沿着不同的方向发展,解构后的竞技武术只会沿着各自的方向越走越远。在抛开文化的需求后,单纯从竞技体育的角度看,试图将竞技武术套路和散打简单拼凑,双方都会成为彼此的负担,兼而习之会影响运动训练的效果与效率,即便是抛开竞赛,让一般群众兼习套路和散打,从表面上看习练者确实达到了既能练又能打的要求。但是,深入分析就会发现,这样的练和打,与练习舞蹈和自由搏击的练和打没有本质区别,缺乏了“体用兼备”的技术作为支撑,这样的“打练结合”只是自欺欺人的障眼法。因此,既然竞技武术已经走上了西化的道路,何不在此基础上一路走下去,既然是不归路,何必又回头犹豫呢?顺应其竞技规律不断完善或许比摇摆不定的犹豫更有利于武术自身的发展。竞技武术的原初设计只是为了竞技化,或许根本没有考虑武术的本质属性。现在,当竞技武术渐渐按照最初设计走上正轨时,又要求其承担起原本抛弃的本质属性,总是有些强人所难的意味。因此,竞技武术追求“打练结合”——将散打与武术套路简单组合的竞赛模式没有施行的条件,从竞技体育的角度看获取比赛胜利的唯一价值追求也大大制约着该模式的实施。
[1]温 力.试论武术运动的现状及发展——兼论武术套路练习和对抗性练习结合的可能性[J].体育科学,1987(03):15-18.
[2]赵海军. 现代竞技武术发展困境之思考——再论武术的技击特性[J].搏击·武术科学,2011(03):14-15.
[3]张志雷.武术“打练结合”教学模式构建[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09(05):48-51.
[4]温 力.中国武术概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
[5]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 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7-15.
[6]江百龙,林鑫海.明清武术古籍拳学论析[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