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与超越——对中国传统生态观的思考
2014-08-15马军
■马军
“在经历了‘国破山河在’的战乱之后,我们今天却面临着‘国在山河破’的现实。”现代化工业生产实践和生活实践对环境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危害,人们开始批判和反思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在后现代主义思想的推波助澜下,“生态”一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所谓“生态”是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人们对生物之间以及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观点和看法即为生态观。人们关于人与环境之间关系问题的认识、理解和探讨不只是现代人要面临和思考的内容,也是我国先民们要面临和思考的内容,古人对生态问题的思考凝结在中国传统儒家、道家和佛教的思想体系中,其中关于自然的认识,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为当代建立生态文明社会提供丰富的思想源泉、智力基础和价值补充,因此,我们要在批判、突破和超越传统生态观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契合当代社会形态的生态观,以促进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传统生态观的回归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儒家、道家和佛教思想为核心的综合体系,形成了互相补充、互相融合、互相渗透的整体的、朴素的、有机的生态观念。
(一)儒家“以天合人”的生态观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理论核心为“仁”。“仁”指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亲善关系。它是孔子社会政治、伦理道德的最高理想和道德准则,贯穿整个儒学思想,成为儒家文化的思想核心。
孔子在《论语》当中多次提到“仁”,并对“仁”作了大量的论述。子曰:“仁者,爱人。”即“仁”就是爱。孔子进一步对如何爱作了这样的解释“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见,孔子对“仁”的解读是由己及人的,“仁”的对象是己和人。儒家并非单纯从自然的角度来认识自然或宇宙的本质,而是从人的视角出发,探究自然的生态秩序与人类的社会秩序的统一和融合。因此,人的道德理想就是符合自然的道行规律,两者异形同质。可见,儒家的生态观人本色彩浓重,对自然的关爱之情,是出于人之仁爱本性,同时,突出自然为我所用的思想,因此儒家是“以天合人”的生态观。
(二)道家“以人合天”的生态观
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体系的基本范畴是“道”也称“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所谓“无”不是零意义上的无,是阴阳未分的原初状态。道家由万物生于“无”的基调,形成人对世界的根本认识即“自然之道”,并贯穿于道家本体论的生态思想之中。道家在万物的具体的形态之外抽象出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的概念,它是外在于人的客观规律,充分肯定了客观之物的存在意义,道家从客观的自然世界为出发点建立起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道家认为万物生于无,人是从自然中生化出来的,是自然的一部分。道无始无终、永久存在,在时间和逻辑上都在宇宙万物之先,天地万物都依赖于它而产生、发展和变化,自然是一个发展的整体,人不是自然的主人。其次,道家的生态观强调自然而然的存在状态,其内在损益机制可以自动起到调节、平衡的功能。“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的价值决定人的价值,虽然人类不同于万物,但人的意志和行为处于辅助地位,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不能以人的价值观衡量万物。道家生态观是一种极为可贵的、朴素的唯物思想,肯定了自然规律的价值和客观性,人要推崇自然,学习自然,才能维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因此,道家是“以人合天”的生态观特点,肯定自然的客观价值,顺应自然规律,要求人的行为要不违背自然,即“无为而为”。
(三)佛教“天人相交”的生态观
佛教虽然派别众多,各部各宗对佛经的内容有不同的理解,但都以“缘起”为其核心思想。所谓“缘”是世界万物之间的相互关系,所有事物的生灭变化本质上都是万物之间关系的生成与消亡,即缘生、缘灭、缘增、缘减的过程,因此称缘起论。佛教由缘起论展开,形成对自然,生命和人生的系统的观念。
佛教没有从人本主义角度,也没有从自然的角度出发,而是从事物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的角度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融互交的生态观。首先,佛教缘起论为世间万物构架了基本的关系之网,人是众多“因缘”的机缘巧合,人与万物是互相交涉,互为你我的关系。在佛教的观念中,没主从的观念,众生平等无差,人与自然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互为因果。其次,佛教从缘起性空的理论基础出发,主张事事无常的无规定性。这与儒家和道家肯定规律的看法截然不同,人与自然内在同一的关系,无需通过人道与天道的契合证明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佛教的生态观跳出人与自然的“非此即彼”的思想束缚,强调人与自然的相即相入,是一种“天人相交”的生态观,是与后现代思潮的生态观最能产生共鸣的中国传统生态要素。
二、传统生态观的超越
(一)加强众生平等的理念,培养自觉的生态意识
“人类就其本质来说优于其他物种这一观点是毫无根据的,这不过是人类为了自己谋利益的一种荒谬的偏见。”在整个自然界生物系统中,人并不是格外重要的。人种不过是众多物种中的一种,既不比别的物种更好,也不比别的物种更坏。每一个物种在整个生态系统中都有自己的位置,各司其职,只有当物种有助于这个生态系统时,才会有自己的价值。
佛教的生态平等观是以“缘起性空”为出发点,这是从联系的思维方式出发,认识人与自然休戚与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相交关系。众生平等、生命轮回是佛教对待生命的态度,众生包括人和一切自然之物,佛教禅宗主张“郁郁黄花,无非般若;清清翠竹,皆是法身。”
(二)肯定自然的价值,限定实践的可为空间
人从自然中走出来,也必将回归自然。人首先是自然之物,是自然的一部分,其次才是社会。肯定自然的价值就是肯定人的存在价值,人要以自已为自然之物的前提出发,进而实现做为社会之物的要求。在这个过程中,人不是消极待命来完成由自然性向社会性的转变,人要发挥人之为人的特性,即人利用自然满足人的需要的能力,才能体现其在自然中的价值。
道家的生态观强调自然而然的生命存在状态,肯定自然规律的常在,常为,自然有自为保持生态平衡的能力,不需人为地加以干涉,提出“无为”的生态理念。在农业文明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人把握自然,利用自然的能力不高,对自然的需求也不高,面对自然的强大与神秘,道家认为人在自然的面前无能为力,因此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刍狗”是用草做的狗的身形,在道家看来,天地没有仁慈之心,任万物自生自灭,同时,也表现万物在自然面前是卑微无能。现代工业社会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比农业社会高得多,科技的发展深化,拓宽了人对自然的认识程度,如果人还依道家所说的“无为”,是不可能满足现代人的生活和生产需求。在现代社会中,人不能对自然无为,而要在限度范围内的有为,即有可为,有可不为。
(三)肯定人的价值,发挥人的创造能力
肯定人的价值,不是主张人类中心主义,是对人的内在性和外在性的理性评价,从而促进人的发展。人的内在性是人具有内在的创造能力,人的外在性是其所在的自然环境可以为人所用,因此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就是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在可为的空间寻找到人的发展路径。
儒家的生态观从人的角度出发,充分肯定人的价值,认为在自然中人是万物之灵,孟子说“万物皆备与我”正体现了人至高无上的地位,即使鬼神也没有人的地位重要,孔子说“不知人事,安能事鬼”,因而儒家是人本主义的生态观。儒家的人本主生态观同现代意义的人本主义生态观基础是不同的,儒家思想是为了协调人与人关系为目的而提出的“仁”的概念,由已而推及人,进而推及物,其并非站在自然的角度,以关爱自然为直接目的的生态观念。这种生态观有利于人们利用自然满足人的需求。在传统农业社会,儒家人本主义的生态思想不会对自然造成过大的伤害,对人的发展也没有过大的危胁。但在现代社会如果依旧强调人是万物之灵,很容易再次陷入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模式中,最终危害自然,也阻碍人自身的发展。我们必须重新理性地审视人的创造能力的功效和范围,这种创造力是要在有为空间发挥人的智慧,例如,创造新的节约能源取代自然资源,创设新的生产模式降低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等。因此肯定人的能力,是保证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的基础上的创新。
(四)加强整体的观念,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儒家、道家和佛教对自然的认识都容含了整体的天人合一的观念,但是各自出发点不同。儒家是以人为本的“以天合人”的生态观,道家是以自然为本的“以人合天”的生态观,佛教是以“缘起”为本的“天人相交”的生态观。三者都关注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人的发展的影响,并确定人的发展应与自然的发展共生共存。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依然具有积极意义,它要求人从整体的角度看待人的价值观念和实践行为。首先,要把自然与人当作互相依赖统一的整体,平等对待。其次,肯定自然生命的价值,使人的行为在可为空间操作,以尊重自然。最后,肯定人的理性发展,发挥人的主动性,创造性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