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思维辩证谈
2014-08-13魏玉山
魏玉山
近一两年来,互联网思维的说法广为传颂并深入人心,各行各业都在讨论如何用互联网思维改造自身。在今年5月深圳文博会的数字出版论坛上,多位领导与嘉宾都在呼吁,出版业要转变观念,尽快树立互联网思维,以促进传统出版业的转型升级。
什么是互联网思维?目前没有标准化的定义,一般的解释是:互联网思维即对市场、对用户、对产品、对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互联网思维的5个关键词是便捷、表达、免费、数据思维、用户体验。如果这是互联网思维核心的话,我认为新闻出版业应当用辩证思维对待互联网思维。
为什么要用辩证思维对待互联网思维?新闻出版业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行业,在数千年的传承与发展当中,既形成很多的优良传统,也积淀与固化了一些观念。在漫长的中国出版历史上,四大刻书系统(官刻、私刻、寺刻、坊刻)中,前三个系统都是以出版者为中心的,几乎不考虑市场或读者需求——官刻是官方意识形态的反映,寺刻是宗教宣传的工具,私刻是个人著述传播的需要。近当代以来,非市场化的出版依然存在。非市场化的思维在一部分人头脑中依然很顽固,一些人以文化的特殊性、出版的特殊性为由,对出版业的企业化、市场化改革心存疑虑。一些编辑和出版人以文化的坚守为借口,选题策划与图书出版从不考虑市场需求,从不考虑读者在哪。因此在新闻出版行业,必须提倡互联网思维,强化互联网思维,其目的是增强出版单位人员的企业意识、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经营性出版社已经转企改制,但是,出版单位的许多人员仍然是事业思维,甚至是行政思维。编辑出版人员是否具备互联网思维,是出版单位是否真正完成转企改制的标志之一。另一方面,新闻出版业的确也有其特殊性,也有不能完全市场化的部分,发达国家也有政府出版机构,有非营利性出版组织,这些不以市场为中心的出版行为,在传播政府意识形态,保持文化、学术等免受商业逻辑的干扰、冲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强调互联网思维,并不意味着只有市场逻辑起作用,并不意味着一切出版行为都以市场为指挥棒。
互联网思维的核心,不是如何思维,而是如何行动。古人说“知易行难”,在如何认识互联网思维,如何运用互联网思维上也是如此。互联网在中国的商业化应用不足20年(从1995 年张树新创立首家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瀛海威算起),但是却经历由Web1.0、Web2.0到Web3.0三个大的发展阶段,已经渗透从农业到制造业,再到现代服务业的各个产业领域,成为最具创新性、侵略性、渗透性、黏合性的工具。互联网从实验室走向社会之初,恐怕没有人能够预想到其应用领域如此之广,用户如此之众,影响力如此之大。
出版业学习互联网思维也好,实践互联网行为也好,切忌概念化、口号化、盲目化,而要具体化。互联网思维是与互联网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出版行业包括编辑、印刷、发行等环节,又分为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等不同业态。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业态都有自己的特点,既要遵循互联网思维的一般要求,又不能僵硬地照搬互联网思维,笼统地学习互联网思维。互联网之所以有今天的影响力,靠的是永不止步的行动,是不断试错中前行的勇气。所以,学习互联网思维的要义,是像互联网一样行为,要以行为代替思维,要且行且思,先行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