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全民扫盲运动在辽宁
2014-08-13程大鲲
文/程大鲲
新中国成立时,全国5.5亿人口中,文盲率高达80%。文盲成为新中国发展道路上的拦路虎,扫盲成为摆在新政权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建国伊始,党中央就提出,在广大劳动人民及工农干部中扫除文盲,是我们国家实行经济建设和民主建设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一项迫切和重大的政治任务。
扫盲的首要任务是学会识字,当时提出的扫除文盲的标准是干部、工人识2000字,农民识1300字,街道居民识1500个常用字。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国家采取对职工开办职工业余学校,对农民在冬天农闲季节开办冬学、识字班等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全民扫盲运动。从1949年到1960年,全国约有1.5亿人参加了扫盲班和各级业余学校的学习。
辽宁地区大力推行速成识字法
当时,辽宁地区划分为辽东省、辽西省两个省和沈阳市、鞍山市、本溪市、抚顺市、旅大市5个东北区直辖市。为了保证扫盲运动顺利开展,各省、市均成立了扫盲委员会,其成员包括教育、文化、武装、出版、报纸、广播等各有关部门的代表,并邀请党委及群众团体参加。各省、市均制订了推行速成识字法、开展扫除文盲运动的实施计划,决定自1952年第三季度起,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速成识字法,开展扫除文盲运动。
推行速成识字法的第一步是大量训练教员,然后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具体做法是:抽调文教干部及重点识字学校教员加以训练,然后以县(市、区)、企业矿区为单位,进一步为各识字学校训练教员。结合训练教员,分别选择有条件的厂、矿、村办速成识字法训练班作为试点。工农文盲在参加识字班学习期间,可以免除其他类型的业余学习及一般性的会议活动。政府拨出一定的经费,用于补助训练教员、专职教员、专职干部,发放群众教师补贴以及奖励等。
当时全国制订的计划是在十年之内扫除文盲。按照东北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辽宁地区两省五市规定于1959年年底以前扫除全部(职工家属在内)文盲,比全国扫盲目标提前三年完成。
学习方式多种多样
扫盲运动在辽宁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为了把更多的迫切要求学文化的人组织起来,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被创造出来,如工厂的“车间学校”,煤矿的“坑口学习小组”,农村的“地头学习小组”,妇女的“炕头学习小组”,等等。
为了解决扫盲教师不足的问题,许多地方自力更生,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以民教民,能者为师”,“教师条件很平常,识字就能教文盲”,“十字先生”、“百字先生”,“扫除文盲人人有责,教人识字是一项光荣的任务”,“亲教亲,邻教邻,夫妻识字,爱人教爱人,儿子教父亲”。这些经验的推广,使辽沈大地到处呈现出一片“读书声声响,处处是课堂,互教又互学,师生大家当”的热烈场面。
为了在广大群众中普及识字,人们想出了各式各样的方法。比如,朝阳等地一到傍晚,便组织学生到路口站岗,每人手中拿一块木牌或硬纸板,上面写着几个字。谁要是路过,必须把上面的字读出来,如果有认不出来的,马上教给他,直到能认出来才让他走。
锦州市第六区新民屯因为离城市较近,青年人感到学习很重要,参加速成识字班后都说:“入工厂非有文化不可。以前每天学三五个字,可真费劲,这回可好了!”以前农村包办婚姻、早婚早育的比较多,学习识字课本后,村民陈国升说:“学习婚姻法,男满二十、女满十八才可以结婚,父母包办不好,不经本人同意还不好,新婚姻法是男女双方同意的政策。”青年人中掀起了识字学习的热潮,许多从扫盲班毕业的学员升入了业余学校继续学习。
党政机关带头扫盲
在推广识字扫盲运动中,党政机关带头开展扫盲,并不断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以推动全民扫盲运动的开展。位于沈阳的东北人民政府机关学校速成识字班提出:首先是克服各种思想障碍。针对学员普遍存在的消极思想,如“我过去一天书没念过,现在怎么学?脑筋怎么开窍呀”,“我的底子不好,人家一天学二百字,我学一百也就行啦”,“我岁数大啦,记性不好”等,对策是提高学员的思想认识。其次是使学员保持思想高度集中,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学习。学员丛维政在突击学生字阶段,前两天每天测验都很好,第三天他父亲从乡下来对他说:“小苗没锄完。”他慌了,思想溜了号,当晚测验有一百多字不会,教员马上予以纠正,他又赶了上去。第三是学员之间互相帮助,结成学习对子。
速成识字班的学习非常有成效。东北人民政府机关学校速成识字法实验班学员共34名,年龄最大的45岁,最小的17岁,均系东北人民政府各部门选送,其中有科长、科员、炊事员、通讯员、工作人员家属和保姆等。从1952年6月16日到7月7日,除放假和听党课外,实验班实际教学时间共18天,全班平均每人比入学前多识1200多字。其中能识2048个字的有19人,识1500—2000字的有9人,识1000—1500字的有4人。另有两名识字不足1000的,一人是因患疟疾中途退学,另一人是“荣军”,因三次负伤大脑受影响,虽然本人很努力,但未完成学习任务。实验班结束后,机关学校又成立了速成识字巩固班,组织实验班毕业学员大量阅读和大量抄写,每周学习6小时,以巩固识字成果。
学员王贵珍是机关干部家属,入学前识414个字,实验班结束时识2048个字,巩固班测验时忘记了不常用的字12个。通过学习,她可以读报纸给附近的邻居们听,不懂的词她还会查字典,邻居们常找她给读报,并称赞她说:“王贵珍是我们的好小先生!”
在东北区政府机关的带动下,各省、市、县机关首先从自身做起,带头在所属机关中开展扫盲运动,同时加大力度推动全民扫盲运动的开展。
表彰先进鼓励学习
为鼓励扫盲教育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教员和学员,东北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制定了《东北区工农业余教育奖励模范暂行办法》,规定了对工农业余教育中的优秀教师、学员和基层干部,优秀组、班、校进行奖励的办法,每年举行一次评奖,以促进大家教学和学习的积极性,推进业余教育工作。
按照东北区人民政府教育部的规定要求,辽宁地区两省五市每年都对扫盲运动中涌现的先进教师和个人进行表彰。例如,1953年,辽西省规定3市11县共推荐省级扫除文盲工作模范234人,全省省级及市、县级扫除文盲工作模范共1517人,其中义务教师占50%-60%,中心校长及热心办学者占15%-20%,模范学员占10%-15%,模范政治教员占15%左右。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给予物质奖励。采用奖旗、奖状、奖品(主要是书籍文具)、表扬(通报或大会)四种方式,分为一、二、三等。开会期间,每人还发伙食补助、杂费、奖励费和必要的车费。
表彰先进对学员鼓舞很大。如绥中县二区黑水台村,成年人中有文盲544名,其中,共青团员陈彦华、王世茹、李春荣、李永权、高成勤、高凤杰、龚玉宽等都是学习文化的积极分子。李永权原为一字不识的文盲,参加学习后识字1400多个,能初步看懂《辽西日报》。高凤杰能识1000多字,1951年冬季还被选为学习模范,参加了县教模会。1952年,李永权被推选为村副武装委员,这给别的学员很大鼓舞,大家都竞相表现,争当先进。龚玉宽每天晚饭后把离校5里外的以及和自己同一个自然屯的学员都召集来一起上学,散学后一起回去,克服了单个学员天黑后不敢上学的困难;在课堂上见到有的学员纪律不好、爱发笑、不严肃,他就及时提出来;他还经常帮助老师开好检讨会,纠正大家的错误思想,以模范行动感染了别人,使大家都学得更好。有时民校老师因事来晚了,陈彦华、王世茹等就主动负责维持秩序,帮助低年级学员认字。
从1952年到1954年年末,黑水台村通过民校学习扫盲406名,其余有小孩的妇女和老年文盲138名通过成立学习小组和推动“小先生”包教,1955年春季再进行最后包教,彻底扫除了全村的文盲。
60年来,辽宁积极扫除现有文盲,全面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文盲、半文盲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05年年底,成人文盲率降至4.75%,基本消除了青壮年中的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