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与金融支持(下)
2014-08-11肖四如
肖四如
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与金融供给的反差及产生原因
当前,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与金融供给存在反差。一方面,农村经济存在巨大的增长潜力,但其发展又受制于金融支持不足。农民建房和发展新产业贷款难、取得资金难的情况并不少见,这表明农村经济发展受制于金融支持的不足。另一方面,农村经济中又蕴含着巨大的金融供给潜力,却不能为农村提供更有效的资金供给。江西全省存款刚突破两万亿元,其中40%左右即8000多亿元来自于县以下,但真正用到农村的贷款,只有4000亿元左右。大量的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国有商业银行外流到了城市和其他地区,农村自身的资金潜力不能借助于金融中介的机制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农村经济迫切需要的金融支持严重缺乏。如何解决这种矛盾?从全国来看,贷款总量跟国民收入之比将近2∶1,表明金融资产的分布跟国民生产总值分布的对应关系,就是1元的国民收入对应2元的贷款。农民现在有很多借贷行为,像建房、婚庆嫁娶、运输、生产等,都存在借贷行为,但调查发现,农民的借贷总量中有2/3来自于亲友和民间借贷,真正依托金融机构的借贷只有1/3左右。总体来看,农村资金的来源和资金的需求之间形成了一种反差。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农民的金融服务不足,来自农民的存款很大一部分通过各种金融机构流到了农村经济以外,而农民实际上又企盼金融服务来增加对生产、生活的金融投入,特别是专业化、产业化生产。由于金融方面的服务跟不上,抵质押条件又不充分,导致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从而形成反差。
农业作为承受市场风险、自然风险双重风险的弱质产业,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引进农业和农村保险机制。一旦发生风险,农民马上就面临生活的困难和生存的危机,引进金融手段解决农民分散风险的问题有迫切的现实需要。现在农村的保险基本没有展开,农民总体收入低下,特别是现金收入少,难以有长远考虑。而保险公司又没有针对农村和农业需求开发出对路的产品,所以农民、农村基本上没有保险市场。还有一些富起来的农民,希望金融机构能够帮助理财,如买证券、买股票等,但证券公司在县以下设点的不多。债券也同样,如果农民进行债券投资,每年可以获得4%~5%的收益甚至更高,但农民没有这种机会。农民通过打工挣了钱,却享受不到相应的金融服务,所以农民的钱生不了钱。没有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相应支持,富裕的农民就产生了一种扭曲的投机需求,于是农村地区就成为赌博、六合彩的最好市场。
金融能够创造一种机制,把未来的、预期的现金流变现为当前的投入。只要有未来收入的能力,就可以现在用未来的钱集中消费。但在农村,农民的超前消费得不到金融机构的支持,致使其消费始终不能一步到位,形成了大量低水平的建设,农民的生活水平无法提前达到更高的层次,新农村建设也无法借助金融手段进行大力推进。农民原来基本是固守土地,现在大多成为流动的农民,青壮劳动力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打工。流动的生产和消费活动,需要流动的金融服务,而由于金融机构的结算手段落后,金融服务不能相应跟上,从而限制了农村流动性的进一步扩展。另外,农村是基础设施建设最薄弱的环节,建设中有大量的金融需求,但由于没有金融支撑机制,不能把分散的资金变为集中的投入、把未来的钱变为现在的钱,金融手段不能在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农民借钱消费,相当于提前用了未来的钱,是否以牺牲未来发展能力为代价?其实不然,这实际上是增加了未来创造更多收益的能力和动力。农民借钱建房子,就产生了一种挣钱的动力,于是就挣更多的钱,生活质量提高了,从而促进了其他方面的消费,又提升了文化教育的水平,增强了挣钱的能力。这些方面都是相辅相成的,有很多农民预期收入稳定,希望加速消费时,金融机构应该为他们创造一种超前消费的机制。
产生金融供给与需求的反差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金融企业(信用社)趋利避险的行为特征与其服务对象高风险、高成本的矛盾。金融企业必须要防范金融风险,因为银行是靠第三方资金来挣钱的企业。金融企业本身并没有钱,老百姓把钱存到银行,如果风险得不到控制,老百姓的钱就还不起。银行把钱用出去,主要是放贷,赚取利差,弥补成本。如果贷出去的钱收不回来,老百姓的存款就难以支付,因而必须要努力避免风险。农业本身是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大的弱质产业,农业贷款风险很大,同时管理成本很高。整个农村经济中企业发育程度偏低,农民千家万户,掌握信息不充分,专业户也没有财务会计,账目不清楚,信息不透明,难以判断产生收益的能力。而且农村企业经营也不稳定,收益的波动性很大,导致金融信贷所要求的第一还款来源即还本付息的资金不确定,没办法判断蕴含的风险。第二还款来源又比较缺乏,还本付息有障碍,且没有什么抵质押品。用住房抵押,连房产证都没有,农民就一个房子,不可能到时还不起贷款就能把房子立即卖掉,因为农村没有形成房屋产权市场。农村的企业包括农产品龙头企业,也没有抵押物,企业经营的是土地,土地不能流转,也不能抵押,使用的是劳动力,有点农机具设备,也不值钱。可见,农村金融风险大、成本高、效益低,与金融机构趋利避险的行为特征形成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用第三方资金靠负债来经营的银行企业,按照审慎经营、控制风险的原则,都不愿意在农村发展业务,纷纷撤出农村,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只有农村信用社责无旁贷。
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高成本和其服务对象(农村、农民)承担能力弱的矛盾。一个农村金融机构、一个乡镇信用社,5~6个人要面对几万户农民,每户贷款是几千元、几万元,收贷款、按季结息,几元、几十元钱地收,如果农民自觉还款来柜台办理,可以节约收贷成本,如果不自觉就要上门去催收,同时还要防范收贷不入账的道德风险。贷款前要进行信贷调查,导致对农民的贷款成本非常高。现在公安部门为了建立良好的治安秩序,要求每个金融机构都必须装监控探头,还要聘保安、押运钞票,经营成本非常高。在这种情况下,据测算,2000万元左右的存款是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保本点,由于大量农村金融机构都低于这个保本点,国务院就给了信用社一项政策,贷款利率可以上浮到130%,通过利率浮动来弥补成本,从而导致了高利率,影响了贷款的积极性,同时也导致了还款的风险增加。但作为商业性经营的农村信用社,最终还是必须建立适合自身特色的市场盈利机制,尽可能减少成本、提高效益。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落后,与农村经济日益扩展的多样化、灵活性的需求产生矛盾。农民原来是固守土地,现在是流动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需要各种各样的金融服务,包括农业龙头企业的产生、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都需要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而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在过去都是以机构为中心,等待顾客上门服务,产品十几年一贯制,难以根据需求改变自身的产品和服务,导致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反差。农村信用社独撑金融大厦,经营方式传统,产品单一,导致农村金融相对落后。同时,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在农村基本没有机构,这类金融服务基本上没展开,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
金融活动依赖于信用环境和良好的金融生态,但农村地区金融生态建设滞后。银行业的发育需要一种生存环境。银行作为生产信用、提供信用的企业(其自身资本金比例很少),其生存和发展靠信用支撑。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相对薄弱,同时小规模分散的农村经济信息不对称。银行难以有效判断客户未来还本付息的能力,从而导致信息不对称。农村的企业缺乏财务分析和财务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处于不稳定状态。实际上,在农村长期以来有一种道德观念:“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但是这种民众之间的原始信用观念,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之下被很多扭曲的组织行为打破。而农村金融机构又没有很好地创造一种机制,利用民间的这种基础的信用观念,形成一种联保机制和担保机制。金融生态环境尚处在正在培育和形成过程之中,与环境相适应的金融体系也必然处于初级阶段,再加上农村法治薄弱,几千元几万元的小额信贷真正产生了风险,依法诉讼的可能性很小,使农村金融机构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债权非常困难。
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以信贷手段努力推进农村分散经济的组织化,解决农民与现代金融的连接问题
使分散的农户能够享受现代的金融,要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的组织化。当前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难以走向大市场,成为农村市场化的主要组织障碍。因为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缺乏市场竞争主体的必要条件,缺乏市场竞争的信息条件和判断能力,同时也缺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抗风险的能力,所以必须要通过组织化来解决上述矛盾。现在各地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是加快农村分散经济组织化的两种重要的组织形式。龙头企业是把农民组织起来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龙头企业可以通过农村的专业户成长起来,首先是专业户形成一定规模的经营能力,然后资源开始倾斜并集中,形成更大的专业户,最后形成龙头企业,这样的成长路径是农村产业化发展的一般路径。当然还有各种其他模式,如合作经济组织,即令小规模生产的自主性、积极性、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形成规模以后,集中去找市场、找技术,集中去搞生产管理,又把集中管理的规模经济的很多优势发挥出来,于是形成分散的经济走向市场的非常重要的一种组织形态。所以有人认为,合作制组织是农村的现代企业制度。这种合作制组织,并不是市场经济的低级形式,而是适应了农村这种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主要借助土地生产这种生产特征的经济,是与大市场连接的一种最有效方式。
农村信用社要培育这种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信贷的手段,大力支持合作经济的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把握了市场,有了订单,就产生了一种未来收入的预期和还款的能力,银行就可以发放贷款。合作经济组织联系农户,帮助提供农户的还款能力信息,在促进农户还款方面提供管理条件,为银行提高信贷支持创造了条件。合作经济组织把从事某一个生产的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一个联保体,一家有风险,大家来承担,这就加大了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的支持力度。通过有效的信贷机制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相辅相成。所以农村信用社要切合农村经济实际,通过信贷手段和其他的金融手段,建立一种具有承担风险、分散风险和控制风险功能的信用共同体。一个很好的企业或项目要发展,由于本身还款保证不充分,但与之相关的较多主体可以组建相应的信用共同体。政府为了促进农业产业化,鼓励龙头企业办基地,形成一个资金有相互借贷关系的链条,把这个关系紧密起来就构成了一个信贷的共同体。由政府牵线搭桥组成担保公司,组成封闭性、不追求盈利、自己为自己服务的协会组织,与银行的机制结合起来,放大贷款额度,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不仅化解了风险,又发展了生产。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金融供给缺陷问题
一是继续对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信用社给予政策扶持。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大,所以政府必须要予以支持,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的来源。信用社作为社区银行,资金来源100%用于当地社区的建设,是为当地经济服务的银行。由于信用社的社会性和风险性,国家应该长期对信用社实行减免税费的政策。由于农村信用社具有政策性的行为特征,比如小额信贷直接支持粮食生产、生猪养殖,这些生产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就没有还款能力,完全靠金融机构去承担又不合理,因此政府应该帮助分散风险。把政府的农业开发资金、救灾资金拿出一部分来建立风险担保和信贷贴息资金,形成互动关系。
二是政策性银行要真正涉足农村金融,解决农村的金融需求不足问题。农业发展银行不能仅满足于粮食贷款,还要真正成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力银行之一。开发银行也要借助其政策性优势,惠及农村,为城乡统筹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服务。
三是要建立社区投资法规,对从县城得到的资金,工、农、中、建和股份制银行必须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县以下的投资。
四是邮政储蓄银行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互动,使来源于社区的资金回流社区。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切实解决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农村金融机构要转变经营方式,真正按照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针对农村金融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
金融机构必须针对性地提供产品和服务,才能实现既满足需求、又促进自身发展的目标。归纳各地实践经验,学习借鉴现代金融创新的规律,关键要把握好以下四个环节:
要识别有效需求。即在各种金融需求中,农村信用社要识别哪些是资金运用有效益、产生未来现金流可以弥补全部投入的项目,给予信贷支持。这就是对项目的第一还款来源进行分析,那些有还款来源的项目,才构成信贷扶持的机会。针对客户需求,研究信贷投入机会,要求农村信用社彻底转变经营思路。真正把贷款当作产品来营销,而不是当作权力来行使。
要分析内在风险。要分析项目的风险在哪里,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一个工业项目有原材料供应风险、产品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生产风险和管理者风险。对金融机构有信用风险、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和法律风险,要一一做出分析。紧扣影响企业第一还款来源即未来现金流的因素,做出分析判断。对那些项目收益与风险严重不对称,即收益率不高而风险又较大的项目予以排除。
探索风险分散和控制的办法。一是探索现金流风险分散办法。包括企业在农村信用社设立基本账户,以监控其资金流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信用共同体,共同分散风险,即以信贷为纽带,建立信用社与项目收益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实现风险在不同主体间的分散;强化还款保证措施,如增加政府对项目的约束、引入中介机构担保等方式。二是建立第二还款来源,使投资者承担项目的最终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信贷项目,必须有相当价值的抵、质押物,使项目在第一还款来源丧失时,也可最大限度地弥补价值损失。一般来讲,一个内在质量好、有效益的投资机会,是可以找到一条有效分散和化解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途径的。这里的内在质量好、有效益,是指项目收益和项目风险是对称的,即高收益对应高风险、平均收益对应平均风险,绝对没有风险的项目是没有的。
针对项目建立一套风险管理办法,确保风险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包括形成一种多方协议,明确各方权益,特别是要强调贷款人的还款责任和一旦不能还款时应承担的义务。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协议条款要有利于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要明确信用共同体各方的权责和落实权责的办法,要明确担保机制的形成,落实抵质押条件,建立相应的法律保障。同时对贷款的风险建立流程管理办法,落实相关的责任人。总之,满足有效需求的过程,就是识别项目的效益和风险,并建立相应的风险分散控制流程的过程,也就是产品和服务创新的过程。按照上述过程展开金融服务,就可以使金融创新成为一种由内在机制驱动的日常行为。
改善金融生态,搭建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平台
金融生态包括诚信明礼的人文环境、公正有效的法制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培育市场主体,完善要素市场,完善相应的市场中介。农民的住房也要明晰产权,逐步流转起来。现在农村的房屋有了房产证,慢慢培育农村的房地产市场。同时,还要完善农村金融发展的征信环境,把征信体系延伸到农村,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村信用社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农村文明信用农户的建设,真正使诚信明礼的农民受到鼓励,得到优惠、便捷的信贷支持,从而产生长远的功效。另外还要完善农村法治,欠债必须还款,否则要受到法律追究。有钱不还,就不能逃脱法律的惩罚。要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只有市场主体发育了,信贷才有规范的对象。要加快农村要素市场化,包括土地要有效流转起来,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使林业发展得到强大的金融支持动力。
探索建立全社会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解决农村金融风险控制问题
要有效解决农村金融风险大、成本高的问题,就要建立风险分散的机制,推进组织化,建立信用共同体。因为金融中介服务和信贷发放的前提,是贷款的项目主体必须有获得未来预期收入的能力以及还本付息的能力。有了还本付息的能力,还要有控制风险的机制。有些项目有还本付息的能力,可以挣钱,但是也有风险,如果建立了风险控制机制,就可以得到贷款。这两个条件一旦具备,信贷就可以大力发展。所以,对预期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项目,银行一般不会支持,只会支持那些有还本付息能力的项目。如果项目没有还本付息能力,政府又认为要支持,这类项目就有社会性,政府就应拿钱来补贴,比如搞贴息贷款,减少利息成本,或建立其他的还款保证来解决贷款的风险问题。对于有足够预期收入、可以还本付息的项目,是否支持关键看能否找到一条风险控制的办法,建立一种利益各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机制。比如提高组织化程度,利益各方共同防范风险,形成系统共同体。这方面,政府可以利用其资源提供一些还款保证,也可以分散一部分风险,还可以发挥组织作用,形成共同体,共同承担风险,组建风险基金,一旦出现风险就进行赔偿。对公益性项目的金融服务,国家应该建立风险基金,承担一部分风险,包括自然灾害的风险,对重要商品、粮、棉、猪等行业的市场风险等。
在信贷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一条可行的路径是形成互动的格局,即政府与农村金融机构的互动,农村社区文明建设与信贷扶持的互动,农村经济其他中介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的互动。这种互动机制一旦形成并有效运转,就找到了一个有效益同时又能分散风险的机制,金融服务就可以在农村得到有效发展,农村资金的潜力就可以充分发挥出来,从而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