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重大责任事故11人被立案侦查
2014-08-11
劳动保护 2014年6期
本刊讯 截至2014年5月7日,在云南曲靖“4·7”“4·21”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中,检察机关已对11名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
2014年4月,云南曲靖市先后发生“4·7”“4·21”两起煤矿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5人遇难,1人失踪。其中,4月7日,曲靖麒麟区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发生的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遇难,1人失踪;4月21日,曲靖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发生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 498万元。
两起事故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将两起案件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要求云南省检察院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并及时上报查办情况。云南省检察院围绕事故原因和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独立调查,分别成立了由省、市、县(区)三级检察机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工作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经过连续奋战,两起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调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截至2014年5月中旬,针对麒麟区下海子煤矿“4·7”重大透水责任事故,检察机关已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麒麟区煤炭工业局高家村煤管所所长韩自增等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