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河中游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分析与对策
2014-08-11弋雪宁
弋 雪 宁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1)
沁河中游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分析与对策
弋 雪 宁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1)
介绍了沁河中游传统古村镇的类型与居民布局特征,针对该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资金短缺、开发利用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创设遗产保护资金、加大宣传保护力度等策略,以更好地保护沁河中游丰富的古村镇物质文化遗产。
古村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 沁河中游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类型与特征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经济发展阶段聚落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真实地记录了传统建筑风貌、优秀建筑艺术、传统民俗民风和原始空间形态,具有较高的研究和利用价值[1]。
沁河中游地区位于山西省东南部的太行山地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遗存大量和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沁河中游地带分布有17个省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其建筑和文化都带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很多村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宋代、唐代甚至更早,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沁河古村镇集中了我国古代尤其是明清建筑工艺的精华。
1.1 沁河中游传统古村镇的类型
沁河中游(包含丹河支流)留存有大量非常有价值的古村镇,是中国北方地区古村镇最为集中的区域,主要分布在阳城县、沁水县、泽州县等地。据普查统计,沁河中游在方圆约30 km的范围内集中保留有五六十余座非常精美的古村镇。这些古村镇主要集中在沁河及其支流的两岸,连绵几十里,价值很高。
这些古村镇留存了大量精美的古建筑,在类型上,沁河中游古村镇大致可分为官商大院型、商贸交通型、军事关隘型和文化史迹型。其中以官商大院型和商贸交通型最多,也最具特色(见表1)。
1.2 沁河中游地区传统民居布局特征
沁河中游地区民居的平面布局以四合院或三合院式为主,由此组合成一进两院、三院者,甚至联串几个大院形成建筑群,当然受地理环境和经济状况的制约,也有不少单体的房屋建筑。沁河中游地区楼院式民居建筑,在房屋结构上,以砖瓦木结构为主。多数民居采用由楼房组成的院落形式,一层作为居室,二层多为储放物品的仓库,称为院楼。此种砖木结构的楼院是晋东南地区最主要的建筑结构形式。
2 沁河中游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与约束因素
沁河中游的文化遗产极其丰富,有着厚重的历史积淀和灿烂的文化遗存。就现实情况来说,很多文化遗产只是自然保留下来的,而不是保护下来的,沁河中游的遗产保护不甚乐观。
1)保护资金的严重缺乏与保护主体的缺位。
表1 沁河中游古村镇的类型
保护与维修资金的缺乏是沁河中游地区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最大难题。长期以来,资金短缺一直是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现有的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在范围上仅仅覆盖国有文物、文物管理部门所属保护单位,而大批非文物管理部门所属的文物保护单位,除少量的特殊情况之外,基本上得不到财政资金的投入[2]。
此外,市场价值的提高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古村落民居随时都有被破坏的可能。大多数的古村落民居尚未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古民居产权还属于私人所有,政府以及文保部门未能直接管理,状态微妙。
2)开发利用严重不足,制约了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旅游开发是现在文化遗产再利用中运用最为普遍的方式。在沁河中游地区遗产保护中,其开发与利用严重不足。尽管其有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与晋中其他地区(例如平遥古城和日升昌票号、乔家大院等代表性景点)相比相差甚远。
目前除了阳城县的皇城相府经过皇城村的挖掘与包装,通过建立集“煤炭开采、旅游开发、生物制药、生态农业”于一体的集团公司——皇城相府集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外,其他众多的古村镇还普遍未能开发利用。
3)缺乏有效的推动手段,社会民间的力量参与和挖掘不足。
在沁河中游地区遗产保护的约束因素中,值得注意的是缺乏有效的推动手段,政府对文化旅游潜在的价值认识不足,在旅游开发和宣传上同样十分保守。未能结合地域的遗产特点进行包装与筹措社会及企业资金,还未及时地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来吸引社会和个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
在社会与民间参与层面,也没有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在遗产保护实践中,很少去真正关心古镇原住居民的意愿。居民参与还未充分展开,导致丰富的民俗活动与遗产保护无甚关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没有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
3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思路与策略
3.1 基本思路:吸引与激励各类保护主体的分类保护策略
保护主体的缺位,维修资金的短缺,传统艺人的萎缩直接加速了历史文化遗产的衰亡。因此,除了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输血”、积极地进行“造血”外,丰富和保持历史文化遗产活力的社区再造与重塑是当前保护研究不得不面对的议题。在财政资金捉襟见肘的现实下,最有效的保护办法就是在再利用中创造“增值空间”,并以“人”为本,顺应社区发展趋势,发挥社区自主性和能动性,形成“以用促保”的良性循环。
将文化遗产按照自身区位特点以及文化资源特色,因地制宜,藉由不同的动力机制,选取适于自身发展的保护模式。
3.2 中游地区古村镇保护的模式——综合利用模式与社区营造
针对沁河中游地区具有区位和文化旅游双重优势的文保与古村镇,可利用其创造更高的利用价值与旅游收入的潜力,加大历史遗产的综合利用效能,透过社区营造凝聚共识,力促历史文化遗产的持久保护。
可沿用市场的原则,先期使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并具备营业条件,再吸引企业、社会团体与个人参与。一方面,可通过部分古民居的功能置换,改变原有建筑的用途,进行重新整合,实现空间再利用的增值;另一方面,可积极利用其旅游优势,创新与丰富旅游产品,发展旅游服务产业,作为大区域旅游的有益补充。实现从“输血”到“造血”功能的转化,形成经济发展与历史保护的良性循环。
此种保护模式,宜以发展的眼光,形成开放的社区结构,集合社区人力资源,积极培育社会资本,透过社区总体营造凝聚共识,推动非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文化人士以及个人的参与,扩大区域影响力,防止再利用过程中的过度商业化,以迎合聚落的传承与发展[2]。
3.3 保护策略
1)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创设遗产保护基金,加大保护投入力度。
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健康稳定的资金保障体系一般会有多种资金来源形式,主要包括政府补贴、各类基金支持、民间团体投资、村镇居民自筹、发展文化服务业等形式。随着中央财政对文物保护经费的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快速增长,为文物保护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基础。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成熟,私人或团体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投资成为重要趋势,沁河中游地区可在充分把握国内外遗产保护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争取新增中央财政支持文化遗产事业专项,积极争取筹集或创立遗产保护基金,加强与国际及国内文物研究组织、文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地区丰富的遗产提供资金保障。
2)充分调动社区的积极性,加强合作与交流,培育地域活力。
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中的社区参与上,要逐步构建形成自发的“自下而上”的保护机制,可以利用各种优势力量,构建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建立基于民间力量的保护机制(见表2)。
表2 社区参与的遗产保护模式
3)激励与吸引民间及社团的关注与投入,加快遗产再利用的步伐。
政府须有意图地刺激非政府机构投资于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企业和公民的一份责任。因此,要加大遗产保护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保护文化遗产资源。对赞助保护的企业提供多方面的宣传机会和积极宣传表彰,形成文保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让民间资金在参与遗产保护的同时获得可观的经济回报。
如皇城村在全国劳动模范张家胜的带领下,以地下煤炭资源为基础,成功地塑造了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皇城相府,游客纷至沓来。因此,须通过贷款、税收减免及其他刺激政策吸引多种方式的投资等,筹集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加大对文化遗产的投入。
[1] 魏 成.路在何方——“空巢”古村落保护的困境与策略性方向[J].南方建筑,2009(4):21-24.
[2] 唐 勇,覃建雄,刘 妍.四川十大古镇旅游发展比较研究[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105-108.
On analysis and strategies for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well-known towns and villages along midstream of Qin River
YI Xue-ning
(ShanxiUrbanandRuralPlanningandDesignInstitute,Taiyuan030001,China)
The paper introduces the types for traditional villages and towns along the midstream of Qin River and residential layout features, and points out the establishment of relics reservation funds and enhancement of the publicity according to some problems in the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of the area, including the shortage in funds and insufficient development, so as to have better protection over the rich material and cultural relics in ancient villages.
ancient villages and towns, history and culture, relics, protection
1009-6825(2014)35-0017-02
2014-10-08
弋雪宁(1978- ),女,工程师
TU-87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