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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监督 服务贵州发展

2014-08-11余功斌

当代贵州 2014年18期
关键词:专项资金财政部中央

余功斌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规范财政管理,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之一。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贵州专员办”)是财政部派驻贵州省专司就地财政监督工作的专门机构,长期以来,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当好“看门人”,不断完善就地财政监督机制,努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

监督与服务并重

贵州专员办一贯秉承监督与服务并重,中央与地方统筹兼顾的原则,不断完善财政监管机制、强化财政监管力度、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寓服务于监督之中。

加强收入监督,促进财政收入均衡增长。近年来贵州专员办对贵州省税收征管质量、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贵州省资源税政策等重大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矿产资源、白酒酿造、通信等行业的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五年来查补各项税收收入共计1亿元,保障了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和均衡入库。此外还为我省三线企业、文化宣传企业、债转股企业等700余户企业累计办理了一般增值税退税9.45亿元。

着力支出监督,确保中央转移支付落到实处。为支持贵州发展,中央财政对贵州每年都安排大量的专项转移支付。2013年贵州省全省公共财政支出为3098亿元。为使金额巨大、数量繁多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发挥应有的政策效应,近年来贵州专员办对“三农”及生态建设、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开展了监督检查。对粮食、良种等直补资金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水利专项等重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农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普九化债补助、中职国家助学金、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省属高校中央专项补助等中央教育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教育经费用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保障“学有所教”。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术鉴定、公益性岗位、特定就业等中央就业专项补助资金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就业、扩大就业,保障“劳有所得”。对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医改资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部分公立医院资产财务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医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保障“病有所医”。对农村低保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并对贵州省申报新农保、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进行审核,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保障“老有所养”。

深化中央驻黔预算单位预算监管,支持中央驻黔单位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对贵州省国税局、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贵州银监局、贵州保监局等中央驻黔预算单位的预决算、银行账户、国库集中支付等进行日常审核,服务基层财政财务管理,为中央驻黔单位提供了较好的经费保障。

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立足全局,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方面入手,消除各种体制机制弊端,更好地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完善税收制度,就是要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就是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相适应,财政部党组提出,推动专员办工作转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体系,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员办工作转型要立足于重点研究将专员办工作嵌入到财政部主体业务,让专员办工作切实成为财政部整体工作在地方的延伸;重点研究预算执行控制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充分体现专员办财政监管工作的特色,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重点研究从事后检查为主逐步向事前事中控制为主转变,实现财政收支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督。

推动财政监督再上新台阶

按照财政部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总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同步小康发展战略部署,贵州专员办将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贵州加快发展、保护生态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宏观意识、操作意识、服务意识和规则意识,就重大决策和重大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影响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规范财政管理、服务地方发展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区域特点,不断整合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快推进工作转型试点,逐步建立全过程、常态化的就地财政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财政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积极探索工作转型路径,着力推进“四大机制”的建设。一是建立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税务、银行、海关等的沟通,着重建立起事前分析、事中审核、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二是建立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及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管机制,密切监控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及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全过程,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进行财务监管和绩效评价;三是建立金融企业和非金融重点企业资产财务和会计信息日常监管机制,通过资料报备、电话访谈、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将监督检查工作关口前移;四是建立中央驻黔基层预算单位收支监管机制,对服务对象做到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监督。

贵州专员办将以工作转型为契机,按照财政部和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协调沟通,扎实推进工作,努力提高财政监管工作和绩效,用我们更高的辛苦指数为贵州人民带来更高的幸福指数,为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作者系财政部驻贵州专员办专员 责任编辑/朱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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