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路径探析
2014-08-11
摘要: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用制度对“用权”进行规范,是强化对县委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在县一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河南省商城县在县委权力运行的程序、载体、内容和方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商城县的经验引人思考。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必须进一步界定县委职权,规范县委权力运行程序,公开决策事项,实施全面监督,建立公开透明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路径;调查
中图分类号:D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6-0035-06
目前,中国有2800多个县级行政机构,县委是党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的基础,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权力重要、责任重大,其权力配置和运行状况关乎一方兴衰。目前,在县域政治运行中,党政权力不分、县委权限不明等问题仍然存在。党中央对权力公开问题非常重视,早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①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②推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规范权力行使、强化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力抓手。
一、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性
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县委权力本身运行的角度看,它有利于界定县委权力和规范县委权力行使,构成对县委权力的硬约束,破解县委书记权力如何监督这一难题;从政治文明建设角度看,它有利于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和政府民主,有利于推动体制改革,理顺体制关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必然要求
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适应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这一社会管理的新格局,畅通了党组织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渠道,有利于实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有利于促进党的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利于党组织更好地协调解决利益冲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客观需要
就县级政权体制的运转状况而言,县委权力公
开必然促进县级政府权力公开。规范县委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县委书记进行“限权”,同时也是对政府首长限权。通过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将权力明明白白地列出清单,厘清权力的边界,对县委书记和县委的权力用制度加以规范,必将对县级行政机构正确用权、提高行政效率产生重大影响,可以从深层次上治理某些部门“为了利益抢着管、遇到难题不愿管、面对风险不敢管”的问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公平用权、有效用权。这对于提升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明显的推动作用。
3.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监督县委书记权力的有效举措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防治权力腐败设置了安全防线。导致近些年来县委书记滥用职权案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职权不清,县委书记的隐形权力太多,权力过分集中,县委权力的行使缺乏监督。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当前解决县委权力过大、职权不清、缺乏监督的有效举措。一方面,通过亮权力“家底”,揭下了权力的神秘面纱,让县委权力在阳光下“晒一晒”,县委和县委书记有哪些权力,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该管的管到什么程度,社会公众一目了然,有利于把权力关进“笼子”,杜绝“暗箱操作”,减少权力寻租。另一方面,通过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有利于限制县委和县委书记的权力,保证公共权力不被私用,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利于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给防治权力腐败、规范县委正确行使职权加上一道“紧箍咒”,促使县委更加慎重地对待和使用权力,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二、河南省商城县推行县委权力
公开透明运行的实践探索为破解对县委书记权力监督的难题,中央把县级政治改革的突破点放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上,并进行了制度创新和试点探索。2009年3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确定江苏睢宁县、四川成都武侯区和河北成安县三地为试点县区,开始进行“县权公开”试点探索,突破口最终定位于通过建立党委权力清单,规范党委及负责人权力这一问题上来,使其谨慎用权,正确用权。2010年11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此后,“县权公开”在全国进入了扩大试点阶段。2011年3月,中央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全国确定了69个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
河南省商城县作为“全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县”,在实践中以清权为基础、以公开为重点、以规范为核心、以监督为关键、以制度为保证、以民意为指标,大力推进改革创新,规范县委权力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厘清职权,促进县委权力科学配置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首先需要解决对县委自身权力和职责的清晰界定问题,厘清权力是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牛鼻子”。针对县委职权权力依据复杂、难以确定的问题,商城县首先把厘清职权作为县委权力公开的基础工作,分“三步”对权力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一是认真清权。商城县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作为职权清理的依据,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和“职权明确具体、程序操作规范”的要求,根据县委职责分工,重点从“重大决策制定、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四重一大”的核心问题入手,认真清理了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职权,界定县委职权7大类共45项,县委书记、副书记职权各12项,其他县委常委各10项职权,县委工作部门150项职权,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不漏,保证权力清理结果全面、真实、合法、准确。通过制定《中共商城县委职权目录》和《中共商城县委常委职权目录》,列出了县委权力清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构建起清晰完整的权力基本框架和运行体系,让县委权力合理归位,从而保证县委权力正确行使,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防止揽权、争权、让权现象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勤不廉行为发生。二是科学配权。依据有关法规,对于职权界限不清的予以明确,对职权交叉的重新划分界定,着力构建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流程控权。按照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绘制了《中共商城县委职权流程图》《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特别是在一些重要职权的流程中,增加公开透明的程序设计,用制度规范县委权力,提高权力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减少随意性和个人意志。
2.公开晒权,保障县委权力公开透明
在试点工作中,商城县把权力公开作为监督的重要前提和关键来抓,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做到全面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一是确立公开内容。建立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栏,详细公开了县委书记及其他常委的照片、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分管工作、职责权限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公开了县委议事规则及职权行使流程、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面。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商城县将“制度建设”作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开展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活动。建立健全重大制度36项,如《中共商城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商城县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听证咨询制度》等,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覆盖了县委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做到权力行使的范围涉及到哪里,公开就延伸到哪里,制度就建设到哪里,为党员干部设置了硬性的行为约束,促进规范用权。县委在做出重大决策时,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票决、全面公开,将民主决策的范围扩大到全县工作的各个方面,将参与决策的层面扩大到县四大班子全体成员。每年通过召开县委全委会,就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要规划、重点工程进行公开讨论、公开票决,坚持做到“三不”,即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决策不出台、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实施、没有通过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不开展。三是搭建公开平台。为了规范公开形式,保证公开效果,定期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广泛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手机短信等载体进行公开;在县委县政府网站、各局委网站开设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网页和“深化党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栏目;设置公开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咨询、质询。
3.规范用权,确保县委权力正确行使
实现权力规范运行是推进试点工作的关键。为减少权力“暗箱操作”的空间,确保县委权力正确行使,商城县在试点工作中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切实将县委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一是规范决策程序。通过制定《县委全委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群众咨询听证制度》等,始终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公开听证和风险评估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必要手段,形成了公开透明的科学决策机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县委在做出决策前,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扩大决策的公开面和群众的知晓率。决策过程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进行充分的论证评估,全面了解民情,真诚听取民意,广泛汇聚民智,使决策的过程变成联系群众、动员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决策形成后,通过公开栏、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结果,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规范绩效考评。及时修订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和考核意见》,将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让群众能够看到任务、看到进度、看到结果。建立干部实绩档案,落实绩效考评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员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实绩,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经济效益、班子建设发展实绩相挂钩。三是规范用人制度。实行干部初始提名责任制,明确首次推荐提名干部人选的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为初始提名责任人。落实县委书记在干部动议阶段“三提三不提”制度,即只提选拔方向,不提具体职位;只提人选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要求,不提选拔范围。制定出台乡科级干部量化考核实施办法,按照学历、资历、考核、表彰、培养、单位推荐、民主测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争取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苦干实干的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提升干部选拔使用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信力。
4.监督管权,保证县委权力为民所用
监督是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取得实效的保证。在试点工作中,商城县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整合监督力量,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县委权力特别是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对县委职权的严格监督,加强情况反馈,建立反映问题处理机制,努力把县委权力管好用好。一是加强对决策权的监督。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县委委员和县纪委委员质询和询问制度》《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社会听证咨询管理办法》以及“三代表两委员”列席旁听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会制度,即在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中建立列席旁听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会人员库,人员库由100人组成,每类20人,应邀参与县委决策,拥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从而保障了党员群众对重大问题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了县委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加强对用人权的监督。商城县把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在干部选拔使用上,制定《党政正职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调整县委全委会票决制度》,采取“三公开、两票决、一监督”的做法,“三公开”即公开选任职位和条件、公开选任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两票决”即县委全委会票决、县委常委会票决;“一监督”即县纪委全程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采取这种方式选人用人,县委书记也只有普通的一票权,远离了选人用人方面的廉政风险。三是加强对办事权的监督。建立健全覆盖决策、管理、监督、服务全过程各领域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权力规范运行机制,提升了权力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坚持“一栏一会一热线”工作法,即设置党务公开栏,定期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开通党务公开热线电话,畅通了权力监督的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初步构建了县委权力公开运行的“大监督”格局,确保了县委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定了《县委常委会监督县委书记制度》,监督的重点是县委书记在常委会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等议题的确定和干部任免工作方面履行职责情况。还制定了《商城县一代表三委员询问制度》,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委员、纪委委员就全县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向县委书记面对面进行询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县委书记公开透明行使职权情况和询问答复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五是加强对县级干部监督。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三号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手机号、常用公务车辆车牌号和办公室门牌号,群众可以同县领导直接沟通,畅通民情反映渠道,并且把“三号公开”向乡科级干部延伸。
河南省商城县自启动试点工作以来,准确定位县委职权,解决县委权力过于集中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用权限制,让县委权力合理归位,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初步构建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制度体系,扩大了县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推动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的好转,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水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全面增强,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对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商城县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梳理,我们认为,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必须高度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1.厘清职权是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本前提
权力公开必须厘清机构有哪些权力,应该有哪些权力,这是公开透明运行的基本前提。目前,从我国县(区)级政权的权力运行实践看,人大、党委、政府三权边界较为模糊,县委书记的权力比党章和法规所规定的要大,其权力的运行存在随意性、独断性,社会公众不清楚县委权力到底有哪些、有多大。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存在有被边缘化和虚无化现象,政府审计部门也面临着事权、财权不独立问题。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权力的依据不清晰。根据商城县的经验,县委权力公开要重视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应职权分明,科学界定县委权限的边界,祛除县委权力的神秘感,这是商城县试点的基本经验。通过对权力进行“确权勘界”,厘清权力事项,亮晒权力清单,将权力具体化、清晰化,还权力真相于党员群众。具体来讲,就是要按照党内法规的要求,重点清理县委书记职权依据,公示县委书记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清晰界定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对超越职权范围的权力予以纠正,对职能交叉的予以理清,对权责不清的予以明确,对履行职能不到位的予以强化。尤其是要利用各种媒介充分公开,让群众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办的事应该找哪个部门哪位领导。此外,县委各常委、各部门也要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职权范围,确保权力运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使县委权力运行不再雾里看花,减少随意性和个人意志的影响。第二,形成县级权力的合理配置。要进一步理顺县委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之间的职责关系,充分发挥人大在重要的人事安排、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使“县权公开”与政府改革有机结合,县委与县政府合理分权、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确保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的有效发挥。还要处理好党委常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科学配置和界定县委常委之间的权力,规定权力内涵,确定权力行使范围,规定权力行使方式,建立权力行使效果评价体系。总的原则是既不能削弱更不能动摇县委在县域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又不能大包大揽、以党代政。要让县委集中精力管大事,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使党的领导更科学、更民主。第三,要建立分权制衡机制。党的十七大强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③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深化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可借鉴一些试点县(区)的经验,探索建立重大事项议决权和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政府常务会可行议决权,县委常委会可行否决权,二者相互限制又相互协调,特别是限制“一把手”的权力,实现以“分”限权,以“权”制权。
2.规范程序是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制度保证
有了科学的职责权限的划分,程序性制度就成为权力运行的关键。当前,在我国县级政治生态中还存在着“有章不循,无章可循”的问题,由此产生的“拍脑袋”决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充分说明县委权力运行中还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商城县的经验证明,在明确县委权力界限后,还必须进一步规范县委权力运行程序,保证权力在轨运行,不走弯路。这也是今后制定制度时要特别重视的问题。第一,要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明确县委及县委书记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完成时限、监督方式等环节,关注每个环节中的风险点,按照依法、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编制运行流程,按图索骥。第二,要用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布“权力清单”只是规范权力的第一步,从根本上说,还要依靠健全的制度来推进,达到规范权力运行的目的。为保证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必须建立健全包括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听证咨询、情况通报、例行公开、监督评价、新闻发言人、县委书记离任审计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改革干部选任的初始提名权,逐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实名制和提名责任追究制。围绕工程、建设、土地、产权、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成立规划评审委员会和项目管理委员会,健全《重大投资项目分配管理办法》等制度,防止公权私用和权力滥用。成立由县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主要领导和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凡涉及资金和项目审批等重大事项,均由财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签批执行。总之,要从权力容易失控、问题容易产生的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入手,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保证县委权力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有序运行。
3.公开运行是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本要求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质是科学规范县委核心权力以及进行有效监督,以保证权力在运行中不走样、不变质。“看得见”才能“监督得好”。在县级政治生态中,县委书记位高权大,似乎“无所不能”,原因就在于权力运行不够公开。而要切实规范县委权力运行,其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至关重要。第一,要解决公开内容的问题。明确哪些事项能公开。结合商城县试点工作的经验,县委权力公开内容应当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党务工作、县管干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等。除了党纪法规限定不能公开的之外,都要面向党员群众、面向社会公开,真正做到全面公开、真实公开。第二,要解决公开方式的问题。明确如何公开、怎样公开。借鉴商城县的经验,要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发布制度,借助新的传播形式,利用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的形式,也可以采用现场热线电话、新闻发布会、短信平台、局域网、互联网等方式,将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联席办公会的决策现场全程直播,让党员群众能够直接反映愿望、提出建议、表达心声。对不宜全程公开的事项,可以实行听证制度,扩大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参与人员范围,邀请部分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列席参加县委决策过程,通过他们把决策情况传递给基层群众。总之,通过多种形式的公开,还原权力真相,让县委权力告别“朦胧美”,做到“真公开”“真透明”。
4.有效监督是提高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执行力的基本保障
权力缺乏约束和监督,容易“失范”,就会“自肥”。县委书记腐败案件之所以频发,主要原因还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权力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这也是县委权力公开过程必须重视的问题。试点县(区)在工作中虽强调加强对县委权力的监督,但是这种监督仍未突破原有的监督框架,缺乏基本的配套制度支撑。目前,纪委双重的管理体制限制了其独立监督权,纪委的人、财、物的领导都在同级党委手里,容易出现“同级监督软”的局面。而来自外部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则缺乏良好的政治环境,明显偏弱,未能实现对县委权力的实质性监督。要有效监督县委权力运行,就必须把群众监督、专门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畅通监督渠道,加快形成县委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实现以“督”限权。第一,加强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到县委权力运行中,是落实公民基本权力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体现。在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过程中,要广泛动员群众进行监督,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制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制度,确保下情上达。要面向社会公开领导干部的联系电话、分工情况,方便群众随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应建立群众听证、咨询和评议制度,从离退休老干部、群众代表等不同层面聘请监督员,通过收集反馈意见建议、列席决策会议、监督执行过程等方式,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加强专门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强调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下级纪委要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要充分发挥两委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强财税、监察、审计、司法、信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着重加强对县委书记在用人、用钱、用地、用权等重点领域的监控。有效地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参与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决策的科学性。第三,加强舆论监督。社会舆论是监督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利器。在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民意反映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局域网、QQ群、微博、微信等自媒体,通过聘请媒体记者、网友、社会热心人士为舆论监督评议员等方式开展舆论监督。
5.实现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
实现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县级党政领导和管理体制的一场革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做好这项工作,体制机制上的顶层设计尤为重要。从试点工作情况看,涉及进一步深化限权、规范公权运行的实践探索还不够,还缺乏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的约束机制,需从体制上改革破冰。从形式上看,县委权力公开的内容不少,但一部分是发在文件上、印在书上、贴在墙上,公权执行是否按章依规只有内部人感知,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可持续性。另外,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三公经费”“党员领导干部财产”等深层次和敏感性内容尚未列入公开范围。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改革创新,从本质上说就是限权,特别是限制县委书记的权力,容易受到主要领导个人因素的干扰,关键要看“一把手”能不能拿自己开刀,所以该项工作成效如何或者能否持续的关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县委主要领导干部的民主意愿、民主素养。没有强有力的领导,没有体制和制度创新,工作将难以推动。同时,“县权公开”不应仅限于明晰县委的具体职权与权力公开,还需要公共财政、行政问责、绩效评估等多方面配套制度的有力支撑。所以,要坚持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系统工程来抓,不断健全、完善、固化相关制度,逐步形成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注释
①③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25页。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6页。
责任编辑:浩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