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审法官可直接签发判决书
2014-08-08
民生周刊 2014年15期
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纲要提出了45项改革举措,是指导未来五年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规律的客观要求。针对内部层层审批,办案权责不明等问题,“四五改革纲要”提出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作为关键环节,推动建立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在完善审判责任制方面,将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选拔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担任主审法官,作为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中的审判长。同时,裁判文书签发机制也将改革。主审法官独任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长签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