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打车”商标侵权案解读:如何做好商标保护
2014-08-07知识产权专家杨河律师
【案情介绍】
“嘀嘀打车”是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知名的打车软件,现在却碰到了大麻烦。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妙影电子”)宣布,起诉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小桔科技”)商标侵权,以“嘀嘀打车”侵权为由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使用商标“嘀嘀打车”标识,并赔偿八千万元。2014年5月1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该案还在审理当中。
妙影电子已注册成功“嘀嘀”,而小桔科技还在申请注册“嘀嘀打车”
早在2012年5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就向“妙影电子”批准核发了商标“嘀嘀”,核定使用类别包括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而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才申请了图形、文字组合商标“嘀嘀打车”,2014年1月13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1月27日,总局收到复审申请,目前还在复核。
“妙影电子”认为,自己才是商标“嘀嘀”的主人,“小桔科技”未经许可,使用“嘀嘀打车”标识属于违法使用。
麻烦的来源,是因为对商标权利的疏忽
最终法院会如何做出判决,双方之间是否能够和解,现在很难预料,但对小桔科技公司而言,显然是个无尽的麻烦。麻烦的源头在于,小桔科技公司在使用“嘀嘀打车”前疏忽了对该商标的检索和注册,现在再申请注册困难重重,几乎不可能成功。也许最后的结果将是不得不停止使用“嘀嘀打车”这个标识,曾经的宣传投入毁于一旦,甚至还可能要承担巨额赔偿。“嘀嘀打车”案件又一次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增强企业的商标维权意识,成为当务之急。
【律师点评】
知识产权专家杨河律师建议:如何做好商标保护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注册,若商标不经过注册,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就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这样商标就不能起到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也会混乱消费者对商品的认知。未注册商标还有一个严重的弊端,一旦他人抢先注册该商标,就享有了该商标的专用权,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原则上,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未注册商标还有一个致命后果,就是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则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就存在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日常经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受到强烈的重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商标注册,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经营的品牌长久发展,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也能有力地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现在很多商家不重视知识产权,不重视商标,未到相关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从而导致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纠纷。为了防患于未然,防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的屡屡出现,必须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学习研究《商标法》等相关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时时刻刻保护自身的合法知识产权,同时以防侵犯他人的合法知识产权。
美ITC判定中兴诺基亚智能机未侵犯InterDigital专利权
据报道,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法官日前发布的初步裁决中认定,中兴和诺基亚生产的智能机没有侵犯InterDigital的无线手机专利权。
受到裁决消息的影响,InterDigital股价大跌10%以上,随后有所回升,在盘后交易中下降7.3%。ITC预计将在10月份发布最终裁决。
InterDigital在一份声明中称,他们决定对ITC的裁决提起上诉,而且可能将诉讼提交至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阿院。“行政法官今天的决定令人遗憾,与我们专利组合和授权行为的合法性不相符。我们已经与全球主要无线公司达成了多项协议。”InterDigital称。
InterDigital最初也起诉三星电子、华为侵犯其专利权,但是后两家公司选择和解。 InterDigital在2013年提交专利时起诉这些公司侵犯其7项专利权,但在随后的诉讼进程中放弃了4项。(来源:凤凰科技)
东芝起诉4家台湾企业半导体专利侵权
据报道,东芝日前发布消息称,已向台湾知识产权法院起诉4家台湾企业,要求停止生产和销售NAND闪存并索赔总计1亿元新台币,理由是台企侵犯了NAND闪存专利。
据悉,4家被告分别是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瑄誉科技有限公司。东芝主张上述企业擅自使用了向半导体写入信息等相关专利。东芝此前曾向力晶半导体提出协商,但未得到任何回应,因此决定提起诉讼。
东芝目前要求新台币1亿元赔偿金,并计划日后提高索赔金额。东芝也要求被告停止销售和制造被控侵权的产品。东芝在1987年发明NAND闪存,是目前全球主要制造商之一。NAND闪存广泛用于智能手机。(来源:商务部网站)
瑞典Kudelski集团在德国起诉苹果侵犯专利
根据国外媒体的报导,瑞典 Kudelski 集团日前在德国地区起诉苹果侵犯旗下技术专利,这一次Kudelski在起诉文件中声称苹果侵犯了他们三项持有专利,这些专利是Kudelski旗下独立增值内容供应商OpenTV所有。在此之前,Kudelski已经在美国地区对苹果提出了起诉。
与在美国地区的起诉相似,Kudelski这一次在德国的起诉中同样表示苹果公司的iOS移动设备、Apple TV、App Store、iTunes、iAd、Safari 以及基于OS X系统的电脑设备均侵犯归属于OpenTV的技术专利。(来源:威锋网)
LG申请“G/F/L/W Prime”商标 均用于手机
日前,LG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申请注册了四个带有“Prime”字样的商标,其中包括G Prime、F Prime、L Prime以及W Prime。
据悉,LG此番申请的四个商标日后均将用于智能手机领域,但目前并没有消息显示这四个商标将如何使用。现阶段,LG 已经有G、F以及L三个系列的手机产品,至于“W”将用在何处目前还不得而知。难道这是LG即将推出Windows Phone 8.1平台智能手机的前奏?
LG此番申请“Prime”商标,相信不久后就将会推出LG G Prime、F Prime、L Prime以及W Prime智能手机产品。
就在LG提出申请不久以前,三星和HTC方面都传来消息称将会推出全新机型,分别命名为三星GALAXY S5 Prime以及HTC One(M8)Prime。智能手机厂商似乎都对“Prime”一词情有独钟,几年前谷歌将要推出Nexus Prime,但最后产品并没有问世。
预计后期将会有众多带有“Prime”字样的中端机型涌上市场,例如小米、荣耀等。同时,我们也将时刻关注LG带有“Prime”商标的智能手机将何时推出市场。(来源:ubergiz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