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健康预评价在选煤厂的应用
2014-08-07李江程嬛
李江 程嬛
摘要:安全预评价不仅可以减少与控制建设和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而且可以提高选煤厂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西北某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相关资料,对其职业卫生健康进行了预评价,确定了其危险程度,并提出了合理可行的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选煤厂;预评价;危害因素
中图分类号:TB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3018501
1前言
安全预评价作为安全设计(安全专篇)的主要依据,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它分析出生产中或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主要条件及其对生产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引发灾害的措施和方案;在以后的设计和建设中实现这些措施和方案,实现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化。
2西北某选煤厂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分析
2.1粉尘
选煤厂主要为煤尘,作业人员长期吸入大量的煤岩尘会形成煤尘肺病和矽肺病等许多职业病,严重危害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严重时会造成劳动力的丧失和死亡。
选煤厂煤炭各转载,破碎、筛分、装卸和运输环节较易产生大量的粉尘,若不及时采取机械通风或加强自然通风,无洒水降尘设施或设施不完善以及洒水降尘设施使用不规范等都很有可能造成粉尘飞扬,给作业人员带来职业健康危害。
2.2毒物
煤自燃产生的烟尘有毒,会扩散飘逸。汽车各类燃油机械的废气含有毒有害气体及致癌物质,在风流停滞区,特别采用柴油燃油机械,在运行中要排出大量的氮氧化合物及炭氢化合物废气,在阳光照射下,可形成“光化学烟雾”。
2.3噪声与振动
凡是人们不需要的,使人感到讨厌和烦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噪声对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会对人体产生损害,引起噪声性疾病。噪声和振动产生的主要形式为设备产生的机械振动和空气动力。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及场所主要有:(1)车辆运输;(2)筛分、破碎设备和筛分、破碎车间;(3)洗选煤设备和主厂房;(4)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和皮带栈桥。
2.4高温危害、低温危害和风沙危害
选煤厂所在地区属大陆干旱荒漠气候,年温差和昼夜温差变化很大,5~8月为夏季,高温炎热,白天气温常在40℃以上,绝对最高气温记录为41.2℃。11月~次年2月为冬季,气候严寒,绝对最低气温记录为-49.8℃。年平均降水量106毫米,年蒸发量1202~2382毫米,5~8月偶有雷阵雨,一次最大暴雨量记录达39.7毫米;冬季积雪稀少。区内常年多风,以西北风为主,风力一般4~5级,经常有7~8级大风,最大可达10级,并伴有沙尘暴。
3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的职业健康危害防治措施
3.1通风及防署降温措施
(1)在化验室、煤样室、快浮室等产生有害气体或余热的场所均设有自然通风及机械通风装置。
(2)在集控室、化验室的天平间和发热量测定间、密度控制室设有空调器。
(3)在化验室的分析间设有通风柜。
3.2噪声、振动的防治措施
(1)在设计上选用性能好、运转平稳、质量可靠的低噪声设备。
(2)选煤厂治理噪声的主要措施为隔声、吸声、消声、阻尼等。对于设备的电动机、减速机、各种泵类及电机均设置不同形式的隔声罩。对于高噪设备集中、混响严重、而又不易采用隔声措施的场合,采用平顶及墙体吸声处理,以有效降低作业场所的噪声级。对于矸石、溜槽等作阻尼、减振处理。
(3)高噪声车间设置隔音间。
(4)对高噪岗位的操作人员配带防护耳罩。
(5)对高振动的筛分机、破碎机、离心机等下部垫橡胶或木头或减振弹簧,以减少对主厂房的振动。
4职业卫生健康安全预评价
4.1噪声
(1)评价方法。
采用《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标准中的指数分级法,进行噪声作业分级评价。噪声作业指数分级方法简介:
指数计算法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结合劳动作业时间计算噪声危害指数。
根据公式:I=(LW-LS)/6
I—噪声危害指数;LW—噪声作业实测工作日等效连续A声级;根据公式LW=80+10lg{∑10(n-1)/2 Tn/480};LS—接触时间对应的卫生标准;Tn—为第n段声级在一个工作日内的总接触时间(min)。
根据噪声作业分级标准确定出的危害分级指数,查表可以得到分级级别。
(2)噪声来源。
该厂产生噪声危害的主要场所是主厂房和破碎车间,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是脱水脱介筛、离心机、水泵、空压机及刮板等。
(3)噪声危害分析。
人员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会对人体产生生理和神经系统的损伤,危害听力,轻者高频听阀损伤,重者耳聋、鼓膜破裂,还可使人产生头痛、头晕、心悸、恶心、血管痉挛、传导阻滞、心律不齐、心跳加快和记忆力减退等症状。
(4)噪声危害评价结论。
通过对该选煤厂噪声岗位的检测数据进行分级计算,
再采用类比方法来确定装置噪声危害程度,得出评价结论。
通过对岗位选点预测,接噪时间不超过8小时,声级为75~100dB(A),噪声作业级别确定为Ⅰ-Ⅱ级,建议该选煤厂采取安全防护。
4.2煤(粉)尘
(1)评价方法。
通过对存在煤(粉)尘危害的岗位进行调查、测试及分级,依照《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2009)标准,对操作人员受粉尘危害的程度进行评价。
决定粉尘危害程度的三项指标有:粉尘中的游离SiO2含量,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以及工人接尘时间内肺总通气量。
根据上述三项指标,将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共分为0级、Ⅰ级、Ⅱ级3个级别。
(2)煤(粉)尘来源。
选煤厂煤炭各转载、破碎、筛分、装卸和运输环节较易产生大量的煤(粉)尘。
(3)煤(粉)尘危害评价及结论。
为了防止煤在转载、运输过程中的煤尘飞扬对环境造成污染,设计中原煤仓采用封闭结构,产生的粉尘不易逸散到环境空气中,同时设置5台BT35-11No4.5型防爆阻燃玻璃钢轴流风机进行事故通风。在筛分破碎车间分级筛、破碎机、溜槽,受煤槽仓下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及机尾等处设置局部密闭罩、吸尘罩及JJPBC-56-B型、JJPBC-45-B型扁布袋除尘机组各2台进行除尘净化。配备洒水车对地面、道路洒水抑尘。
通过这些措施可基本消灭煤(粉)尘污染。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坚持洒水制度;加强个人防护,以保证职工健康。
4.3毒物
(1)毒物来源。
煤自燃产生的烟尘有毒。汽车各类燃油机械的废气含有毒有害气体及致癌物质。煤样室、化验室等是产生异味有毒的场所,经常遇到的有毒有害的气体为: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硫化氢(H2S)、碳氢化合物以及派生出来的二次污染物等。
(2)毒物危害评价及结论。
设计对产生异味有毒气体的室内场所,如煤样室、化验室共设4台T35-11№4型玻璃钢轴流风机进行排风,对接触有害、有毒及腐蚀性物品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工作服、手套、胶靴、眼镜、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通过这些措施可基本消除毒物危害。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坚持通风,加强个人防护,以保证职工健康。
4.4高温、低温、风沙
(1)高温危害评价。
由高温作业分级表可以判断该选煤厂高温作业的等级为II—III级。因此选煤厂应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如:建立夏季作业防暑制度,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室内加强通风或配备空调设备;配备充足的饮用水及必要的防暑药品;培训员工学会中暑基本救护方法等。
(2)低温危害评价。
由高温作业分级表可以判断该选煤厂高温作业的等级为II—III级。因此选煤厂应制定相应措施,如:建立冬季作业防寒制度,避开低温时段作业;保证室内有效供暖;为低温环境的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防寒服装等。
(3)风沙危害评价。
选煤厂在风季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遇到沙尘暴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作业工人保持联系。
5职业卫生健康预评价结论
该选煤厂存在的职业健康危害主要包括噪声、煤(粉)尘、毒物、高温、低温、风沙等。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职业卫生健康方面提出的职业防护措施满足要求。本文对各种危害的评价结果是建立在各种预防措施都能有效落实的基础上,只有从设计、技术管理上落实这些预防控制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降低职业病的发病率,从而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