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监管路漫漫
2014-08-04艾莉
艾莉
什么是“影子银行”?一直以来,关于“影子银行”的定义都有分歧,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定论。同样,对于“影子银行”的风险问题,也是各抒己见,不一而足。有的强调游离于监管之外的金融信贷行为,有的着重银行表外的业务,有的人认为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等平行银行的系统才是“影子银行”。
舶来品大行其道
2014年新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07号文”)引起了不小轰动。
“107号文”中将中国的“影子银行”分为了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有业内人士认为,“107号文”还只是一个纲领性文件,具体的操作细节还没有出台,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监管漏洞等问题。
国际金融投资家联合会执行主席、经济学家孙飞认为,“‘影子银行是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的游资、热资、黑钱、非法资金等,像信托公司、银行理财都在监管的范畴之列,不应该叫‘影子银行。”张化侨曾说,“银行自己就是最大的‘影子银行,目前对于‘影子银行的分类并不重要,我只注重实质”。
“影子银行”实为舶来品,有资料记载,最早是出自美国华尔街一位投资家之口。在上世纪60至70年代,欧美国家的存款机构出现资金流失、信用收缩、赢利下降、银行倒闭等,为了摆脱危机,政府大规模放松对金融部门的管制,继而各种金融产品、组织及金融经营方式都层出不穷。当时许多中小企业因评级低而无法得到银行融资,华尔街投行家们寻找到他们心仪的认为有潜力的企业做项目,发现他们的债券,以高收益率回报,以至于后来出现了一大批因此而成长起来的大企业。
随着美国金融管制放松,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影子银行”体系也逐渐形成。“影子银行”在美国又叫平行银行,意为与商业银行并存,又完全在商业银行系统市场之外。和国外“影子银行”以资产证券化为核心不同,我国“影子银行”的主要功能是作为融资渠道。
据相关统计显示,2007年至今,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2倍,而理财产品规模增长了近14倍。“影子银行”的大行其道,引发了业内人士关于“影子银行”功与过的大讨论。
是金融鬼魅还是融资创新?
将“影子银行”笼统地用“好”或是“坏”定义绝对是不公正的。先入为主地就认定它是不好的或者是好的对于金融创新来说,都是有害的。有可能因为害怕,将创新扼杀在襁褓中,同时又给监管两字增添了粗暴的色彩。
根据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的评估,目前全球“影子银行”的总规模近70万亿美元,占金融中介總资产的四分之一。而中国“影子银行”是在缝隙中穿行的金融鬼魅,还是金融市场的融资创新?关于中国影子银行的功过,众说纷纭。
由于“影子银行”具有高杠杆率、高风险等特点,常被认为投机性融资工具。有专家反对这种说法,认为“影子银行”符合我国实体经济发展需求,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经纶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沈联涛表示,影子银行之所以在中国出现,是因为其背后有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房地产要融资,地方融资平台发展基础设施需要融资,民营企业也需要融资,这才是回避不了的市场需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认可这一观点,“影子银行是中国金融家在信贷投放存在严格管制、不同金融市场存在严格分割的情况下,发挥聪明才智开发出来的产品,它是市场的有益补充”。
但是鉴于“影子银行”是美国金融海啸的原因之一的“前科”,国内相关部门已经风声鹤唳,迫不及待地已经摆出要严管的架势。
1月9日,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召集国寿资产、新华资产等八家资产管理公司,就其业务领域所涉及的“通道业务”进行摸底。
1月7日,银监会、发展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或为规范“影子银行”的第一枪。
1月6日,银监会2014年监管工作会议,特别提出要防范四种业务风险:银行理财不开展资金池业务、信托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小贷公司将有全国统一监管制度、银行不得为债券票据发行提供担保等。
此间,一份标记为国务院办公厅去年12月份下发的《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今也广为流传。
的确,自上个世纪末以来,“影子银行”发展的资产规模已接近传统银行体系。“影子银行”的风险被认为是造成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各国和国际金融机构近年纷纷出台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措施,都试图改变过去监管缺失的状态。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向松祚说,尽管我国“影子银行”业务近几年得到快速发展,但是总体规模仍然有限。目前,我国银行总资产接近130万亿,贷款接近70万亿,居民储蓄存款近40万亿。与此相比,各类“影子银行”业务或者直接融资业务发展空间依然巨大。有业内人士表示,“影子银行”在中国的出现,未必是件坏事,更谈不上危机。相反,“影子银行”的适度繁荣正是利率市场化和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金融领域的契机。
风险在哪里?
针对我国“影子银行”潜在的问题和风险,既不能简单一刀切,一概否定,也不能听之任之,漠视不管,用客观、公正和理性的科学态度,以引导“影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107号文”在意义上肯定了“影子银行”出现的必然性和经济意义,也强调了对“影子银行”的风险防控,但是对于“影子银行”的风险,并未提及具体有哪些方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建军指出,真正的“影子银行”的确容易产生风险,尤其是货币市场基金。金融危机爆发后,货币市场基金会出现一个短缺的结构性障碍,会有大批的货币市场基金破产。因为货币市场基金存在一个非常大的矛盾,就是一般够买货币市场基金的人,都想获得短期的利息收益,但是,这些资金汇集起来之后又去做了长期的投资,而且购买货币市场基金的人根本不关心他的钱被投资了什么项目,整个资产都是混在一起的,这就存在一个期限错配的问题。一旦遇到金融危机,货币市场基金就会收缩。“中国的‘影子银行远没有发展到像美国货币市场基金那种程度,美国经济已经很发达了,它不会触及像信托这种融资业务,所以要分清楚中国‘影子银行与国外‘影子银行的区别。”
银行相关人士认为,“影子银行”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期限错配风险、高杠杆率风险、金融脆弱性风险、放大系统性风险。中国随着“影子银行”的业务范围扩大,风险在部分领域开始显现。“影子银行”与银行关联性增加,包括获得银行融资和担保等;少数机构变相经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总结全球“影子银行”业务发展的历史经验,“影子银行”的风险主要有三大类:首先,高杠杆经营风险。金融危机暴露出欧美某些金融机构利用高杠杆率从事高风险、高盈利业务,最终自食其果。其次,信用风险和对手风险。金融交易链条或衍生金融产品链条过长,中间某个环节和机构出问题或倒闭,或者最终接受贷款的客户无力偿还贷款,现金流不足或终止,就会立刻引发整个交易链条崩溃,诱发系统性风险。次贷危机的爆发,就是源自按揭贷款者的大面积违约。雷曼破产瞬间触发金融海啸,亦是信用风险和对手风险的突出表现。
最后,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源自金融产品尤其是贷款类产品的期限错配。负债短期,贷款或资产长期,发放贷款的机构就可能出现流动性危机和支付困难。非银行金融机构往往没有资格得到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的支持,一旦面临挤兑和偿付危机,很快就会演变成为破产倒闭危机。
监管挑战
3月13日上午,國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外记者会上指出,对于“影子银行”等金融风险目前正在加强监管,已经排出时间表,推进实施《巴赛尔协议III》规定的监管措施。
从目前来看,“107号文”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风险的处置原则,合理分工监管责任。这样一来,“影子银行”的监管部门将涵盖一行(央行)三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并从中央政府延伸到地方政府。
即使央行此次对“影子银行”作出了官方的定义,但是“影子银行”仍然是多头管理,在这样复杂的多头管理格局之下,监管模糊地带继续存在,监管的重叠和漏洞在所难免,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空间仍然存在。比如,近年来出现的新型金融模式,第三方理财、网络金融、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等,“107号文”中并没有进行详细的监管说明。
有业内专家认为,中国的“影子银行”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就是规避监管。太多、太严格的监管只会给“影子银行”更强的规避监管的动力。
有一位在金融行业从业十年的高管反对严管“影子银行”,“如果严格的监管,经济形势就更加糟糕。因为把‘影子银行宰断,更多的企业无法得到资金支持,从而破产,造成更多人失业”。
而且“影子银行”横跨证券、保险、信托等众多行业,目前这种体制要监管住,犹如破网捕鱼。
即使监管制度供给增加,由于监管制度供给与经济和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突出矛盾,以及监管效能与监管成本之间的平衡关系,“影子银行”将在未来较长的历史阶段持续存在,“影子银行”的规模仍呈现扩大的趋势。央行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正如一位学者所比喻,央行就是拿到火上烤。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黄志龙指出,即便是这样,国外有关“影子银行”的监管的一些经验仍然值得借鉴。一是立法方面,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发布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主要是加强对对冲基金和投资银行的监管;二是处理好正规银行和“影子银行”的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借鉴国外经验,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扩大银行的资本金对表外业务的覆盖,同时降低杠杆率、加强信息披露以及财务规则的标准化。三是统筹监管机构,由于国内监管存在空白和重叠,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同样值得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