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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吴小莉案:七月破解九年布局

2014-08-02黄国荣牛伶

检察风云 2014年1期
关键词:账外犯罪事实反贪

文/黄国荣 牛伶

我与吴小莉案:七月破解九年布局

文/黄国荣 牛伶

吴小莉贪污一案涉及范围广、牵扯关系复杂、时间跨度长,侦查难度颇大,由于种种原因,最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通过指定管辖的方式,将此案交予我们虹口区检察院反贪局侦办。

为了不辜负市检察院反贪局的信任,也为了更好地发挥虹口反贪这支队伍的战斗力,我决定不仅以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的身份对案件侦破进行宏观上的指导,更要以一名资深侦查员的身份参与侦查全程。

然而,我和参与侦查的反贪局侦查一科干警们都不曾想到是,这个在当时从表面证据看来是否构成犯罪尚未可知的案件,在历经七个月的缜密侦查后,竟成为一个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的贪污大案!

背景介绍:

吴小莉为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公欣公司由国有企业转让改制以及审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4200余万元国有资产隐匿账外,未纳入转制范围,并将上述财产予以私分,供个人支配。2012年6月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吴小莉无期徒刑。本刊曾在2012年第八期杂志中,对此案作专门报道。

黄国荣,三级高级检察官,现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反贪局局长。从检以来,黄荣国同志在反贪领域做出了不凡业绩,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荣誉称号。

从模糊的线索入手

记得将吴小莉贪污案的查办任务向侦查一科的干警们传达时,正是2011年的正月初七。于情,这样一个案子“上马”后心理压力之大、突破时间之紧、查办任务之重,我可以预见,春节长假刚过就要求同事们投入如此紧张的工作,确实有些于心不忍;但于理,作为带领着在全上海检察反贪业务条线连续两年排名第一的反贪队伍的分管检察长,无论任何时候,线索就是号令,捉出贪腐蛀虫,挽回国家损失,刻不容缓!

接到案件线索后,我在第一时间召集反贪局领导及侦查一科全体干警,对吴小莉涉嫌贪污的线索进行线索评估,制订了详细的初查计划。

当时,我们所掌握的唯一线索是在一次对公欣公司“曾祖父”公司的常规审计中,抽查到当年刚刚完成转制的从事自来水、煤气管道排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公欣公司账上,居然有大量资金的去向是某区以劳养武的民兵服务部,而该民兵服务部是不可能与其存在大量业务往来的。

而这仅仅是疑点,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找到能够直接证实吴小莉的行为涉嫌贪污犯罪的证据。最初的两个月,我和侦查员们一头扎进了杂乱无章的账务材料中,终于在公欣公司2010年8月的账面上发现了一笔名目为“预发2010年7月到2012年6月月奖”的20余万元的款项。转制仅两个月,就预发两年后的月奖,而发放对象正是转制前的法定代表人吴小莉、副经理汪志湧、财务崔洁。这显然有违常理!面对证据,吴小莉爽快地承认了自己授意崔洁通过采用虚假劳务合同的手法,将公司的监理费收入转至某区以劳养武民兵服务部套现,后采用虚构预发月奖的名义与他人共同侵吞。

“心理战”瓦解攻守同盟

随后,我们把以劳养武民兵服务部作为突破口,对其财务账册展开进一步梳理,结果显示公欣公司与该服务部之间的虚假劳务合同金额高达数百万元。虽然吴小莉矢口否认,但我和侦查员们都无法认同吴小莉等人所侵吞的国有资产只此一笔。

当时我们正面临对涉案三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的抉择。在与反贪局其他领导和同事们几度讨论中,一个设想被提了出来:“先对年迈的吴小莉、汪志湧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使其感到被宽松对待,思想松懈,没有串供的紧迫感,以免影响侦查;对担任出纳的崔洁则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请批准逮捕,以期其在被关押后产生恐慌心理,交代其他犯罪事实。”这样的做法是大胆的,一旦成功,眼前的瓶颈确有可能因此得以顺利突破,但如果失败……为了让同志们没有思想包袱地展开工作,我用我分管副检察长的身份给他们服下一颗“定心丸”——大胆去干,我有把握!

事实证明,我们采取“心理战”的战术是正确的!崔洁被拘留后,不仅承认了将账外资金做成收入形式套现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吴小莉指使其与办公室工作人员蒋海青、姚静将在该服务部的外挂账外资金账户中的130余万元分别存入各自名下的定期存单中,并在改制时,隐匿存单不予纳入评估等行为。根据崔洁的交代,我们将同样涉嫌贪污犯罪的姚静和蒋海青传唤到案,二人对崔洁所指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同时,姚静还向侦查人员交代了吴小莉在2007年年初至2009年12月间,指使其采用在实发工资名单上虚列人头数等方式在账外形成小金库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随后,我们充分利用他们被分别关押后,彼此间产生的微妙心理,瓦解了吴小莉为掩饰犯罪事实所建立的攻守联盟,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相互间的牵制作用,更使他们的证言成为证实彼此犯罪事实稳定而有力的证据之一。

“情感战”取得突破

然而,面对崔洁、姚静的指控,吴小莉始终坚称自己对他们的行为毫不知情。如何取得吴小莉的口供?我试着换位思考:“她是个高级知识分子,给予其充分的尊重和理解,应该是可以沟通的。为公司打拼了多年,突然要全部上缴国家,势必心有不甘。千方百计将资产隐匿,恐怕还是想为子女打算吧?”在又一次的审讯中,我们采取了“情感战”。侦查人员首先表示了对她多年苦心经营、为女儿留下资产的理解,随后又耐心地将转制中隐匿资产归个人所有的属贪污行为的司法解释读给她听,翻给她看,并推心置腹地向她释法说理,坐在对面的吴小莉戴上了老花眼镜,反反复复地看着侦查人员摊开在她面前的法律条文,陷入了沉思,终于她长长地叹了口气,默默地点了点头……

为争取重大立功获得减轻处罚,姚静向我们检举了吴小莉隐匿本市静安区一处现价值已逾400万元房产的行为。为了查证该房产的演变与置换过程,反贪干警苦苦寻觅当时的知情人,他们有些当上了领导干部,有些已然年逾古稀,需要他们配合回忆与调查,难度着实不小。在一次一次的上门走访之后,我们终于还原了吴小莉在担任公职期间向某煤气公司索要一处办公用房的使用权,在该办公用房被房管所有偿收回后,用所得退租补偿款购置取得该静安区房产并千方百计将其隐匿于账外的事实。

至此,对吴小莉贪污案的侦查工作可以说已经大获全胜,但20余载的侦查工作经验告诉我——问题仍然存在:公欣公司的转制评估报告显示,该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而对于这样的工程监理公司而言,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此其一;况且公欣公司的长期亏损与其通过以劳养武服务部套现的巨额资金之间,存在着一种突兀的矛盾,此其二;公欣公司转制时的评估报告显示该公司没有任何应收账款,在企业的正常经营中,此项目为零,实属违背常理,此其三。

深挖攻破九年布局

偃旗收兵?为时尚早!

为了解决在“应收账款”问题上存在的疑问,我让反贪局领导组织侦查一科的干警们对与公欣公司业务往来频繁的某自来水厂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中,侦查人员发现该厂与公欣公司之间有一项工程早已竣工,却迟迟没有付款。厂方人员解释说,始终没有进行结算的原因是吴小莉曾派人来明确表示因公欣公司暂时不方便开具发票的缘故,双方暂缓结算,款项何时支付有待吴小莉的通知。原来,吴小莉就是通过这种保留工程监理合同,却暂不结算监理费用的方式,使公欣公司的应收账款滞留账外的!

“彻查所有与公欣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的所有单位的合同及账款往来!”向干警们宣布此决定时,距离立案已经过去了五个月,在这五个月里,我和反贪局的侦查人员们为了探求案件事实,时刻紧绷着神经。让我深受感动的是,连续作战并未使大家感到疲劳与倦怠,相反,面对更大犯罪事实存在的可能,侦查员们同样不愿就此草草结案,为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排查任务,侦查一科的全体干警马不停蹄、全力以赴!

结果汇总时,我们所有的人都惊呆了——2004年至2009年间,吴小莉故意隐匿于账外尚未结算的监理费用涉及其与本市多家自来水、燃气销售、天然气管网等公司之间共653个建设工程委托监理项目,金额共计4000余万元。为了使公欣公司的应收债权不被纳入转制时的资产评估范围,吴小莉向上级主管单位及审计、评估单位提供了虚假的企业经营损益报表,致使公欣公司的产权价值被严重低估,最后仅以140余万元的评估价格被转让给某私人公司,当然,转让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吴小莉!

最后一次提审吴小莉,她已入住上海市监狱总医院,由两名看护搀扶着来到我们面前,虚弱地瘫坐在板凳上。当看到摊开在桌面上的书证时,原本有气无力的吴小莉“嚯”地一下蹦了起来,扑向桌上的材料激动地翻看着,随后,高举双臂,向天、向地、向侦查人员,高声喊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只是想要藏点钱,现在都被你们抄光了,抄光了!我不是白忙了一场吗?还要吃官司,怎么办……”

吴小莉贪污案业已尘埃落定,我们所攻破的是一名女巨贪历时九年精心谋划的布局。每每忆起此案,吴小莉那近乎疯癫的举止都会跃然眼前,想起当时的画面,我总能感受到作为一名分管副检察长所肩负的带领反贪检察干警舞好手上这柄反腐利剑的神圣使命。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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