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田径竞赛规则演进与发展变化趋势研究
2014-08-02刘向东
刘向东,王 伟
(1.延安大学体育学院,陕西延安716000;2.湖北师范学院,湖北黄石435000)
我国田径竞赛规则演进与发展变化趋势研究
刘向东1,王 伟2
(1.延安大学体育学院,陕西延安716000;2.湖北师范学院,湖北黄石435000)
田径竞赛规则是为顺利进行田径运动竞赛所制定的统一规范与准则。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技术规则内容变化为切入点,以1998—2012年出版的共6本《田径竞赛规则》主要修改变化的条款内容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我国田径发展的具体实际,认真剖析了14年间我国田径竞赛规则内容变化发展的过程,寻找内容变化的依据,认识和把握规则变化的特点,系统、详细地阐述了竞赛规则内容变化的整个演变过程与发展趋势,为我国运动员、教练员在比赛中合理运用规则以及田径运动训练和竞赛工作与国际接轨提供理论参考。
田径;竞赛规则;演进;发展变化;趋势
近些年来随着竞赛活动的普及,田径竞赛规则经历了一个在发展中变化,在变化中发展的过程,也是逐渐规范与完善的过程。而国际田联关于《田径竞赛规则》的制定是基于该项运动的发展、运动员技术的发挥与成绩的提高,经过不断总结、充实和修改而成的。参赛各方在竞赛活动中的利益冲突日益增加,技术规范和社会行为准则上的矛盾逐渐突出,竞赛过程中“偶发事件”和一些外界的影响因素使竞赛规则必须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1],特别是商业因素对田径运动的影响。因此,本研究旨在使我国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以及田径工作者及时了解国际和国内田联规则的修订和变化趋势,以期为我国运动员、教练员在比赛中把握规则、适应规则、利用规则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为我国田径运动训练和竞赛工作与国际接轨提供理论参考。
1 田径竞赛规则内容变化的对比
田径作为一项传统的奥运会项目,其发展需要竞赛规则的不断完善,而田径竞赛规则是田径运动的伴生物。我国田径竞赛规则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国际接轨等形势的发展,经历了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1951—2012年田径竞赛规则章节内容的变化情况如图1所示。
由图1可以看出,1951—1998年间《田径赛规则》中的章节数和条数有相当大的变化,呈现不规律变化特征。这是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缓慢,运动员自身竞技水平不高等因素导致了《田径竞赛规则》相当不完善。从2002年以后到2012年,连续10年间规则中的章节和条款数没有很大的变化,只是在条款中的内容上加以丰富和完善,体现出规则变化具有稳定性、持续性特征。
图1 田径竞赛规则中的条款数变动
1.1 田径规则中官员条款的增减内容对比
表1 技术规则中技术官员人数的增减变化
从表1中得知,有关技术规则中的官员在逐年增加。《田径竞赛规则》1998关于国际官员跟《田径竞赛规则》2002没有什么大的变动,只是由以前所称的“技术委员会”改为“技术官员小组”而已。但《田径竞赛规则》2006中增加了国际公路丈量员、国际发令员、国际终点摄像裁判员,2008规则中又有所增加,表明规则变化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增补条文后使技术官员的工作更为具体,职责极其明确、精细,也体现了在田径竞赛进行中技术官员与执法的裁判员彼此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合作关系。2010与2012年技术官员人数同2008年相比未发生变化。人是社会的主角,也是推动设计发展的坚实力量。而官员人数的增加,提高了对比赛的执法力度,充分体现规则是从公开、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从中可以看到规则发展变化的统一性与同一性。
由表2中得知,1998—2012年国际技术官员服装基本上都有变动,从佩戴徽章或袖标到穿着易于区别的服装。在以往,国际技术官员没有统一的服装,衣服上可以看到很多品牌的广告,现规则规定国际技术官员的服装除袖口有国际田联的统一标志外,其余部分不应有任何的广告字样。从中可以体现规则对服装管理的严格化。《田径竞赛规则》2010与2012在2008基础上对于国际技术官员个人旅行费用又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国际技术官员所获取或支付的费用更加明朗与廉洁,体现了《田径竞赛规则》越来越规范化、人性化的发展趋势。
表2 国际官员关于服装、费用的变动情况
1.2 田径竞赛规则中比赛通则条款增减内容对比
1.2.1 田径竞赛规则中运动员在兼项上的变化由表3可以看出,2002规则对1998规则中“则应视其该次试跳为失败”修订为“则应视其该次试跳为免跳(掷)”。[2]2006规则中又新增了在跳高和撑竿跳高的比赛中,当所有运动员都完成了比赛,但是该运动员还没有到场,并且给他的试跳时限已过,裁判长将视为中退。2006和2010规则的处理方式更容易让教练员和运动员在情感上接受,2012规则将“在跳高和撑竿跳高的比赛中,当所有运动员都完成了比赛,但是该运动员还没有到场,并且给他的试跳时限已过,裁判长将视为中退”进行了删除。体现了《田径竞赛规则》以运动员为本的精神。在《田径竞赛规则》2008中的田赛总则增加了除世界锦标赛和奥运会之外,其他所有国际比赛中,田赛远度项目的试跳(掷)的次数可以减少,赛会组织者可以决定田赛高度项目以不同于本规则的形式来举行,包括限制运动员的试跳高度或者次数的总数。例如,在近几年中国室内田径锦标赛上已经采取了此规定,规定高度项目在健将高度标准以下每人2次试跳机会,健将高度标准(含健将高度)以上每人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只举行4轮比赛,第1轮按成绩录取5名,第2轮根据前2轮成绩再录取3名,共8人参加后2轮比赛;第1轮录取的运动员可再继续进行试跳,成绩带入决赛排名。这也为比赛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同时也要求运动员充分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要在前2跳(掷)就拿出自己最好成绩。
表3 运动员在兼项上的变化与改动
1.2.2 技术规则中关于鞋、号码布规则的变化 从表4中可以看出,国际田联在对运动员的鞋和号码布上几乎年年都有相应的规则变动,凸显规则发展的精细化。要求运动员的号码布不得以任何形式折叠、剪裁或遮挡,必须依其原样。在长距离项目中,为了更利于空气流动可以在号码布上打孔,但不得在号码布的文字或数字上穿孔。在号码布上打孔可以看出规则的人性化特点,使运动员在比赛中有一个良好的比赛条件,取得更好的成绩。另外不得剪裁、折叠或遮挡是从商业角度的考虑。甚至在运动员的比赛鞋钉方面都有变动,细化到鞋钉的长短尺寸上。一方面是为了比赛运动员都可以在公平的环境下去参加比赛,另一方面也保障了运动员自身的安全性得到提高。可见,技术规则中关于鞋、号码布规则的变化中小小的改动,无不体现了公正、公平、商业、安全等多种因素。
表4 关于鞋、号码布规则的变化与改动
1.2.3 技术规则中关于对运动员提供帮助的变化由表5可以看出,《田径竞赛规则》2002有关于“对运动员提供帮助上”在《田径竞赛规则》1998基础上增加了两段内容,目的是合理地解决教练员与运动员的正常接触,有利于提高技术及运动成绩。在第二段的条文中,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批准(或指定)的人员,在不延误比赛进程的前提下,可对运动员理疗或医学检查[3]。但是,在最后一段话“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就明显地提出义正词严的“禁令”了。2006和2008规则中又新增加了两段对运动员禁止内容的条款,说明规则变化的严谨性。2010年增加了内容,2012年调整了内容顺序,本质内涵未发生变化。
1.2.4 技术规则中关于场地、器材的变化 首先,田径运动场地的变化主要依据是有利于发挥运动员的奔跑速度的要求来决定的。其次,它还要考虑到田径竞赛赛事的组织与顺利进行。最后还要有利于观众观看比赛。依据上述3条原则,从第一届古代奥运会田径场地到2008年的国际标准田径场地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大型赛事采用的塑胶场地,且规则从场地的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硬度、回弹值、压缩复原率、阻燃性等级别都有了明确的规定。田径比赛器材如跳高时的横杆,最早是用木制杆,到现在是用玻璃纤维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2006、2008、2010以及最新的2012规则中要求横杆两端横断面应呈半圆形,质地坚硬而平滑[4-8]。规则的修改,对运动员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还有在撑杆跳的撑杆规格和材料上也做了明显的改动,由最初的木质竿、竹竿、金属竿、玻璃纤维到尼龙竿等变化;还有电动撑竿跳高升降架及起跑监测器的出现、各种裁判电动设备的出现,对裁判工作也有很大影响,裁判方法也必然随之而变化。
表5 关于对运动员提供帮助上的改动
2 技术规则中田赛、径赛、全能等项目的条款增减内容对比
2.1 关于对起跑犯规规则的变化
起跑犯规这一规则是在1998到2012规则当中变化最大的一款。因为在这一规则修改之前,田径竞赛中运动员抢跑犯规的现象屡屡发生。在第25届奥运会男子100米决赛中有多人多次抢跑犯规;在1999年8月进行的第4届世界田径锦标赛男子110米栏预赛中,仅第1组就出现3次抢跑犯规,第2组抢跑犯规竟达6人次之多;在2001年8月举行的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男子110米栏预赛第3组比赛中也有3人抢跑犯规;而在澳大利亚举行的友好运动会女子100米决赛中抢跑犯规还是屡禁不止[9-10]。除了运动员自身原因外,这跟当时的竞赛规则中的起跑规则的不合理性也有一定的关系。运动员多次进行抢跑,无疑是在拖延比赛时间,不仅不利于田径运动的发展,更会失去田径百米大战的紧张刺激的场面。还有相关资料调查得出,因心理紧张造成抢跑犯规的运动员占极少数,而想获得利益的运动员却占大多数,说明当时的抢跑规则对运动员抢跑的制约力度还不够,这是造成起跑时屡屡发生抢跑的重要原因。
表6 对起跑犯规这一规则的变化与改动
由表6可知,2002规则的推出,解决了运动员故意抢跑的问题,使百米大战更具有观赏性,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除了全能项目之外,任何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在全能比赛中,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应给予警告。每项比赛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而运动员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犯规的1名或多名运动员均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见规则第200条9⑶)。对其他运动员在比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也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还可以节约人力物力和裁判员的工作量。
2.2 关于田径规则田赛各项时限判罚的变化
表7 田径规则田赛各项时限判罚的变化(分)
从表7可以看出,田赛比赛的试跳(掷)时限大大缩短,竞争的激烈程度也将增加,比赛结果的不可预料性也将增大。规则在这一条条款的增加主要是基于提高比赛的观赏性和紧凑性考虑,利于观众欣赏和电视转播,同时也对运动员的比赛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鉴于此,应根据规则演变的趋势指导和促进运动训练方法的改进,及时适应规则变化的发展趋势。
从表8可以看出,从2003—2012起,除标枪外,各投掷项目落地区标志线的内沿延长线的夹角为34.92度[5]。落地区夹角的缩小,对运动员的技术和裁判员判断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还有,角度的缩小,规则定的田径运动场地的空间也就可以相应地增大,就会余出很大的有效空间,增设些记者和摄像机的位置,对运动员可以全方位进行拍摄,使电视转播更加精彩。也可以看出2003—2012田赛投掷区角度变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对运动员训练计划的制定、实施、成绩提高都具有很好的效果。
表8 田赛投掷区角度变化一览表 单位:°
2.3 关于田径规则全能项目条款的变化
全能项目在近些年田径竞赛规则当中变化不算多。但最突出的就是1998年的田径竞赛规则中原来的女子七项全能又新增设一个女子十项全能,这十个单项分别都包括100米、铁饼、撑竿跳高、标枪、400米、100米栏、跳远、铅球、跳高、1500米,这一项目的增设,证明了女子竞技程度已趋于男子化,大大提高了妇女在竞技赛场上的地位。由最早的古代田径运动会上女子不能观看比赛到近现代的女子不能参加比赛到今天女子运动员可以在竞技场上大显身手,并成为赛场上的半边天。在《田径竞赛规则》2008中增加了“全能比赛每个单项的分组将由技术代表或全能裁判长安排,如有可能,将前阶段成绩相近的分在同组。”这项条款与以前的规则当中“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比赛顺序”相比,《田径竞赛规则》2008当中可以将成绩比较好的运动员安排在一组,可以增加比赛的观赏性,对运动员提高成绩也有相应的好处。目前国际田联在竞赛规则中已经添加了女子十项全能这个项目的纪录,是美国运动员斯库吉特在田径大学赛上以8 366分的惊人分数创造了世界纪录,打破了法国的克琳维尔去年9月份创造的8 160分的世界纪录[11-15]。2010规则将全能比赛总则的8调整为除了最后一项外,全能比赛每个单项的分组将由技术代表或全能裁判长安排,如有可能,将在比赛前规定阶段内单项成绩相近的分在同组。2012规则着重在判定名次:1)以得分较高的单项数量多者为优胜。2)如仍然成绩相等,则以任何一个单项得分最高者为优胜。3)如再次成绩相等,则以第二得分高的单项分数较高者名次列前,并依此类推。4)如根据本条第3款依然成绩相等,则运动员的比赛名次并列,使规则更加严谨。
3 田径规则中竞走条款增减内容对比
在田径竞赛规则中,关于竞走条款的内容相对于其他条款修改的方面略多一些,原因在于竞走这个项目从起点到终点的距离长,而从竞走这个项目本身的特点来看,单从肉眼判罚比其他项目判罚时稍难些。再加上竞走一般都是在外场,裁判员的人数必定有限,所以哪届田径竞走比赛中都会有或多或少的犯规现象出现,这就促使规则在判罚上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修改,从而达到比赛的公正性。
《田径竞赛规则》2002中对竞走裁判员又做了重新的规定,“竞走裁判员必须使用有传送功能的掌上电脑,以便将所有严惩警告传送给记录员和公告牌”这一规则的修改可将裁判员的判罚结果迅速准确地显现出来又减少了竞走比赛中助理裁判员的人数,从而减少了活动的经费问题。在《田径竞赛规则》2008中,对竞走的公路路线也做也了相应的修改,规定竞走环形路线的长度,每圈最长为2.5 km,最短为2 km。对竞走公路路线的进一步规定,使路面占用时间大为缩短,使比赛时间得以延长,并进而使有资格参赛的运动员人数大为增加。2010年增加即使运动员(或接力队)没有完成比赛,检查员也应将任何违反规则的情况报告裁判长。2012删除2010年规则的230条第3款:当比赛终点设在体育场内,且运动员进出体育场后或者全程均为场地竞走的最后一百米、或全程均为公路竞走。删除第4款:竞走中,运动员的动作有违反上述230条第一款竞走定义的迹象时,必须向运动员出示两面都有犯规标志的黄牌予以警告,使比赛更趋于公正,公平,公开。
4 国际田联广告与反兴奋剂条款增减内容对比
4.1 国际田联广告条款增减内容对比
广告在田径竞赛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利用田径比赛以及与田径比赛密切相关的媒体和形式向公众传递商品、劳务等信息。竞赛广告对体育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广告收入也成为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来源之一。从1992年至今,国际田联广告有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它一般包含赛场广告、服装广告、号码布、比赛器材和用品、屏幕标记、可视广告等。因此,对竞赛广告方法、广告策划,广告宣传、广告经营管理成为《田径竞赛规则》关于完善广告市场而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
例如在运动员的服装上规则也规定得特别详细,运动员的比赛服和热身服上只能出现本规定允许的广告。严格禁止任何不允许的广告或其他标记出现在运动员服装上。国家队队服的颜色必须相同。而且在广告出现的尺寸上都做足了文章,规定制造商标记面积最大可为20 cm2,高度最大为4 cm。号码布最大尺寸应为宽24 cm*高20 cm,数字上面的标记最大高度为6cm等。2010规则增加了“运动员所属的国家名称可以在下身服装的前面和/或后面上出现一次。运动员穿着的运动鞋上的制造商的名称/标记没有尺寸限制。随着规则不断完善,对运动员比赛服装,规则将会做出重新要求,将进一步与世界法律制度相融合。
4.2 田径规则中反兴奋剂条款增减内容对比
这一条款的内容在近些年田径竞赛规则当中是修改内容最多的条款。2002年这一章的内容称为“滥用药物的检查”。2006—2008年的《田径竞赛规则》中修改为“反兴奋剂”。而且2002年对这一章的内容仅有6条的描述,《田径竞赛规则》到2012中已经增加到16条的内容,并且在规则当中进行了重新定义,成立了国际田联的反兴奋剂组织,又增设了赛内检查,详细列举出处罚程序,最后还非常人道地规定出最后的解释权。国际田联在反兴奋方面做出了这么大的举动,一方面是为了使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能够在一个良好的公平环境下进行,另一方面是基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理念,为了能够使运动员在健康的基础上取得好成绩,这是国际田联在规则的修改当中所追寻的理念。
5 结语
田径运动技战术的演进和发展与田径竞赛规则的变化密不可分,存在着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辨证关系。规则每次修改的条款数越来越多,所涉及的内容也越来越广。由我国田径竞赛规则内容的变化可以看出,无论规则如何变化,保证公平是规则演变的核心,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是比赛公平进行的组织保障。现代科技与市场化在促进田径运动成绩提高与观赏性增强的基础上,使田径竞赛规则将沿着科学化、国际化、精细化、公平化、人本化、可持续化的趋势发展,只有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田径规则的发展趋势,才能更好地为我国运动员、教练员运用规则、适应规则提供帮助,为田径运动训练、竞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与国际接轨提供支持与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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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红霞
Evolution of China’s Track and Field Competition Rules and Trends of Development and Changes
LIU Xiangdong1,WANGWei2
(1.Sports Institute of Yan’an University,Yan’an 716000,Shaanxi,China;2.Hubei Normal College,Huangshi435000,Hubei,China)
The rules of track and field competition are unified and standardized smoothly track and field sports developed and guidelines.In this study,research methods of literature and logical analysis were used.From the change of technical rules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in terms of the content change,a total of 6 latest“track and field competition rules”published in 1998 to 2012 were the objects of the study.Combined w ith the practice of our country’s track and field development the outhors,analyzes the process of rule of track and field competition content change in the developmentof14 years,looked for the content change of basis,characteristics of understanding and grasping the rule changes,system,elaborates the evolution process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competition rules change and try to provide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Chinese athletes and the coaches in the game using rules and athletic training and competition w 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track and field;rules of the contest;evolution;development and change;trend
G82
A
1004-0560(2014)04-00103-07
2014-07-20;
2014-08-10
刘向东(1977—),女,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教育训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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