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简政放权 全面促进创业就业
2014-08-02
背 景
2014年6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提出“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促进创业就业”。会议认为,简政放权是深化政府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举。在去年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内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部署,针对社会关切,继续下好改革先手棋,进一步推出新的有力举措,对于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让政府更好归位、市场更大发力、群众更多受益,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一是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关系投资创业的34项审批事项,有利于减少中间不必要环节,让优惠政策落地,释放市场活力;“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等涉及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业务的10项审批事项,将扩大高校办学研究自主权,推动科研创新;涉及资质资格的8项审批事项,有助于降低执业门槛,促进扩大就业。
二是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
三是围绕促进投资创业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许可、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设立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等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下一步要继续清理和压缩现有前置审批事项,将其中的大多数改为后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鼓励创业优惠政策“落地”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34项审批事项直接关系到投资创业。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取消这些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利于减少中间不必要环节,为优惠政策真正落地创造条件,能更好释放市场活力,促进扩大就业。
以取消“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审批事项为例,白景明说,小微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稳定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包括所得税减免在内的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要想真正发挥效应,还需征管落实的配套。他指出,以往国家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常常因执行征管过程的道道限制和门槛影响了效果,此次取消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无疑为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扫清了障碍,征管制度实现了与税制改革的及时衔接,确保了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落地。而实现税制改革与征管制度改革的联动与衔接,无疑是税改向纵深推进的重要表现。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 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职业资格制度是我国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就业“门槛”。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要求,人社部将拟订移交办法,改革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方式,研究拟订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移交具体办法,明确移交的基本原则、条件、组织实施方式和监督管理措施。同时,完善鉴定制度。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和鉴定实施机构的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逐步建立新的鉴定工作运行体制。
此外,将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启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管平台”开发和试点工作,以平台为抓手,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鉴定的服务和监管水平。清理和整顿不规范鉴定项目,对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和未制定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一律取消鉴定。
“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
现行制度下,创办一个企业并不容易,先要到主要部门取得行政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这就是所谓“先证后照”。在等待许可过程中,因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创业者往往难以开展招工、洽谈、签约、贷款等企业前期筹备工作。
为促进投资创业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许可、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等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下一步,还要将现有前置审批事项中的大多数改为后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的改革,是全面削减和约束政府审批权、全面重构公权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大制度创新,蕴含着改革创新的巨大正能量。”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指出,“先照后证”将提升公司的存活率,降低公司的设立成本,促成公司尽快开展商事活动。
“先照后证”后,会不会出现一些企业只拿工商执照、不办项目许可证就开业经营的情况?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活不放任,防止截留改革红利。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工商部门而言不是监管职责的弱化,而是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今后工商部门将逐步实现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的转变,在营造宽松准入环境的同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自律等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有效缓解大学生创业就业问题
2014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创纪录的727万,比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的2013年增加28万人。逐年增多的毕业生,加上最近这一两年经济增长小幅减速,都令“就业”成为难题。据几所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反映,发现对于比较知名的高校而言,毕业生大都喜欢去国企和大公司,去小微企业基本属于无奈之举。这其中有很多深层原因,都与此次简政放权改革的初衷不谋而合,比如小微企业在法律和政策、资源和机会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另一方面,加上注册登记门槛高、审批时间长、贷款比较难等原因,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有限,也造成对地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吸纳量不大。
从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来看,针对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主要有两类。其中一个就是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不同条件可以领取社会保险(放心保)补贴及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国家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了各种限制,全国新增企业数量立刻“井喷式”增长,改革成果立竿见影。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企业审批手续简化,无疑将使得小微企业在数量上得到提高,对大学生就业起到带动作用。除此之外,《通知》还要求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地方政府、银行等相关部门提供优惠政策及专业性辅导。
鉴于目前就业市场的供需不平衡,一部分创业的大学生是由于找不到好的工作,“这类型的学生通常会低门槛创业,比如开个奶茶店、网店。因为技术要求低,资金需求也不高,所以遇到的障碍不会很大。”但据了解,青睐于创业的这部分毕业生也并不一定是“被逼上梁山”,相反,他们中间的一大部分人恰恰是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实践经验。这些大学生就是本着“不给别人打工”的原则,或者从国外留学回来、技术特别强。“近几年大学生在IT和互联网领域创业的特别多,但我们发现,他们一方面对政策不了解,需要办什么手续、有哪些优惠,大家都不了解;另一方面政策本身又过于复杂,像在北京,如果你要开个小公司,上上下下要办的手续证件可真不少。”一位长期接触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王女士感慨道,“但创业时机不等人啊,手里刚好有活钱,这时间一过可就失去了原有的效果了。”
进一步简政放权的改革为大学生创业给予了更多的认可和鼓励,同时,社会上很多天使投资人也愿意对具有好的项目和技术基础的创业团队给予资金、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对大学生们来说,这无疑是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创业就业氛围,专业、开放、自由,信心与动力加倍,简政放权的改革也正向着更有效更全面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