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思想探究
2014-07-31张雪彦
张雪彦
摘要:蔡元培是我国近代的著名教育家和政治家,他对伦理学、美术学、大学教育等各个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而人们却较少了解其职业教育思想。探讨蔡元培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及其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思想,能够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蔡元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
中图分类号:G7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7-0178-03
具有“学界泰斗、人世楷模”之称的蔡元培的伦理学、美术学、大学教育、教育独立和女子教育等思想非常丰富,以至于人们提到蔡元培,就会想当然地说到蔡元培关于普通教育的论述。担任民国时期教育总长一职多年的蔡元培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坚定追随者,对事关人们生计的民生问题尤为关注。在由蔡元培起草的《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书》中,他用了三次“吾所深知确信而敢断言者”,非常确定地提出了当时社会的主要问题,即由于普通教育的不切实际,而导致人们的生计受到严重的威胁,而解决“人民生计维艰”的主要策略是提倡实业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是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因此,有必要认真研究一下蔡元培关于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思想。
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职业教育是“当务之急”的教育蔡元培在《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一文中提出了“五育并举”的方针,即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美育和世界观教育,其中,实利主义教育就是指职业教育,它不仅能够教授人们一定的文化知识,更重要的是人们通过适当的训练,能够获得一技之长,以此维持生计,并且推动百业的进步。他指出,当今世界的竞争不仅仅依靠军队的力量,最重要的要依靠财力。并且“我国地宝不发,实业界之组织尚幼稚,人民失业者至多,而国甚贫。”①实利主义教育是发展“有用之学”的教育,并且蔡元培认为,实业界不发达的原因是农工商等不发达,发展“有用之学”就是要发展农工商等实业之学,所以发展“有用之学”有助于农工商业的进步,可以改变国家贫弱受侮之命运。“实业固农、工、商并重”,“一切养生之具,何事不仰给于农工商”,“不患无位,患所以立”,故应“学有用之学,从事制造财富之工”。②而我国学生一旦毕业就面临着失业的问题,即使有些毕业生找到了工作,但是由于“所学非所用”,即毕业于纺织专科的学生,却担任普通小学校的图画教师,毕业于农业专科的,却就职于普通行政机关,毕业于欧美专门大学的,却在普通机关充任普通编译员。因此,他们都不能够向“农工商”做贡献,而解决这种困境的方法是将教育与职业相沟通,从而进一步发展职业教育。因此,蔡元培从维持人们的生计和国家的富强两个方面提出要发展职业教育,认为承担解决“人民生计维艰”和“富国”两项任务的工作职能要靠职业教育完成,故“实利主义教育,固亦当务之急者也”。
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蔡元培将教育分为两类,并且各自有专门的体系。比如,普通教育与专门教育应分别具有不同的教育方针、教育设施、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经费来源等。教育方针应有“普通”与“专门”之分。普通教育的目标是“顺应时势,养成共和国民健全之人格”;专门教育则旨在“养成学问神圣之风习”。其中“专门教育”就是职业教育。可见,蔡元培认为职业教育是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教育类型。后来,蔡元培考虑到受教育者从普通教育到专门教育的教育年限太长,一般人由于生计上的顾虑,往往不能接受这么长时期的教育,于是又增加了实业教育(职业教育)。“从普通初二级进入实业学堂,卒业后足以持生计而不匮矣”。可见,蔡元培对于职业教育这一类型的理解是建立在其对教育现状逐渐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的。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者并进”的关系蔡元培在其大学教育思想中,提出大学是研究“高深学术”的场所,所以要求学生要抱着追求“高深学术”的宗旨进入学校进行学习。而且,他还从“学”与“术”的关系上辩证地看待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关系,指出“学为学理,术为应用,学必借术以应用,术必以学为基本。”③两者需要互相“并进”,才能得到共同发展。厘清了“学”与“术”的关系后,他又进一步提出要区别两种类型的高等学校:“治学者可谓之‘大学,治术者可谓之‘高等专门学校。”两者在性质上的区别是,大学是研究高等学问的机关,主要追求理论上的高深,而高等专门学校主要讲求理论的应用。另外,“大”与“高”,只是名字上的区别,除此之外,两者并无其他区别。
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途径
在职业学校中培养职业教育师范生1917年,我国中学毕业后能够升学的学生少于十分之一,高等小学毕业而能升学的学生不及二十分之一,教给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并能使其维持生计的职业学校数量也非常少,如“全国中学有403所,而甲种实业学校(职业学校)仅94所,高等小学7 315所,而乙种实业学校(职业学校)仅仅230所”。④当时我国职业学校的数量不仅非常少,并且这些学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的质量也并不高。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职业学校的学生“有读书之惯习,无服劳之惯习,故授以理论,莫不欢迎;则以实习,莫不感苦”。而使学生脱去重视理论习惯的一般并且最重要的方法莫过于寻找操作能力强的教师。以农学校为例,连普通的实习教师都不容易留住,更何况合格的实习教师呢。“农学校最困难为延聘实习老师。夫实习既不易求之一般教师,则所养成之学生,其心理更可想。而欲其与风蓑雨笠之徒,竟知识之所长,课功能与实际,不亦难乎。”⑤因此,蔡元培认为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解决职业教师师资的短缺。他认为,职业教育师资必须迅速培养,其培养的方法就是“著有成绩之职业学校,附设职业师范科”,⑥通过这种途径培养职业教育师范生,即“准职业教育教师”,从而暂时解决当时职业教育师资短缺的问题。
派遣国内学生出国留学蔡元培对于国内学生赴欧留学这一事情非常关注,他曾向美国、法国等国家提出将“庚子赔款”所退回的款项用于资助国内学生去该国留学,并积极寻找各种渠道以极力促成此事顺利实施。他认为,国内学生去国外留学的原因有四:其一,我国学校资源严重缺乏,“小学毕业生,或欲受中等教育而不得;中学毕业者,或欲受高等教育而不得”。⑦因为我国中等教育或高等教育所能够容纳的人数有限,而立志进入中学或高等学校者,若不能进入该学校学习,他们必定会屡次投考,这样容易导致“青年有为之士,光阴坐废,志愿消磨”。其二,我国学校的设备不齐全,以致不能招聘到能力强的教师,而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国内毕业之学生仍不能与外国同等学校毕业生相较”。其三,我国学校之外的设备严重不足,如“藏书楼、博物院、动植物园、农场、工厂之属”“不足以供学者之实习而参考,有事倍功半之虑”。⑧其四,我国职业学校的教师喜欢教授理论,厌倦实际技能的操作,法国职业学校的学生是半日实习、半日授课,而我国职业学校“每周只实习16小时”,并且我国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名为实习,实则不过为其师供使令奔走之役”,因此,学生并不能通过实习活动学得各种技能。若使学生能够获得各种能力,“宜打破尊士陋习,教员能共同操作,学生能忍苦耐劳”,但是,“吾人受毒已深,埋头抱膝,据案以吟,尽人能办;若胼手胝足,入场操作,未有不抱怨以去者。苟不得此种教师,而尽责学生实习时间加多,于情于理,均未有以济”。⑨因此,我国出国留学的学生,经过国外职业学校半日实习、半日讲授的熏陶,一旦他们归国任教,能够对学生进行实地指导,共同操作实习内容,必将有利于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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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人跨国做工虽然蔡元培极力提倡学生出国留学,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财力和精力能够出国留学,并且中国当时最主要的问题是人们的“生计艰难”,所以,他想出来一个一箭双雕的方法,即派遣工人去国外务工。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法国的工人大部分已投入战争,造成大批工厂闲置或倒闭,而中国工人却无处谋生,因此,他提出可派中国工人到法国做工。并且他还成立了华工学校,帮助中国工人学习法国的语言、风俗习惯等,以此保障出国务工人员的权益。派遣工人出国务工的好处有二:其一,可以扩张生计,此为首要之目的。“我国生齿极繁,而实业未兴,内地人民多求工而不得”。因此,通过到法国做工,可以使得一部分人拥有一份工作,从而保障其个人及家庭的生活。其二,可以学得实业知识,此为主要之目的。“我国地产极富,各种工业并将次第建设。建设工业,非仅恃有少数之工学士,而亦恃多数工人均有工业上普通之智识。”⑩而我国工人进入法国工厂后,必定能学习其工厂的实践操作技能,从而可学得“有用之学”,由他们在回国后担任专门学校的实践教师,必定会对我国职业教育的振兴、发展和我国工人实践知识的普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今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并对职业教育投入了大量的经费和人力,尤其对职业学校中“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非常重视。然而我国“双师型”教师培养的主要途径是在职教师进入省级或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接受一定的培养和培训,但省级和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所能容纳的培养教师的数量以及其培养能力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应该学习蔡元培职业教师师资培养思想,在师资培养上开辟更多的路径,从而提高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数量和质量。
注释:
①高平叔:《蔡元培全集第二卷——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中华书局出版社1984年版,第131-132页
②梁柱:《论蔡元培的职业教育思想》,《教育研究》,2006年第7期,第79-83页
③高平叔:《蔡元培全集第三卷——读周春岳君〈大学改制之商榷〉》,中华书局出版社1984年版,第151页
④⑤高平叔:《蔡元培全集第三卷——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书》,中华书局出版社1984年版,第14-15页
⑥高平叔:《蔡元培全集第六卷——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书》,中华书局出版社1984年版,第23页
⑦⑧高平叔:《蔡元培全集第三卷——北京留法俭学会预备学校开学式演说词》,中华书局出版社1984年版,第51页
⑨高平叔:《蔡元培全集第二卷——教育界之恐慌及救济方法》,中华书局出版社1984年版,第488页
⑩高平叔:《蔡元培全集第二卷——致各省行政机关函》,中华书局出版社1984年版,第417页
(责任编辑: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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