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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林业单位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变

2014-07-28彭军仕

财经界·学术版 2014年12期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

彭军仕

摘要:伴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地发展,单位现代化的脚步日益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毫无例外,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也都在不断的完善,以往林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时采用的都是收付实现制,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核算制度已经无法合理的适用于目前林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即不能真实、准确得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了。本文主要以林业单位的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为例,首先详细的分析指出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研究背景和研究的意义;其次分析了收付实现制存在的不足,以及详细的讨论了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的原因和实际的应用价值;最后指出了在林业事业单位中实行权责发生制的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林木资产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深入,为了满足事业单位在管理上更加严格的要求,使其能更好的对会计信息与财务状况做一个比较直观和系统的分析说明。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显现出诸多的不足和缺陷,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在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本文将以林业事业单位为例进行探讨。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本文所谈到的林业单位收付实现制的实现,主要是采用历史成本法来进行财务会计管理,对单位的资产以发生时的原始成本来计量其价值,交易时以交易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要素等来分析单位在该收付期间的配比损益情况。市场化初期,经济业务单一,它还可以直观和准确的反映单位的资产财务状况。但是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和扩大,收付实现制已经产生了一些明显的弊端:收入费用同期不配比,造成财务状况不真实不完整,不利于财务管理。而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权责发生制应运而生,权责发生制的财务核算方法虽然较为复杂,但是较好的弥补了收付实现制的不足,能够比较真实和完整的地反映各会计期间会计信息与财务状况。

(二)研究意义

为了更好地满足事业单位对于收入和支出规范化管理的需求,以及得到真实与完整的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的报表信息,必然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现行的收付实现制的财务管理模式,必须向着权责发生制进行转变。为了保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与财务状况得到直观和准确的反映,收付实现制积极地转变为权责发生制,已成为必然之趋势,确实满足公共事业管理的客观需求,也使得其资产实现透明化,便于公众监督。

二、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

本文主要以林业单位林木资产为例分析旧的收付实现制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来反映事业单位整体的财务管理特点。

(一)林业单位旧的会计处理方式

在传统的林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中,一般沿用国内外普遍使用的收付实现制,在管理林木资产时,亦是如此。鉴于林木资产的特殊性,其本身的特点使得以往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即:强调资产形成时实际支出而不体现创造未来经济利益能力的一种计价方法),实行收付实现制。在进行林木资产处理中:主要包括针对造林时实际发生的历史营林成本(造抚成本、管护成本)先一并转入林木资产 采伐时再转入营林生产成本或培育成本提取维简费、出售时最后转入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配比。林木资产增减值以历史发生数来调整林木资本。对其各项成本进行实际收付的分析和核算,并制作一定的资产负债表以不动产形式反映特定的会计处理阶段的林业资产状况;损益表不反映资产价值变动损益。这样只反映了一种计价结果就是会计学收益(即历史成本计量,以可辩认交易为基础的收入费用配比的收益)而没有反映全面的经济学收益(即收入减去维持固定、流动资本的费用后可供自由使用的纯收入其中包括精神满足收益、财富增加收益、货币增值收益),不符合资产保全原则,因而存在局限性。

(二)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的原因

市场经济初期,事业单位的日常的经济业务相对比较单一化,没有现在市场经济变化的强烈影响,使得仅通过收付实现制,就可以直观和准确的反映单位的资本状况、现金流量变化以及单位的实际支付能力。在财务管理上提供了比较强大的推动力,而它为何无法适应现今的事业单位发展了呢?因为而今事业单位的市场化发展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其缺陷也日益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基于不同的会计基础(即收入、费用的确认标准)的财务核算方法,所反映的财务会计信息往往不具有可比性;二是事业单位虚增收入、费用情况比较普遍;三是收付实现制只是将收入、实际收到费用和实际支付进行简单的划归当期,例如:现行的造林长期贷款利息在归还时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报废时一次性冲销。这种做法会导致收入和费用的配比不合理,单位经营利润出现极不稳定的现象,无法准确的反映单位经营成果。与我们会计核算的初衷相违背,阻碍了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化的发展。而本文拿林业单位旧的历史成本法的财会核算方法来说,显然已经无法满足市场化经济变化的需要,而新的公允价值法计价(即:交易双方自愿资产交换、债务清偿以未来经济利益现值为公允价值为数量表达,体现资产计价内在要求的一种核算方法)显现其科学性和准确性,这一会计核算方法是通过单位实行权责发生制的财会管理模式来实践应用的:林木资产公允价值计价方法示例:以林木郁闭为界点结转消耗性林木资产成本,郁闭前以重置成本计价;郁闭后以公允价值计价(即林木自然增值和灾害毁损减值以评估公允价值入帐);稳定期管护费计经营费用;采伐消耗性林木按采伐面积占营林总面积比例结转成本或公允价值变动到原木;销售时原木转入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配比。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林木资产列于流动和固定资产之间,损益表中将公允价值变动和林业活动增值损益列于营业利润之后作调整项目。

(三)权责发生制的实际应用价值

行政事业单位应用权责发生制的财会管理模式的话,一方面可以充分的掌握单位的现时整体资产与财务状况,保证资产现时价值的增值(即资本保全)。 例如:林木资本保全方法是以期初与期未两个时点净消耗的林木资产差额保持同等林木资本情况下持有可自由消费的最大金额作纯收入,即不侵蚀林木资本。并且能够避免收付实现制由于忽略收入和费用的配比而导致的资产财务状况不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其收益,还可以更加直观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资金情况;另一方面还能够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效率,由于事业单位的性质是公共服务,那么如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规范的预算管理以及更加透明高效化财务管理,是事业单位必须考虑道德实际监督问题。除此之外,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了权责发生制后,就可以根据收入和费用进行合理化的配比, 能科学和合理的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更真实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经营状况。另外,在对我国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还可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率。综上所述,权责发生制的实际应用是行政事业单位适应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权责发生制能够完善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系统,使其能更好的适应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 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三、结束语

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林业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方法和模式,对事业单位现行的收付实现制进行了比较详细地分析和探究,通过探讨收付实现制逐渐过渡为权责发生制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指出了这一转变趋势的必然性。为了保证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增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透明化程度,以利于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 规范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推行权责发生制势在必行,这样有助于加强管理单位的收入与支出,而且 可以有效的推进单位的绩效管理。因此,我们应积极倡导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中的推行。

参考文献:

[1]张晓丽.会计计量——历史成本法和公允价值计量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J].财经界,2011

[2]刘莉晗.试论权责发生制在高校会计核算中的应用——以香港中文大学财务报告为例[J].特区经济,2013

[3]晋晓琴.我国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面临的挑战及对[J].会计之友.2012

[4]张丽英.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在工会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中的辨析[J].中国工会财会,201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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