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简称该不该受保护?
2014-07-26
【案情介绍】
广州林叶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林叶公司)欲在摩托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广本GUANGBEN”商标,引发了“广本”与“广州本田”汽车之间的权利纠纷。历经异议、异议复审、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终于有了结果,判决认定“广本GUANGBEN”商标的注册侵犯了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本田公司)关于“广本”企业名称简称的在先权利,应不予核准注册。
林叶公司于2002年7月向工商商标局提出“广本GUANGBEN”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12类摩托车、小型机动车等商品上。该商标经初步审定并公告后,广汽本田公司提出了异议。
国家商标局于2008年7月作出《商标异议裁定书》,认定“广本”是广汽本田公司企业字号的简称,经过长期使用,在社会公众中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林叶公司将“广本”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易误导公众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据此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林叶公司不服商标局裁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起异议复审。
商评委审理认为,广汽本田公司提交的证据表明,“广本”易被相关公众理解为“广州本田”,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本田”商标已构成近似,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对于广汽本田公司认为“广本”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其在先企业名称简称权,不应核准注册的主张,商评委认为,在先权利包含企业名称权,但不包括企业名称简称权,故广汽本田公司的主张于法无据,对其该主张不予支持。
随后,该案进入行政诉讼阶段。
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广汽本田公司的“本田”商标在汽车产品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在公众中广汽本田公司与“广本”之间已建立了一定程度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看到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两商标时,容易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林叶公司的“广本”商标与广汽本田公司的“本田”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林叶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根据该院查明的事实,“广本”已经与广汽本田公司建立了固定的对应联系,已经成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广汽本田公司企业名称的简称,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在先权利。林叶公司作为广州相关机电领域企业,应当知晓“广本”系广汽本田公司企业名称的简称,仍然将其申请注册在与广汽本田公司主要产品汽车相近似的产品上,损害了广汽本田公司的合法利益。因此,“广本”商标的注册侵犯了广汽本田公司关于“广本”企业名称简称的在先权利,应当不予核准注册。
【律师点评】
该案历经异议、异议复审、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广本”商标最终被认定不予核准注册。最高人民法院的此次判决对再次确认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的简称受法律保护方面具有指导性意义。
该案中,被异议商标为“广本GUANGBEN”,引证商标为“本田”。在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商标问题上,商评委、一审和二审法院均以引证商标“本田”在汽车产品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在相关公众中广汽本田公司与“广本”之间已建立了一定程度的对应关系为由,认定两者构成近似。仅从商标本身看来,被异议商标由“广本”文字和对应中文拼音组成,引证商标由“本田”文字组成,两者在文字、读音、含义和整体结构上均有较大不同,属于商标标识不近似。最高人民法院也正是从这一角度重新认定两商标不构成近似。然而,从混淆性角度,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以及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在被异议商标是否会导致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从而构成与引证商标的近似上,结论似乎仍有待商榷。
尽管如此,该案的最终结果仍然是确定的,而其指导性意义更多地在于对企业名称的简称的法律保护上。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名称的简称依法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21日颁布的《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就提出妥善处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的冲突,依法制止“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企业或者企业名称的简称,视为企业名称并给予制止不正当竞争的保护。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上,对于与企业已经建立直接联系和指向作用并且起到识别商品来源作用的企业名称的简称,视为企业名称予以保护这一结论均是确定的。C
瑞士手表商Swatch阻止苹果使用“iWatch”商标
日前有消息称,瑞士手表制造商斯沃琪(Swatch)试图阻止苹果使用“iWatch”商标。斯沃琪首席执行官尼克 · 海耶克(Nick Hayek)表示,iWatch与斯沃琪旗下的iSwatch品牌太过相像。
目前,苹果尚未公布任何智能手表开发信息,而斯沃琪销售一款称作“iSwatch”的数显式手表。海耶克认为,由于两款品牌名称太过相像,苹果可能对iSwatch品牌造成损害。
据悉,斯沃琪已经在数十个国家注册“iSwatch”商标。斯沃琪旗下拥有斯沃琪(Swatch)、欧米茄(Omega)、宝玑(Breguet)、天梭(Tissot)、浪琴等手表品牌。
苹果尚未推出智能手表产品,而且苹果也没有宣布是否将采用iWatch品牌。去年,苹果曾在日本申请“iWatch” 商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数据显示,超过50个国家已经申请iWatch商标。瑞士网站Watson.ch,苹果已经在摩纳哥获得iWatch商标,但冰岛官方已拒绝苹果的商标申请,称iWatch与iSwatch非常相似。(来源:腾讯科技)
“申通STO”著名商标称号遭撤销
继货运销售代理资质被注销、被国家邮政局约谈后,申通快递再因违规收件遭处罚。上海工商日前发布公告称,由于申通快递今年3月违规承接禁运品致使民航客机迫降,因此决定撤销其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
这已不是申通因此受到的第一次处罚。之前国家邮政局曾约谈申通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全网引以为戒,并提交全网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也因此事注销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货运销售代理资质。
近年来,国内屡发快件安全事件,甚至出现“夺命快递”等恶性事件。在业内人士看来,在目前快递行业高速增长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快递企业在人员培训及企业管理方面已存在诸多问题。(来源:北京商报)
乱用QQ信息提示音或涉侵权
新《商标法》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提出声音也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据悉,腾讯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包括QQ信息提示音“滴滴滴滴滴”在内的多个声音商标。如果这些声音商标获得确权,今后乱用这些声音将涉嫌侵权。
腾讯知识产权部商标组组长周立国称,之所以第一时间申报,首先,腾讯申请商标的这些声音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具有独创性,并不是自然界常见的声音;其次,伴随QQ软件的飞速成长,经过10多年的使用,上述声音已具有相当强的显著性和关联性,网友们一听到这些声音就知道是QQ或者微信的声音。
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副所长李昌华评价说,企业正常的品牌传播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综合感官刺激,主流是视觉。但国际走在前列的企业早就兴起了听觉传播,如英特尔芯片广告、诺基亚开机声音、摩托罗拉的“HelloMoto”等。这次新《商标法》增加了“声音也可注册商标”的规定,就是一大创新。腾讯在新法实施后第一时间申报声音商标抢食声音商标“头啖汤”,这是深圳企业创新意识的充分体现。
李昌华认为,特定领域声音商标是企业品牌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意义要大于视觉,如交通电台、盲人领域等,消费群体非常广,企业如能注册声音商标,就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达到出奇制胜之效。(来源:深圳新闻)
商品宣传禁用驰名商标 电商平台搜出万余件
自5月1日起,新《商标法》正式实施,“请认准驰名商标”这类广告词,不能出现在商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中。
日前,有媒体记者发现,部分电商平台的第三方卖家,销售商品仍在使用相关广告宣传。其中淘宝高达1.27万件,商品集中在白酒、茶叶、熟食及日用品等。部分电商表示,由于商家数量太多,虽然已经进行了通知,但彻底治理还需要时间。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