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锋在前的时代楷模
2014-07-25李东光
李东光
多年来,郭洪江爱岗敬业、廉政务实、真抓实干,既是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又是单位的技术能手和技术带头人,也是新民住建系统乃至新民市职工学有所用、学有所精、学有所成的杰出代表。
他关心职工,倾情民生,努力提高职工各项福祉。自担任单位主要领导以来,他始终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逐步增加职工工资收入和加强职工劳动保障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他了解到一线职工体力付出大、平时伤痛多,而单位的大病医保无法满足日常小病买药的问题,高度重视,通过与医保部门协商,单位每月追加医保款近3万元,解决了职工平时用药的后顾之忧。他根据单位年轻职工多、急需购楼贷款的实际情况,单位每月增加支出3.7万元,为全处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解决了职工的购楼贷款难问题。在单位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他自加压力,将全处450名职工由原来的85%开工资提高到100%,并按正常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医保。截至目前,与他上任之初比较,职工人均月收入提高1500余元,赢得了全处上下的普遍赞誉和好评。
面对单位落后的生产工艺、陈旧的机械设备和社会上对单位施工质量的质疑,他苦思冥想、查找病因,实施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他的带领下,全处凝聚力和战斗力逐步得以提升。处工程一科还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成为全市住建系统乃至新民市基层单位的排头兵。
他不畏艰险,顾全大局,多次担负急难险重任务。新民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作为沈阳警备区和新民市人武部常设的民兵武装部和民兵应急分队组织,承担着维护地方稳定和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神圣职责。多年来,作为单位民兵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他亲自带队先后完成了沈阳赛区奥运安保、污水处理厂启动仪式、中央首长专列安全警戒、甲流防控等光荣而神圣的任务。特别是2009年4月17日,他带领全处民兵队员积极响应新民市委、市政府和新民市武装部的号召和指令,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以反应迅速、行动统一、纪律严明、敢打敢拼的优良战斗作风,胜利地完成了新民法哈牛镇七台子村火灾救援行动,被授予为“4·17救火先进单位”。几年来,他曾多次带队参与社区联谊会、住建系统春节联欢会、全市春节联欢会、沈阳电视台“情满辽滨、建设新新民”新民专场演出、沈阳市信访系统红歌会等多项大型文艺活动,以此丰富广大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干群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单位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他筹资80余万元建设了400平方米的活动室,购置了羽毛球、台球、兵乓球、音响等文娱设施,为职工文体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持。管理处多次荣获“沈阳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他克己奉公,热心公益,始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多年来,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淡迫名利、扎根基层。特别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后,他对自己的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到外地采购设备和考察学习时,他也是轻车简从,早去早回,更从不接受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去旅游。他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无论了解到谁有困难,他总是第一个慷慨解囊,深得职工的信任与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