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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案例教学

2014-07-21郑海波

教育教学论坛 2014年29期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实务仲裁

郑海波

(潍坊科技学院,山东 寿光 262700)

论《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案例教学

郑海波

(潍坊科技学院,山东 寿光 262700)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其重要作用不容忽视。

共同海损;单独海损;仲裁协议;案例教学

《国际贸易实务》是高等教育国际贸易专业的一门必修基础课程,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对外经济贸易综合性应用学科,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专业教学中起到及其重要的作用,如何充分运用并改进案例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是摆在国际贸易专业任课教师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案例教学的重要性

目前,案例教学被各学科普遍重视,而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已经是各个院校普遍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通过进行案例教学能够增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及参与性。按照以往陈旧的教学方法,课堂上教师主要运用“填鸭式”的教学方式,重点灌输理论知识忽略实践部分,使得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不强,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参与性,学生的自主学习性不高,提高不了教学质量。相反运用案例教学,教师不会主动告诉学生该如何一步步做什么,需要的是学生自己思考去做什么,以此来提高学生对于学习的主动性,轻松愉悦的融入到学习中,使得原本枯燥的知识变得生动活泼。案例教学的最后阶段,每个学生都要就自己和他人的方案发表见解,通过这种经验的交流.学生可以取长补短,促进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可见运用案例教学,可以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并在思考、交流中总结经验。

2.案例教学有助于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知识不等于能力,知识应该转化为能力。学习的重点还是要注重培养实践能力,若只单纯的掌握书本当中的知识,而不懂得通过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去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那么对于日后的发展必然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样不利于本课程教学效果的实现。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运用案例教学,可以运用教材中的理论知识来解释国际贸易实践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全面分析,最后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可见,案例教学有利于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

3.案例教学有利于全面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本身有很多专业用语,如贸易术语、信用证等,对于学生来讲,它们是全新的概念,比较抽象,而通过案例分析,可以使学生加深认识,检验出学生知识掌握是否牢固,是否能够将它们灵活运用于国际贸易实践中,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如何运用案例教学

对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来说,其课程体系结构比较系统,是以一笔国际买卖交易过程为主线,介绍了交易磋商、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三个步骤。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应该先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并且通过案例教学来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知识点。对于新生来说,由于这门课程比较系统,在学习过程中了解的比较表面简单,所以此学习阶段,教师主要通过讲授来入手。首先要从合同的各项条款来说,并指出着重应注意的问题,等学生对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后,再穿插案例。例如:我们在讲授“国际货物保险”这一章中,要判定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案例内容如下:“某机轮从天津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500箱货物被火烧毁;②8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受损;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分析:以上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解释原因。”对于这样的案例,如果学生没有学习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定义及二者之间的区别,他们是不能进行正确分析的,只有先学习理论知识,根据“由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风险直接引起的船只或货物的单方面损失属于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当船只和货物面临共同危险。根据上述原则,我们不难判定出:①、③属于单独海损,②、④、⑤属于共同海损。又如:学习“争议的预防和处理”这一章中,我们会学到仲裁协议的概念和作用,仲裁协议是买卖双方表示各自同意并且是自愿的将之间已经产生的意见或是将来会发生的分歧由仲裁机构进行表决的一种书面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其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仲裁协议表明双方自愿将产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仲裁协议排除法院对于仲裁案件的管辖权;仲裁协议授予仲裁机构取得对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在学习了上述基本知识并逐条加以解释(尤其是对作用中第2条的解释)后,可以引入以下案例: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项出口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约定在履约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在中国仲裁机构仲裁,后来在履约过程中,双方对商品品质发生了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公司,法院向我公司发来传票,传我公司出庭应诉。对此,你认为我公司应该如何处理?简述理由。分析如下:由于仲裁协议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理统辖权,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就只能交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而不能够再提交法院进行受理,若其中一方违反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另一方可以根据相关仲裁协议要求法院终止司法诉讼程序,然后将案件交由仲裁机构处理。所以在本案例中,中方以订有仲裁协议为由,要求法院停止诉讼程序。诸如此类案例分析,都以学习理论知识为前提,如果没有理论知识的学习,直接进行案例分析,学生无法进行正确的判断。

三、在案例教学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经过相关实践证明,通过案例教学法不仅能够提高教学质量,同样对于学生来说不仅巩固了理论知识的掌握,在遇到问题的同时也能够灵活的运用,而且现在对于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大大的提高了,虽然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产生了很好的学习效应,但同样也有缺陷,更不能将此取代理论教学,在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1.运用案例教学法也要以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作为根基,如果学生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其效果会更好,倘若学生的理论知识不健全就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效果不佳,讨论也是肤浅的或不切实际的。

2.案例教学要求要有合适的案例,如果案例不符合题的类型,问题隐藏性深或者不易解决时,学生的主动思考会受到一定影响,不利于引导。

3.对于案例来说也要不断的标新立异,不能总是用多年前的案例,要与时俱进,与当今各项外贸条件相符。

4.案例教学对教室要求较高。运用案例教学,班内学生人数不宜太多,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板书、多媒体等各种辅助设施,讲台最好摆放在中心位置,课桌围绕讲台呈发散状,案例教学时可以适当分组,分组时注意人数和男女比例,每组以6~8人为宜,要充分发挥各个小组的积极性,并及时得出结论。最后,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状态、性情等会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教师要随时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全面把握课堂,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1]张向先.国际贸易概论[M].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冷柏军,张玮.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

G642.0

A

1674-9324(2014)29-00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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