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咂摸

2014-07-19张佳玮

饮食科学 2014年4期
关键词:妙处昆德拉红烧肉

张佳玮

小时候老师说,米饭里含有糖。若你细嚼慢咽,便发现米饭味道泛甜。试之,果然。所以后来无奈何只能吃白饭时,就吃慢一点:吃慢一点,米饭就不淡了,是甜的。咂摸,自然出味道。

每个时代的大师都爱怀念以往的黄金时代。《午夜巴黎》的自嘲很明显了:人们总爱把往昔想象得温柔、缓慢、优雅、从容,黄昏夕阳,泛光的酒杯,茶与甜点,花盆,舒缓悠长的弦乐曲。不那么文艺腔的话,汪曾祺也感叹过:“我们那里的人,以前真是过得太悠闲了。”喝茶,吃点心,泡澡,聊天,聊很久很久。

爱慢的老派人,很容易把速度、工业化、机械化都视为洪水猛兽。昆德拉说开汽车的人能够享用速度而无须跟跑步者一样担心身体的疲惫,于是在速度本身中纸醉金迷;马尔克斯把香蕉公司等工业化流程当作“枯枝败叶”,村上春树对房地产、高楼、拦海修坝当作扼杀少年时期记忆的凶手。于是,和速度对抗,也成了一种姿态。故去的木心先生写过《从前慢》,也是这个意思。速度、技术、信息过剩都是一种过快带来的罪过;而要摆脱这个,似乎就得披发入山、青灯古佛,做世外仙人去。

可是做不来抛妻弃子出家修行,也悟不到庄生天籁四大皆空的凡人,怎么办呢?

评书里爱用的套词儿,叫做“滋溜儿一口酒,吧唧一口菜”。以我所见,这是中文里最能挑逗食欲的词了。什么酒什么菜,不知道,但滋溜儿一口,吧唧一口,声音就透着香甜。评书作者一般不会说到什么驼蹄熊掌之类东西,而爱描述酱牛肉、酱肘子、烙饼卷鸡蛋。望文生义窥其香,就能吃上了。但细品,妙处还在于这节奏。林教头可以“慢慢饮酒吃菜”,西门庆诸兄弟们也可以“风卷残云一般吃了一通”,但都没滋溜儿一口酒,吧唧一口菜这么节奏分明,咂摸滋味的劲儿。

我妈常怨我吃饭快,不容易吃出滋味。因为狼吞虎咽一吃,她细心调味、入味酥烂的红烧肉,和街上小店随便粗心大意、不炒糖色的红烧肉,便没了区别。这话其实很有道理。纳博科夫就告诫过,看小说得去往细节里看,找脊椎骨的快感。狄更斯爱选些首字母相同的词来体现韵脚啦,奥斯丁的浅笑靥式讽刺啦——和我妈用心熬出的五花红烧肉一个道理:狼吞虎咽过去了,也是看,只是可惜了人家当初的用心。

我自己以前常有这么个倾向:辛苦做的甜点,辛苦挑选的礼物,诸般别出心裁的小用心,递过去时,被人看一眼就扔一边儿,于是就暗自叹恨,觉得自己多少操碎心磨破嘴做出来的东西,真是俏媚眼做给瞎子看了。亲手酿的葡萄酒被人当可乐咕嘟咕嘟喝,实在是明珠暗投。但拿这个标准将心比心,去看自己糟践他人做的东西,其实也是一样。人吃自己做的东西格外香,就是有个心理暗示,能够清楚地感受到自己的用心之所在。了解,反馈,领会,就是这样。这世上有许多东西,是人用了心做成的。是不辨滋味狼吞虎咽之,还是放慢了速度听其曲折、看其细节,全然是两回事。

所以要感受世上的美好事物,不需要特意去找片青山绿水隐居,然后朝起饮露,暮至吸风。天地生人为万物之灵,人用心摊的饼、炖的肉、酿的酒、做的甜点,都是天地化生自然而然。昆德拉说18世纪的妙处是,调情时会刻意延长、多生波折,来找滋味儿妙处。同理,就一日三餐时,滋溜儿一口酒,吧唧一口菜,嚼碎,咂摸滋味,然后把饭吃慢一点,差不多嚼出甜味儿来,用心和味道都尝到了,生活也就好玩一点儿了。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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