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藏敦煌草书写本P2063净眼《因明入正理论略抄》残卷校录整理
2014-07-18黄征
黄征
摘要:本文校录整理的是法藏敦煌草书写本P2063高僧净眼的《因明入正理论略抄》残卷全文,共446行约11000字左右。敦煌草书向来号称难懂,有如天书,至今无人能全部作出释文。这主要是由于内容大都属于义疏之类,很难通读;书体在章草、今草之间,许多字形不见于传世书法家智永、张旭、孙过庭等人的作品,《中国草书大字典》之类往往翻检不到。本文首次以彩色图片为依据逐字校录整理了该件草书作品全文,详细考辨各个疑难字形的书写、校订情况,使得校录文本可以图文对照、轻松阅读。本文订正了前人校录上的大量疏误。
关键词:书法艺术;敦煌草书;造型结构;P2063;净眼;《因明入正理论略抄》;校录整理
中图分类号:J20文献标识码:A
在敦煌写本中,有一批极其珍贵的具有某些章草特点的草书卷子,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校录整理。这不是由于它们不重要而被忽略,是由于自身识读的高难度而使人望而却步。在敦煌学专家中,几乎没有能阅读草书卷子的人,而书法圈的专家又往往没有摸熟敦煌卷子,偶然引用一下,也就原图展示一下,并不能做到全文校录并加以标点、注释。有鉴于此,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在这两种人之间做个兼类,将敦煌草书逐个加以校录整理,做一点别人不愿意做或做不了的事情。这里校录整理的是法藏敦煌草书写本P2063高僧净眼的《因明入正理论略抄》残卷。这个纸本原件现在收藏在法国国家图书馆内,编号按照原件收集者伯希和(Paul Pelliot,保罗·伯希和)名字的第一个大写字母“P”为标志,字母下的小圆点表示“Pelliot”的缩略,“P2063”就表示伯希和收集品第2063号。编号之初为了给漏略者预留空间而空缺了最前面的2000号,因此2001是第一个有藏品的号码。P2063的黑白影印图片,可在《法藏敦煌西域文献》①中按照编号查得,也可以在《敦煌宝藏》②中见到。不过二者黑白照片质量都不高,字小而模糊,只能用于一般的浏览,若要作字形分析、字典编着,就很难达到要求了。彩色照片以前一直没有公布,敦煌学界的专家都难得一睹,近来网上开始略有流传,并且挂在网站上可以免费下载。例如中华佛典宝库与厦门市南普陀寺闽南佛学院合作开发的《中华佛典宝库》(http://wwwfodiannet/index1htm),在该网站其中有一个栏目叫做《图像法宝》(http://wwwfodiannet/images/xiebenhtm),收集并免费公布了一批敦煌经卷彩图,十分精彩。本文所用黑白、彩色两种资料及出自上述图书和网站。本卷卷首残损,失题,失作者名号,但是尾题“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完好,再后面又接抄《因明入正理论后疏》,并保存了著者“净眼”的法号。这一卷的两项文献,抄录字体出自同一书手,内容相关,因此推断皆为净眼著作。虽然我们无法确定本卷是否净眼法师手书,但是至少可以确定离净眼法师在世的时间不会太远。由于卷子中偶然出现了武则天当政时期特有的武后新字“[XC
P2063《因明入正理论略抄》残卷校录
(首残) ④
001 [ZK(#]之要⑤述,持⑥自□(性)⑦□□□。□□□□,□□□□。□□□□,
002 通人之最⑧。观⑨譬□□,□□□□□□;□□□□,□□□□□⑩
003 最B11。将B12释此B13《论》,略作三门B14:弟B15一□(分)B16□□□□□(文总说五明),□□□□□(弟二分文释)B17
004 《论》题目B18;弟三分文解释B19言□B20。□□□□□□□□□□□
005 藏B21圣教B22广弁B23生死、涅盘、因果,若能B24□□□□□□□□□
006 道之内义B25,故曰内明也。二者因明,谓广说能□(立)B26、□□(能破)、□□(能别),B27
007 摧邪显正之楷模B28,以生、了之明因,契真宗之□(妙)理B29,□□□□(故曰因明)B30
008 也。三者声明,谓说男声女声之流、非男非女之类B31,或明B32八转B33
009 解义B34,或以六释训名,广弁诸声,号B35声明也。四者医方明,
010 谓说病因、病相、救疗方药B36,故号医方明也。五者工巧明,
011 谓说工巧伎术之法则B37,书算印数之轨模,广述斯事,故曰
012 工巧明也。此《论》即五明中因明所摄也。B38弟二释《论》题目者。此《论》一部,有其两名:一者“因明”,即
013 是诸论之通名;二者“入正理”,即是此《论》之别号。言通名者,旦(但)B39
014 西方内道、外道,总有一百余部,皆申立、破之义,总号“因明”。B40
015 虽是五明之中别名,仍是一明之中通号也,言因明者所以也B41。
016 如立“声无常”,有何所以B42得知无常?三相等因,即是无常,所以
017 故也。又“因”者B43,所待也,谓无常之理要待因方显故也。了宗之
018 智,要待因方生故也。今言“因”者,显二种因:B44一正取了因,正显无
019 常B45理故;二兼取生因,通生敌论,解宗、智故。生因、了因,各有
020 三种,谓“言”、“义”、“智”。释此三因,及明兼、正,如《疏》中述B46,故言“因”也。言[ZK)]
021 [ZK(#]“明”者,西方两释:一云“因”即是“明”,故号“因明”,即持业B47释也,由因能
022 显无常理故。B48二云因“宗”B49明,故名曰“因明”B50,即依主释B51也。此中有二
023 大德各承三藏解不同。一云B52“无常”、“果”、“智”B53,明解宗理,是因宗B54
024 明,故曰“因明”。一云“无常”正理,本来B55明显,由因力故今得明,显因
025 宗B56明,故名曰“因明”。今总合为一,解云:了宗之智,明解是属B57
026 生因之明也;无常之理,明显是属B58了因之明也。即显生、了二果,
027 明是属生、了二因之明也。B58问B59:“喻亦能显宗,及生敌论智。何故
028 不言‘喻明,乃说‘因明邪B61?”答:“因是其主,喻是其助,就主为名,
029 不言喻明也。”又解:“若言‘因明亦摄彼喻,二喻皆是主因B62摄故;
030 若言‘喻明不显三相,二喻唯诠B63后二相故。言‘入正理者B64是别名也,
031 ‘入是‘方便悟入之义。”言“正理”者,因明释中,有其三解:B65一云陈那
032 所造《大因明论》名《正理门》。何故名为《正理门》邪?西方解云:宗是
033 其正,立论崇重,以为正故;因是其理,是彼正理,宗所以理
034 故;喻是其门,由能通显真宗理故B66。又解云:智因是正,由彼正
035 解三B67相义故;义因是理,义即理故;言因是门,通显义故。彼《论》
036 广明正理门B68,故名《正理门》也。今商羯罗主为《正理论》文句难解,
037 故造《论》;若学斯《论》,即能悟入正理也。《论》文句,故言入正理也。一
038 云:由学此《论》,即能悟入《大因明论》所诠正理,故云入正理也。一云:
039 由学此《论》,即能以三相之因,悟入诸佛所说无常、空等正理,故
040 云《入正理》也。此解通、别两名,并是三藏侍西方释也。余解如
041 《疏》中释,此不繁述。B69 言“商羯罗主菩萨”者B70,“商羯罗主”如《疏》中
042 释,“菩萨”者略有三解B71:一云“菩提”者,此云“觉”也;“萨埵”者,此云“有情”也,
043 谓菩萨缘菩提为所求之境,缘萨埵为所救之境,并是从境为
044 名;二云菩萨有情缘菩提,故名“觉有情”,即从所求果及能求B72
045 者为名也;三者“萨埵”以“勇猛”为义,谓勇猛求菩提故,即从
046 境B73及用为名也;今言B74菩萨者,略去“提”、“埵”二字故也。
047 就弟二判文解释B75中,广如《疏》述;就《疏》中无者B76,略助解云。“能立”
048 之义,西方释有四种:一真能立,谓三支无过是也;二真[ZK)]
049 [ZK(#]似能立,谓相违决定是也;具三相边,名之为真,为敌量
050 乖反,名之为似故也。三似能立,谓余不定及相违因,并喻
051 过等是也;四似似能立,谓四不成,因过是也。遍宗法因正是endprint
052 能立之主。若阙此相,即是似立之中似也。今言能立者,但是
053 四中真能立也。后B77三并是似立所收。能破之中,义亦有四B78:一真能
054 破,谓行失当过,自量无失,故言真能破;二真似能破,谓
055 当过而斥B79,所以称真,自不勉愆,故名为似,此即相违决定
056 过也;三似能破,谓无过妄斥,名之为似,如所作相似等是;四似
057 似能破,谓无过妄斥,名之为似,自量复更有失,名为似似,
058 此即同法相似等是也。问:“《论》文既言:‘宗等多言,名B80为能立。
059 即显言因是其能立。何故智、义非能立邪?”答:“有解云:智
060 因是初,言因是中,义因是后,举中可以显其初、后亦是能
061 立故也。今解云:由智发言,由言诠义,俱益所成理,实三
062 种皆名能立。以言胜故,《论》偏说之。何以得知?且如未立义前,虽[ZK)]
063 [ZK(#]有智、义,其宗未立;发言对敌,其义方成。故知言因约
064 胜说也。”问:“何以得知‘智之与‘义,且B81能立邪?”答:虽下B82文释能立,
065 体中因有三相,既是义因,故知义亦是其能立。又准B83《对
066 法论》,能立有八,现、比二量已入其中,故知智因亦是能立也。B84
067 又《疏》中云B85:古师以一切诸法、自性、差别,总为一聚,为所成立,
068 于中别随自意所许,取一自性及一差别,合之为宗。宗既合,
069 彼总中别法,合非别故,故是能立。陈那B86以宗望因喻,故是所
070 立。B87若作此解,古师义者,理恐不然。岂可一切自性、差别,皆此
071 宗因之所成立,即一能立?又,若合法为能立者,宗之所立,
072 为合为离?若言合者,何殊能立?若言离者,何益所成?进
073 退推征,皆成过失,故知不得作此解也。今解B88:古师言声与无
074 常,本不相离,敌论不解,妄谓为常。今立论者以彼宗云
075 显和合理,能显之言,名为能立,所显之义名为所立。陈那
076 云:“声无常言,但显所立,非正能立。又为因喻所成立故,亦非
077 能立也。”问:“古师若救言:宗言必定是其能立。宗B89 以宗、因、喻三言随一
078 摄故。因 如因、喻言。同喻 诸非能立者必非三言所摄,犹如余言。异喻B90
079 若作此救,如何解释?”答:“应作相违决定过云:宗支定非
080 能立之言。宗 以不诠因相故。因如能立言。同喻诸是能立言B91者定诠
081 因相,如因、喻言。异喻 若直难云:因、喻所诠是能立,能诠之言亦
082 能立;宗之所诠既所立,能诠之言亦所立,故不得言宗能立也。”
083 问:“既取所等因、喻名为能立,何故《论》B92云‘由宗、因、喻多言开示[诸有问者]B93
084 未了义邪?”答:“由宗之因、喻开晓问者未了义,故无有过。”
085 问:“宗若非能立者,何故《论》文解能立体中释宗邪?”答:“为解
086 能立之所立故。又对所立弁能立故。故解能立便释所立也。”
087 问:“解宗依中B94,何故不言极成所别、极成法B95,乃言极成有法、
088 极成能别?”答:“有二释,如《疏》中列B96。今更助解云:所言极成有
089 法者,则显能别,亦名为法;言极成能别者,则显有法亦名所
090 别。故彰、略互举,显有两名也B97。”问:“何故要举此二显有两
091 名邪?”答:“有法宗依亦因依,通二法依举有法,能别唯是
092 宗中法,恐滥因法、举能别。故要举此二显二名也。”问:“声上
093 能别B98若极成,则有相符极成过,若取余法上极成,则有
094 非声能别过。有何义说极成邪?”答:“西方因明释中有两
095 师,B99一解云:声上无常,是别无常;余法无常,是总无常。
096 以总合别、总极成,故别亦可成,故对声论能别极成。若
097 对数论,立声灭坏,若总若别,皆不极成也。一师云:如立
098 宗时能别,虽未极成,以立喻时必极成,约当说现,故言极
099 成。若对数论,立声灭坏,若当若现,俱不极成。故极成
100 言依斯义说。”问:“解因初相,何故但以有法之上极成法B100,成立有
101 法上不极成法,不以有法成及成法,不以法成法有法
102 邪?”答:“皆是不成因故也。有法成因者,有法不成B101,若即用此,有法即是
103 所立成能立过。既立为宗,复立为因,故是两俱不成过
104 也。若以余有法成此有法者,既离此有法,亦非因初相也。有
105 法成法,不成因者,且如法及有法,和合为宗,二种俱是因
106 所成立。复指有法,以之为因,即是所立成能立过,亦是两俱
107 不成过也。以法成有法不成因者,夫极成因如B102须依极成有
108 法,其有法既不共许,故是所依不成过也。故但可以极成之
109 法成有法上不极成法。故《理门论》云:‘有法不成于有法,及法
110 此非成有法,但由法故成于法,如是成立于有法。准此《论》文,endprint
111 故知但以法成法也。”问:“若有法不得成,有法者何故因事
112 生比量,以彼因有法成立火有法邪?”答:“以此处与B103烟相应
113 义,成立此中与火相应义,既以此处为有法、用两种相应
114 义,为法还是以法成法,亦无有过。此义亦依《理门论》说。”问:[ZK)]
[XC
[XC
115 [ZK(#]“无常声宗B104法,法及有法合为宗,所作亦是声家B105法,何故
116 别B106取以为因邪?”答:“敌论不许。不相离法及有法合为宗B107,以
117 法成立其法,故别取所作以为因。”问:“何故《论》文解同品中不
118 泛明有因,解异品中泛说无因邪?”答:“因于同品不遍,亦是
119 弟二相,故解同不明有因B108,异品遍无方是弟三相,故解异法
120 说无因。”问:“西方诸师解‘懃B109发义,一师以‘精进数B110为勤,一师
121 以‘作意数为勤,何者正邪?”B111答:“‘作意者正,通三性故。前解
122 不正,瓶B112等应皆勤发故。又《疏》中解九句B113,所列宗因,并是陈
123 那所说,故《理门》云:‘如是九种,二颂所摄:常、无常、勤勇,恒、住、
124 坚牢性。非勤、迁、不变,由所量等九。所量、作、无常,作性、
125 闻、勇发,无常、勇、无拟B114,依常性等九。此二颂中,初一颂
126 显九宗,后一颂明九因。”问:“此九句中弟四句云:‘声常,所作性。
127 故B115其因于同品遍无,于异品瓶等有,于兔角等无,
128 应是弟六句,何故乃是弟四句邪?若是弟四句者,陈那何
129 故破古师常异无常异品之义?自立、兔角,是异品收,
130 若是异品,此因应非弟四句摄,进退相违,如何会释?”答:“若
131 通依有体无体异品与弟六不殊,今约有体异品说,故是
132 弟四句也。又《疏》中判九句,弟二弟八是正因收,弟四弟六是
133 相违因,余之五句是不定摄,此亦依彼陈那所说,故《理门论》云:
134 ‘如是分别说名为因、相违、不定,故本颂言:‘于同有及二,在
135 异无是因;翻此名相违,所余皆不定。 ”B116 问:“弟二、弟八是正因
136 收,且如不成因亦于同有、异无,应是正因邪?”B117答:“因遍宗
137 法,方论九句,既不成因,用同有、异无之相,故非弟二弟八
138 所收。”问:“相违决定及法若B118别相违因等亦是弟二、弟八
139 所收,应是正因邪?”答:“必是弟二、八所收,不说弟二、
140 弟八皆正因摄,约此义说,亦不相违。《论》云:‘是无常等因缘B119。
141 云‘等者,等[取]B120无我、苦B121、空也。乃至云‘声亦无我、苦、空,所作性故,[ZK)]
111 故知但以法成法也。”问:“若有法不得成,有法者何故因事
112 生比量,以彼因有法成立火有法邪?”答:“以此处与B103烟相应
113 义,成立此中与火相应义,既以此处为有法、用两种相应
114 义,为法还是以法成法,亦无有过。此义亦依《理门论》说。”问:[ZK)]
[XC
[XC
115 [ZK(#]“无常声宗B104法,法及有法合为宗,所作亦是声家B105法,何故
116 别B106取以为因邪?”答:“敌论不许。不相离法及有法合为宗B107,以
117 法成立其法,故别取所作以为因。”问:“何故《论》文解同品中不
118 泛明有因,解异品中泛说无因邪?”答:“因于同品不遍,亦是
119 弟二相,故解同不明有因B108,异品遍无方是弟三相,故解异法
120 说无因。”问:“西方诸师解‘懃B109发义,一师以‘精进数B110为勤,一师
121 以‘作意数为勤,何者正邪?”B111答:“‘作意者正,通三性故。前解
122 不正,瓶B112等应皆勤发故。又《疏》中解九句B113,所列宗因,并是陈
123 那所说,故《理门》云:‘如是九种,二颂所摄:常、无常、勤勇,恒、住、
124 坚牢性。非勤、迁、不变,由所量等九。所量、作、无常,作性、
125 闻、勇发,无常、勇、无拟B114,依常性等九。此二颂中,初一颂
126 显九宗,后一颂明九因。”问:“此九句中弟四句云:‘声常,所作性。
127 故B115其因于同品遍无,于异品瓶等有,于兔角等无,
128 应是弟六句,何故乃是弟四句邪?若是弟四句者,陈那何
129 故破古师常异无常异品之义?自立、兔角,是异品收,
130 若是异品,此因应非弟四句摄,进退相违,如何会释?”答:“若
131 通依有体无体异品与弟六不殊,今约有体异品说,故是
132 弟四句也。又《疏》中判九句,弟二弟八是正因收,弟四弟六是
133 相违因,余之五句是不定摄,此亦依彼陈那所说,故《理门论》云:
134 ‘如是分别说名为因、相违、不定,故本颂言:‘于同有及二,在
135 异无是因;翻此名相违,所余皆不定。 ”B116 问:“弟二、弟八是正因
136 收,且如不成因亦于同有、异无,应是正因邪?”B117答:“因遍宗
137 法,方论九句,既不成因,用同有、异无之相,故非弟二弟八
138 所收。”问:“相违决定及法若B118别相违因等亦是弟二、弟八
139 所收,应是正因邪?”答:“必是弟二、八所收,不说弟二、
140 弟八皆正因摄,约此义说,亦不相违。《论》云:‘是无常等因缘B119。
141 云‘等者,等[取]B120无我、苦B121、空也。乃至云‘声亦无我、苦、空,所作性故,[ZK)]
111 故知但以法成法也。”问:“若有法不得成,有法者何故因事
112 生比量,以彼因有法成立火有法邪?”答:“以此处与B103烟相应
113 义,成立此中与火相应义,既以此处为有法、用两种相应
114 义,为法还是以法成法,亦无有过。此义亦依《理门论》说。”问:[ZK)]
[XC
[XC
115 [ZK(#]“无常声宗B104法,法及有法合为宗,所作亦是声家B105法,何故
116 别B106取以为因邪?”答:“敌论不许。不相离法及有法合为宗B107,以
117 法成立其法,故别取所作以为因。”问:“何故《论》文解同品中不
118 泛明有因,解异品中泛说无因邪?”答:“因于同品不遍,亦是
119 弟二相,故解同不明有因B108,异品遍无方是弟三相,故解异法
120 说无因。”问:“西方诸师解‘懃B109发义,一师以‘精进数B110为勤,一师
121 以‘作意数为勤,何者正邪?”B111答:“‘作意者正,通三性故。前解
122 不正,瓶B112等应皆勤发故。又《疏》中解九句B113,所列宗因,并是陈
123 那所说,故《理门》云:‘如是九种,二颂所摄:常、无常、勤勇,恒、住、
124 坚牢性。非勤、迁、不变,由所量等九。所量、作、无常,作性、
125 闻、勇发,无常、勇、无拟B114,依常性等九。此二颂中,初一颂
126 显九宗,后一颂明九因。”问:“此九句中弟四句云:‘声常,所作性。
127 故B115其因于同品遍无,于异品瓶等有,于兔角等无,
128 应是弟六句,何故乃是弟四句邪?若是弟四句者,陈那何
129 故破古师常异无常异品之义?自立、兔角,是异品收,
130 若是异品,此因应非弟四句摄,进退相违,如何会释?”答:“若
131 通依有体无体异品与弟六不殊,今约有体异品说,故是
132 弟四句也。又《疏》中判九句,弟二弟八是正因收,弟四弟六是
133 相违因,余之五句是不定摄,此亦依彼陈那所说,故《理门论》云:
134 ‘如是分别说名为因、相违、不定,故本颂言:‘于同有及二,在
135 异无是因;翻此名相违,所余皆不定。 ”B116 问:“弟二、弟八是正因
136 收,且如不成因亦于同有、异无,应是正因邪?”B117答:“因遍宗
137 法,方论九句,既不成因,用同有、异无之相,故非弟二弟八
138 所收。”问:“相违决定及法若B118别相违因等亦是弟二、弟八
139 所收,应是正因邪?”答:“必是弟二、八所收,不说弟二、
140 弟八皆正因摄,约此义说,亦不相违。《论》云:‘是无常等因缘B119。
141 云‘等者,等[取]B120无我、苦B121、空也。乃至云‘声亦无我、苦、空,所作性故,[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