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让法治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
2014-07-18黄进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什么是文化?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比如,有人主张,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我个人比较赞成文化是人的生存、生产、生活方式,或者说是人的活法,或者说是人生活样式的观点。所以我们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文化是人民的精神家园。
我们今天所讲的社会主义文化应该是指在社会主义中国我们中国人的生活样式,主要表现为精神、思想、传统、习俗、价值观、思维方式、文学艺术、风土人情、行为规范,等等。在现代社会,法治也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可以这样说,法治文化就是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所有社会成员依法行为的生活方式。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那就是从法律制度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内核,从法制体系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培育和建设。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在法治,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也在法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建设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政治进步、法治昌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当务之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离不开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
由于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中居于根本大法的地位,培育和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离不开宪法及其实施。法治文化的本质就是依法办事的生活方式,而依法办事的核心是依宪法行事。所以说,依宪行事的生活方式,是法治文化的核心。
让法治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
既然我们认为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而法治是文化的一种,那么,法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尤其应该是当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让法治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简而言之,就是我们在生活中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让中国人按照法治的精神、思维和方式来生活,就是让法治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只能说我国在通往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一步,实际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然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可以从如下四个方面来强化中国人的法治生活方式。
首先,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办事仍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中之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在我国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的目标,但并没有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所以,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任务是如何在已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现实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问题,真正实现国家坚守依法治国,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司法,企事业单位和民众自觉依法行为,整个社会都依法办事,也就是真正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让法治真正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让法治真正成为中国社会的文化。
其次,完善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仍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表明我国法律制度的框架结构已经搭建完成,但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有的法律制度需要修订,有的法律制度需要补充,有的法律制度尚付阙如。因此,如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构,充实和完善法律内容仍然是我国立法工作的艰巨任务。完善法律制度在于强调,法治是良法之治、善法之治,法治是良治和善治。
第三,重塑中华法系。重塑中华法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华法治文明的巨大进步。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不能因此固步自封,要在兼收并蓄、吸收世界一切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走自主创新之路,伴随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推动重塑中华法系、复兴中华法系。
第四,造就法治专才。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法律人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需要更多更高质量的立法人才、执法人才、司法人才以及在社会各领域活动的法律人才,这就要求更加重视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更加重视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水平,更加重视法学教育与法治建设的同步与互动。国家教育部已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该计划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提高质量;二是满足需要。其目的就是要培养造就一大批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有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与高尚的法律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
当下,要实现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不仅在于完善法律制度,更在于全社会严格地依法办事,让法治成为中国人民的生活方式,让法治成为中国社会的文化。这就要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国家公务员和社会精英带头知法守法,敬畏法律。法律人也要从我做起,引领全社会敬畏法律,遵法守法,把法律真正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通过法学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大学法学院系担负着在法学领域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任,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它们要发挥其法学和所在大学的多学科优质资源,传承优秀法治文化、创新先进法治文化,践行科学法治文化,普及大众法治文化。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大学法学院系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光荣的历史使命。
大学法学院系对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担当,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要做法治思想的引领者。大学是出思想的地方。一个出不了思想的大学,一定是一个平庸的大学。大学法学院系要结合我国国情,考虑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现实需求,联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国家和平发展的历史使命,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在传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不断出产对法学理论和国家法治建设产生重大影响的思想,推进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中华法系的重塑与复兴。
二是要做法学理论的创新者。大学法学院系要结合我国法治实践,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和支持跨学科研究和学科交叉,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不断推进法学学术观点、学科体系、科研方法创新,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匹配的法学理论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要做法律制度的构建者。现有的法律体系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修订,补充。因此,大学法学院系要始终关注和积极参与国家的各项立法工作,为我国法律制度的优化和完善做更大的贡献。
四是要做法学教育的先行者。对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来说,高质量的法律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大学法学院系要率先进行探索,以实施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引领我国法学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构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法律职业培训与全民普法的新体制与新机制。
五是要做法治生活方式的布道者。大学法学院系要培养学生信仰法治、守护正义,让他们毕业后走向四方,践行法治、弘扬法治、布道法治。要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等法的运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建议,通过卓越的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学学术,努力去营造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司法,企事业单位和民众自觉依法行为,整个社会都依法办事的环境,引领全社会敬畏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让法治真正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让法治真正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