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严查以钱择校以权入学
2014-07-16
内蒙古教育·综合版 2014年6期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行为。
《意见》要求,继续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评议、选用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虚报印张、豪华印刷、侵权盗版、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等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
《意见》还指出,要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强化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治理。在各试点高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招生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自主招生专项检查。建立高校招生检查制度,组织专家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抽查。严厉打击泄露试题、考前辅导、面试请托、违规录取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以及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