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项目必须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2014-07-14李陆
李陆
(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产学研项目必须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李陆
(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从确立产学研中企业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的引导作用,以及用利益保障的手段等方面,论述产学研合作中调动企业积极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产学研 企业 积极性
产学研项目,或者称产学研合作,目前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形式。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依靠产学研合作取得了丰硕的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国,产学研合作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方兴未艾。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已经深入人心,科学技术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性已经无人怀疑。但是,产学研合作在一些地区,一些行业还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或者说,还没有成为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角”。本文试图从充分调动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积极性这一目的出发,促进产学研优势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1 确立产学研中企业的主体地位
在产学研合作的架构中,从合作要素分析,产,即是产业部门,也就是企业,包括全社会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企业。学,即是学校,主要是高等院校,一般称为学校。研,即是研究院所,是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单位。在我国,独立存在的科研院所为数不多,也有许多院所依附于高校中,而高校中,从事教学活动的教师,许多人也从事相关专业的科研活动,所以在产学研合作中,许多场合表现为企业与高校的合作。
在产学研合作中,各合作要素的投入和获得的利益是不相同的。企业的投入是资金、部分设备及原材料、市场信息,还有企业技术人员的资源。高校的方面,投入的是科研力量,包括从事研究、试验的科研人员和在校学习的人力资源。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即从学和研的两方面投入资源。在获得的利益上,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可以为企业带来市场效益,同时也表现为企业素质和竞争力的提高。从学的方面来讲,参与项目的学生得到了培养,知识和能力得到了提高,为将来的就业和从事社会活动打下了基础。从研的方面来讲,既得到了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支撑了科研活动的开展,同时也积累了科研成果,深化了本单位的科技研究水平。
在产学研项目的课题方面,提出课题和规定课题的研究方向也是企业.企业在市场竞争和经营活动中,发现并确定自己在产品研发,工艺技术改造,改善企业生产要素等各方面的需求,从而确立适应企业需要的研究课题,在自身科学技术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转而把课题交付给高校和研究单位。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应该是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始作俑者,也是产学研合作的源头。当然,在有些情况下,是高校和研究单位从事的某次课题,符合了企业的客观需求,企业给与了支持,从而形成了产学研的合作关系。但是无论如何,课题与企业经营活动和客观需求契合,是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基础。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细胞,担当了产学研项目的提出者,产学研项目的投入者,同时也成为产学研项目的最大收益者。因此,企业无可争论地在产学研的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
对于这一点,各级科技管理工作者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行动上的维护。只有保证了企业的主体地位,才能发挥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主导地位。真正激发企业以科技创新增强竞争力的积极性。反之,任何出于“长官意志”的“拉即配”式的合作项目,往往陷于失败或者不能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调动企业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的引导作用
企业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体,纵观我国企业的科技水平,虽然在改革开放以后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在总体说来,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特别是一些传统产业和广大中小企业,无论是企业素质、工业化水平、设备和工艺的先进程度,还是企业的科技含量,企业科技人员所占的比例,都是很落后的。短时间内,靠企业的内部力量,改革这种落后状态,是不现实的,也是很难实现的。
一方面,是企业迫切需要靠科技开发,提高自身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是科研单位和高校的科研成果束之高阁,难以转化为生产力。这种生产和科研“两层皮”的状况,确实是很长时间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难题。而产学研项目的出现,为破解这个难题找到了极佳的途径。产学研合作,课题来自企业,科技投入来自企业,而最终的成果应用与企业,达到了资源的最佳组合,为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了一条捷径。
但是,并非是所有企业都能顺利地找到产学研合作的捷径的。特别是为数众多的民营企业和广大的中小企业,想要获得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支持和参与,并非易事,用企业的话来讲,就是“找不到产学研的门朝哪边开”。而高校和科研单位由于对企业的状况了解有限,也很难在相应的企业找到适合自身科研能力的课题。
鉴于以上情况,各级政府,尤其是政府中的科技管理部门,在产学研合作的顺利对接、合理组合和成功合作中发挥自己的引导作用就是显得十分重要。在这一点上,政府的科技管理部门可以说是“责无旁贷”。
首先,政府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和整理本地企业急需解决的科技项目及相应课题。同时也在调查中发动和启发企业参与到产学研合作的活动中来,以企业一方为起点,是政府部门需要切实坚持的基点。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要通过发布信息等方式,利用自己的优势,在较大范围内,寻找本地和全国的高校和科研单位,促进产学研的对接。在对接中,要切记急于求成的心态,要使产学研三方有磨合的机会,要让企业的老板们走进高校和科研单位;也要让科研人员走进企业。通过相互了解,充分切磋,最终确定产学研项目的课题,并通过协议、契约等方式,使产学研合作有一个扎实的开始。
实践证明,政府的引导和参与,是调动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重要途径。比如,广东的广州、东莞、中山、佛山等市政府就分别与四川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签订了23项产学研合作项目,一些高校与广东100多个专业镇进行合作伙伴“双向选择”有效提升了这些乡镇特色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壮大了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
此外,联合建立研发平台,其建立新技术二业园区,共建大学科技园等措施,都是政府引导企业,进入产学研项目的有效手段。
3 利益保障是调动企业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其从事经济活动的目标,自然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其终极目的也必然是创造财富,这一点是无可非议的。
在产学研合作的项目中,研发产品往往占有相当的比重。由于企业的创造财富依靠的主要手段是产品(服务也可以视为产品),所以企业感兴趣的项目的大部分涉及产品研发。在较大规模的企业或者是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企业,为了研发新产品、新品种,往往不惜做出较大的投入。但是这些企业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传统产业的企业,其资金拥有量自然不能和那些优势企业相提并论。可正是这些企业,他们在产学研合作进行科技创新方面的需求更为迫切。作为政府的科技管理部门,不能把目光只盯在大企业、优势企业上,而忽视占经济比重大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需求。应当有重点、有选择地以科技专项资金、贴息贷款、专项贷款等各种方式,支持那些需求迫切而又缺少启动投入的困难企业,让他们加入到产学研合作的队伍里来,在这方面,争取各级金融机构的参加是很重要的。以资金支持来调动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是一项需要细致计划、认真核算和严格监督的工作,但也是科技管理部门必须搞好的工作。至于企业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项目,由于难于在即时效益上有所体现,就更需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推动和吸引企业的积极参与。企业在资金方面得到支持,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参与项目的风险性,在经济利益上得到保障,产学研项目才能得到广泛的开展。
另外,在科技研究成果的分享上,也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利益。由于市场竞争的原因,许多企业不顾与其它企业共享成果,或者说不顾在未形成自身产品优势的情况下,过早地与行业内其他企业共享成果。这一点,要在产学研合作开始时,就要以契约、协议等形式,规定好企业应享有的利益,在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等各方面,保证产学研合作的成果能为企业带来切实的利益。而作为产学研合作的“中人”——科技管理部门,也应该在这方面为企业着想,做出切实的努力。
产学研合作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形式,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推动这一形式的开展中,应该想出更多的办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1]蔡岳,主编.《创新与产学研合作》,广东经济出版社.
[2]著译者:安家成.《高职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科学出版社.
[3]陈劲,主编.《新形势下产学研战略联盟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郭述禹,主编.《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二十年》,山东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