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探讨
2014-07-14戚晓虹
戚晓虹
(滨海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江苏盐城 224500)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探讨
戚晓虹
(滨海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江苏盐城 224500)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被冒领、流失,这不仅严重干扰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而且严重损害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威胁着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目的就是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跑、冒、滴、漏”,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 这项工作,每年一次,涉及人员多,分布广,差异大,而且触及到离退休人员的心理情绪,对工作的方式、方法要求很高,难度较大,社保经办机构需要不断地探索创新。
离退休人员 资格认证 探讨
如何及时准确掌握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防止养老金被冒领、流失,对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来说,既是一大难题,也是一项挑战。本文结合工作实践,立足县级社保机构现有条件,对开展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1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采用的几种方式
自2009年以来,我县每年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一次认证。认证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单位组织认证。由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通知离退休人员,带着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段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进行进行认证。二是上门认证。对年老生病、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上门看望认证。三是信函传递照片认证。对于长期居住在异地的离退休人员,通过照片认证,本人需附近期照片一张,要求照片上必须有日历牌上显示的日期。四是通过视频远程认证。通过网络的视频系统,以QQ视频对话方式进行认证。
凡是在规定时间未经过资格认证的,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参加认证后继续发放或补发。2012年,认证人数为2082人,其中死亡核减62人,发现冒领养老金2人,及时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7万余元。2013年,认证人数为2121人,认证率100%,发现冒领1人,金额17.8万元。通过认证工作的落实,一些冒领、虚领养老金时间逐渐浮出“水面”,虽然大部分涉案金额最终均被追回,但造成的不良影响在短期内难以消除。
2 资格认证方式存在的问题
应当肯定,通过这种“没死证明”,对离退休人员进行生存确认,对防止冒领养老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其消极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1)服务对象不满意。首先,老人的情感受到伤害。由于老年人十分忌讳“死”字,要他们在“生存登记表上”签名,或在QQ视频上露脸,证明自己还没有死,绝大多数老人接受不了,颇有微词,甚至有抵触情绪。其次,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不便。现场认证也好,照片视频验证也罢,都要耗时耗力或到社保经办机构去证明自己“还没死”,会给离退休人员在生活上、经济上带来极大的不便和麻烦。第三,个别人的行为却要全员承受责难。“冒领”并不是所有离退休人员本人的行为,让所有离退休人员为自己死后可能出现的“冒领者”买单,不仅伤害了他们的情感,而且年复一年的定期要求他们自我证明还“没死”,势必会给对离退休人员在人格精神、心理情感上造成一种挥之不去的阴影,人格尊严遭到伤害。
(2)与现代文明理念不协调。这项工作的宗旨是堵塞养老金漏洞,保障养老基金安全。但是这种做法无论是从“敬老尊老”的传统道德伦理,还是从现代社会“关怀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制度文明角度看,此做法显然都是不太可取的,更不用说,这还是一种被普遍施行的几乎针对所有离退休人员的制度化行为。
(3)社保经办机构认证成本高。资格认证工作面广、量大,服务对象情况也比较复杂,而经办机构人手少,仅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支队伍孤军作战,缺乏支持,势力单薄,要在短时间里一对一见面,或者对患病在床的一一走访,难度大,成本高,费时费力。
(4)并没有能够真正彻底堵住养老金冒领的“黑洞”。开展资格认证工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但每年仍有这一问题出现,这无疑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结果和现行离退休人员管理体制弊端的体现。管理疏漏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部门之间不协调、惩罚机制不完善等等,这些都给冒领者带来了可乘之机。
3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创新探讨
针对离退休人员和社会反映,目前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较为落后,仍然停留在“事后补救”,大多陷于被动状态,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机协作、监督有力的资格认证体系。对此,本人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提出四点探讨建议:
(1)积极推广单位负责认证制。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尽管逐步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和社会化管理,但与单位的联系仍然很密切。这是推广单位负责认证制的基础。具体操作如下:对参保单位进行筛选,将一些管理比较规范的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可与其合作,由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可与其签订离退休职工资格认证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协议书可由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见证。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对单位负责认证的离退休人员进行随机或定点抽查。这样不仅能增强认证的效果,而且可以减少认证的麻烦和成本。
(2)实行镇区人社保障服务中心代为认证。乡镇人社保障服务中心与群众接触多,便于了解离退休人员情况,可以负责辖区内领取养老金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同时建立经办人员责任追究制,以提高认证工作的质量。
(3)建立特殊人员动态认证信息库。对异地居住人员、患有疾病人员、70岁以上高龄人员这些特殊群体,单独建立信息库,作为重点认证对象。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情况,可采取公安户籍认证和社区重点走访认证相结合的方式,随时抽查,动态了解其生存情况。
(4)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齐抓共管。一是加大资格认证宣传工作力度。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绝大多数离退休人员并不了解它的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在认证前期要做好大量宣传工作,通过在街道社区、宣传栏张贴公告,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目的、宗旨、程序和要求,让他们明白道理,打消误解和顾虑,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主动配合开展认证工作。 二是加快制定与时代相适应的便捷措施。由政府统一协调公安、民政、法院等部门,定期将死亡、犯罪信息通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或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在殡仪馆、公安、法院、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实行数据分享,每月将相关信息数据及时传输,社保经办机构可以通过查阅人口减少信息,法院犯罪记录等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尤其要避免直接要求老人在“没死证明”上签字化押,造成不愉快的尴尬。这样可删繁就简,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既方便管理又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资格认证一般每年5月到7月,有大半年以上的时间属于失控期。另外,对一些居住在异地及偏远地区的养老金领取人员的死亡、犯罪信息也缺乏足够掌控。对此需要加强养老金发放管理,建立科学的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在重点防范单位或社区信息栏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冒领、骗取养老金行为的根据冒领、骗取养老金金额情况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同时为举报人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同时对查处冒领者可以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前年,我们查处的一起冒领养老金事件就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的。所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很有必要,通过引入激励措施来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共同维护社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实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社保事业健康发展。
总之,现在乃至将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仍将是社保经办机构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多管齐下,尽量避免让离退休人员直接自我证明“还没死”,既不造成感情伤害,又减少他们的麻烦,让认证成为离退休人员的自觉行动,这项工作才能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