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剑扶犁创伟业
2014-07-13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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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疆发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历代屯田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屯垦戍边的战略决策。
1954年10月7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
她受命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和背景,揭开了新中国屯垦戍边事业的新篇章。
一、兵团成立的历史背景
兵团的成立,在中华千年屯垦史中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件,而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和结果,是我们党反对帝国主义及其一切敌对势力企图颠覆、破坏、分裂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客观需要,是我们党的工作重心从武装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我们党从新疆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的实际出发,通过总结驻疆人民军队大生产的成功经验而作出的战略决策。
早在1949年3月,在西柏坡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期间,毛泽东曾约见王震,勉励他继续发扬英勇奋战、不怕艰苦的精神,准备带领部队解放新疆和建设新疆。
1949年9月25日、26日,国民党新疆警备司令陶峙岳和国民党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通电和平起义,新疆实现和平解放。
1949年10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进军新疆,其中二军选择了条件更为艰苦的南疆地区。稳和田,定伊犁……人民解放军迅速完成平叛剿匪和建党建政等任务。驻疆部队在南泥湾生产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屯田积谷、应对边事”的历史经验,积极开展大生产运动。
1949年12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发出了《关于1950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号召全军“除继续作战和服勤务者而外,应当负担一部分生产任务,使我人民解放军不仅是一支国防军,而且是一支生产军”。与此同时,还专门指示驻疆部队,一定要为新疆各族人民多办好事实事。
时任新疆军区代司令员的王震,首先响应号召,立即向驻疆部队发出了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命令。随后,他与副司令员陶峙岳等亲自到驻疆各部队驻地勘察土地,调查水源,制订规划。驻疆部队向天山南北的戈壁荒滩进发,他们“一手握枪,一手拿镐”,坚持“不与民争利”的原则,挺进塔克拉玛干和古尔班通古特两大沙漠边缘的前沿和自然环境恶劣的边境地带,在风头水尾兴修水利、植树造林、防风固沙、治理盐碱……在亘古荒原上开辟出田陌相间、渠系纵横、林带成网、道路畅通的新绿洲,建起了数千公里阻挡风沙的绿色屏障,初步形成门类较为齐全的社会经济体系,成为推动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驻疆部队在极短时间内便实现粮油的自给自足,并且还将大量棉花运往内地,支援国家的轻工业发展,不仅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问题,而且支援了国家建设,为后来共和国大规模的屯垦戍边事业提供了宝贵经验。
1952年2月1日,毛泽东发布组成生产建设大军的命令:“……你们现在可以把战斗的武器保存起来,拿起生产建设的武器。当祖国有事需要召唤你们的时候,我将命令你们重新拿起战斗的武器,捍卫祖国。”根据这一命令,驻疆人民解放军分别整编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1954年10月7日,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拉开了共和国屯垦戍边的序幕。
二、兵团成立的意义和发展方向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决定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兵团这一独特的组织,是适应新疆特殊环境需要的有效形式,具有其他任何组织和集团都不能替代的优势和特殊作用。兵团的成立,对新疆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防巩固具有全面的促进作用。
为了促进兵团的发展,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始终要求兵团遵循农、工、商、学、兵相结合的经营方针,要特别注意发展工交建商企业。同时,也要求兵团发展医疗和科教文卫事业,以提高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到1966年年底,兵团拥有工业企业297个,工业总产值达到6.12亿元。交通运输和商业、建筑业也得到了充实提高,拥有各类汽车4139辆,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47亿元。兵团的发展,大大加快了新疆经济发展的速度,增加了新疆经济的总量。
兵团的创建与发展及其开发边疆、稳定边疆、巩固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成功实践,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历代屯田的经验教训后,创造性地把马列主义关于“军队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原理与当代国内外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相结合的产物,对于我国农垦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兵团成立的作用
“战斗队、生产队、工作队”是从三个不同方面阐述兵团的责任,是兵团屯垦戍边本质属性的扩展和具体化。
搞好生产建设、发展农垦经济的“生产队”
“生在井冈山,长在南泥湾,转战数万里,屯垦在天山”。兵团的经济职能,即具有从事经济建设的企业性质。作为没有军费的部队,兵团自身的生存完全靠自己,除了自我生存外,兵团还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金,还要支援地方的经济建设,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
为地方各族人民办好事的“工作队”
兵团成立后,发扬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大办好事的传统,坚持不懈地帮助各族人民发展经济文化事业。1954年,根据中共中央新疆分局、新疆军区党委联合发布《关于驻新疆农业生产部队加强援助各族农民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的决定》的精神,在搞好自己生产的同时,积极援助各族人民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并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此外,在以后的军民之间用水分配、土地调整、草场利用等方面,首先要考虑地方群众的利益。
保卫祖国、维护稳定的“战斗队”
兵团自组建以来,“战斗队”的任务一直未变,尤其在1962年“伊塔事件”中,兵团坚决执行党中央的指示,承担了维护社会治安,劝阻边民外逃,对边民外逃弃留的农牧业生产实行“三代”(代耕、代牧、代管)任务。同时,兵团在长达几千公里的边境地带,建立了几十个边境农场。在1962年至前苏联解体前的中苏对峙中,兵团坚决贯彻“以民对军”方针,恪尽职守,面对对方的枪口在争议区内种“政治田”、放“主权牧”,有效地遏制了前苏联对我国领土的蚕食。
毛泽东曾指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有了情况能打仗,我看有希望。毛泽东把兵团“战斗队”作用的发挥视为兵团的希望所在。这也说明当时的兵团,虽然也要担负“生产队”、“工作队”的任务,但其目的还在于通过“生产队”、“工作队”的功能,动员新疆各族人民一起抵御侵略,形成用人民战争反对外敌入侵、维护祖国统一和新疆稳定的整体组织态势,从而更好地发挥“战斗队”的功能。
此后,百万复转军人和有志青年,满怀壮志与豪情,纷纷汇集于兵团。他们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披荆斩棘,用行动创造出一个个人进沙退、征服自然、创造美好未来的奇迹,在我国千年屯垦史上揭开了最为壮观和辉煌的一页。